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区法院:“失信”倍感压力大,一案带动另一案

义安区法院:“失信”倍感压力大,一案带动另一案

案结事了

5月11日,因名字上了“老赖名单”而特意从河南赶回来的被执行人张某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带动了另一件民事案件生效民事判决书的主动履行,这是义安区法院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来,良好效果的又一反馈。

据了解,张某是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其应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即申请执行人)代某货款6万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张某没有按期主动履行义务。于是代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余承松当即与张某取得了联系,并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张某并未主动履行义务。

5月11日,在执行员余承松的主持下,张某与代某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张某还款6万元,代某自愿放弃其他款项。不但如此,与该买卖合同纠纷案有关联的另一件已生效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尚未进入执行程序)的被告在张某的“现身说法”下,也主动履行了该案的全部款项三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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