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限高”双管齐下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5万元

芦溪法院网讯 “被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后,我出行太不方便了,对我的工作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现在很后悔,想赶紧把钱还了,请你们一定要帮我把黑名单和限高撤销,麻烦你们了。” 近日,一位神色匆匆的男子来到芦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跟执行法官说道。

原来,此人便是失踪很久的被执行人文某,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文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开庭审理,判决文某三日内偿还李某借款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文某一直拒不履行义务,2016年10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此时的文某早已外出躲避执行,无法确定其踪迹,电话也成了空号,最关键的是,通过网络查控,发现文某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案件陷入了僵局。在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后,法官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并依法将文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

6月11日,一直避而不见的文某现身了,主动来到芦溪法院跟执行法官说:“我想赶紧把钱还了,请求执行法官将我的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撤销。”对于文某的到来,执行法官一点也不觉得奇怪,针对文某当前的态度,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原来,李某一直心存侥幸,企图利用“缓兵之计”搞拖延战术,却不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直到自己外出,才发现自己被列入“黑名单”,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便主动来法院向执行法官“求助”。最终,案件顺利执结,执行法官依法屏蔽了文某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解除了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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