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我市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信訪案件(第四、第五批次)辦理情況進行通報

我市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信訪案件(第四、第五批次)辦理情況進行通報

我市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信訪案件(第四、第五批次)辦理情況進行通報

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6月4日,我省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協調聯絡組向我市轉辦第四批次共1件舉報案件,已辦結1件。6月5日向我市轉辦第五批次共5件舉報案件,已辦結5件。

第四批次舉報案件主要內容如下:

“二龍村大隊書記在通往龍江縣的環村公路旁,盜伐近千立方米路邊林和農防林,木材堆放在二龍村學校院內。”經調查,群眾反映該村支部書記盜伐林木一案不屬實。經龍江縣森林公安局與龍江鎮林業站工作人員共同對二龍村的路邊林和農田防護林進行全面踏查,未發現林木被盜伐痕跡。龍江鎮林業站工作人員證實,近兩年來二龍村無盜伐林木案件發生。

第五批次舉報案件主要內容如下:

“村民李某傑於2013年在樂業村北甸子開墾40—50畝草原耕種,在草原北側開墾土地挖掘魚池養魚;於2017年在永勤鄉開墾50多畝草原進行耕種。舉報人已多次向鄉里反映此問題,但一直未得到解決,要求恢復草原,追究當事人責任。”經調查,舉報人反映的情況屬實。關於李某傑在草原上挖排水溝、養魚池一事,確定是李某傑所為。拜泉縣畜牧獸醫局已經立案。由於涉嫌刑事犯罪,2018年5月31日將此案移交拜泉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拜泉縣針對上述案件立即啟動問責機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舉報人於2018年5月31日向督察組反映了大興鎮馬某帶領150戶村民破壞7500畝草原改為水田的問題,泰來縣給出的答覆是對環境沒有太大破壞,不需要進行整改。舉報人對此答覆有異議,認為縣政府相關部門對此問題處理不合理,要求重新徹查此事。”此案件已於第一批第10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2007年,梅里斯達斡爾族區梅里斯鎮哈力村原書記錢某某和會計王某某與齊齊哈爾市市民趙某某簽訂50年草原承包合同,合同上寫的是4600畝草原,內含2000畝耕地,但當時此處並沒有耕地。2017年趙某某開始開墾草原,目前已有3000餘畝草原被破壞。舉報人曾向區裡和鎮裡反映此問題,草原管理站工作人員於6月3日和4日兩次到現場處理,但是不起作用。舉報人要求恢復草原,恢復放牧。”經調查,該案件屬實。根據其非法佔用草原的行為,梅區草原站於6月7日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梅區針對上述案件立即啟動問責機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清馨雅居C區1號樓對面北疆水泥廠,大車經過土路時塵土飛揚,汙染空氣且損壞道路。舉報人希望相關部門保護路面,改善衛生環境。”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2018年6月6日,鐵鋒區城管局對現場進行了核實。北疆水泥廠(實為原鴻固水泥廠)已停產多年,院內有4輛罐車,是私人租存場地,空車出入。由於該道路大部分是土路,夏季車輛出入引起揚塵。針對此情況,鐵鋒區城管局立即組織人員和設備對道路進行整治,清除了該路段浮土和堆放的殘土,對破損路面填砂石進行了整修。6月8日已完成整治,在今後工作中,將進一步加大日常監管力度。

“龍沙區恆大名都西側永安立交橋南側下橋位置(齊富公路東側與恆大名都西側)都是建築垃圾,汙染周邊環境。舉報人向齊齊哈爾市環保局反映過此問題,被告知是環衛問題,諮詢過規劃局,被告知2012年規劃該處為綠地,但現此處無綠地、堆滿垃圾且變為工程車臨時停車場。”經調查,舉報該處有少量建築和工程車停車場,情況屬實。6月6日上午,龍沙區政府責成區城管局到現場查看,確實有少量偷倒的建築垃圾,6月6日下午,龍沙區城管局出動人員和車輛將建築垃圾清運完畢,現場清理乾淨,日後將加強管理,避免垃圾擾民問題再次發生。

記者:宋喜雪

審核:高山

合作微信:gaoshan03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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