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开区法院开庭审理陈声彬等14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

2月22日至21日,赣州经开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陈声彬等14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6月份以来,被告人陈声彬、黄绍林(系屠宰场“代宰户”)两人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并教会其辨认太盛屠宰场宰杀的猪肉,由陈泽鹏(已另案起诉)、被告人陈明辉领头,张广星、叶鹏飞(两人均已另案起诉)、被告人张启胜、陈祥意、陈泰文、廖春林 、董显洁、李康生、傅辉、卢育峰、肖芳铠、陈志鹏、陈华平参与,到潭东镇、潭口镇及高校园区的各菜市场内及蓉江新区各村庄屠户摊位上检查猪肉,通过扣押猪肉、刁难、造谣、恐吓甚至殴打等方式强迫屠户到太盛屠宰场购买猪肉。

另查明,2017年7月7日,被告人陈泽鹏带领被告人陈泰文、陈明辉、张启胜及张广星刁难未在太盛屠宰场进猪肉的宗某,并殴打宗某。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期间,被告人陈明辉、张启胜、陈祥意、董显洁等人用刀共扎破30辆小车轮胎。2016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陈明辉、张启胜、陈祥意、肖芳铠等人先后三次敲诈过路工程车司机和未在太盛屠宰场进猪肉的屠户凌某。

公诉机关认为,以被告人陈声彬、黄绍林为首,被告人陈泽鹏、陈明辉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陈祥意、张启胜、陈泰文、张广星为积极参与者,被告人廖春林等9人为一般成员的犯罪集团,在黄绍林、陈声彬指使下,欺行霸市,逞强凌弱,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在生猪屠宰领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强买强卖,欺压百姓,毁坏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应从严惩处。

区法院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依法组织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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