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宣城市人大获悉,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宣城市如果遛狗不栓狗绳,除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可能会被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今年年初,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条例》立法工作。8月29日,《条例》经宣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提请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关于法律责任,《条例》对广场舞噪音扰民、高空抛物、饲养宠物扰民、张贴“牛皮癣”等不文明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中关于宠物饲养扰民,《条例》规定,携带犬只(导盲犬除外)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携犬等宠物出户未能及时清除粪便,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按照国家规定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你以为只有宣城出台措施了?
NO!NO!治理“狗患”我省多地纷纷出招
淮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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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联手民间收容队处置涉犬警情
今年8 月1 日,《淮北市养犬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个人养犬,每户不得超过两只;禁止个人饲养比特斗牛梗犬、阿根廷杜高犬等19 种烈性犬。同时,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室内公共场所,禁止携带犬只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司机有权拒载犬只。
芜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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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月均 210 多起涉犬警情
芜湖市公安局公布的涉犬警情显示:自2017 年1 月1 日至今年8 月,芜湖涉犬警情4251 起。目前,2008 年版 《芜湖市养犬管理办法》 已于2013年失效,芜湖正在酝酿出台新的养狗管理办法,芜湖市公安局正在研究起草初步方案。
马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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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流浪犬、烈性犬等集中整治
9 月25 日,市政府第 15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马鞍山市犬只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会议强调,加大文明饲养的宣传力度,要求迅速开展流浪犬、烈性犬、携带狂犬病毒犬类集中整治。严格实行家养犬免疫与信息登记制度,切实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和健康。
想要治理“狗患”
除了严格执法
还需要文明养狗
安徽商报融媒体新闻中心 综合
统筹:马翔宇 陈兆龙
主编:周祥新 冯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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