05.20 「获嘉法院失信曝光台」失信被执行人刘有俊!欢迎大家举报!

「获嘉法院失信曝光台」失信被执行人刘有俊!欢迎大家举报!

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刘有俊

身份证号:4107241967xxxx1523

家庭地址:获嘉县大新庄乡南务村

执行内容:原告秦体发起诉被告刘有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豫0724民初1657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规定:一、确认被告刘有俊欠原告秦体发借款本金21660元;二被告刘有俊定于2017年6月30日支付原告秦体发11660元,于2017年12月31日支付原告秦体发10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刘有俊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秦体发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有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刘有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113)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