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門依法查處一起「村霸」案件

2017年12月24日15時許,堰門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堰門鎮街道上有人打架,請前往處置。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經瞭解,張某因瑣事與杜某產生口角,後雙方產生撕抓,在撕抓的過程,張某撿起地上的扳手將杜某忠的肩膀、手臂以及膝蓋等部位打傷,杜某在還手的過程中造成張某的無名指受傷。

堰門依法查處一起“村霸”案件

民警在走訪調查中瞭解到張某平時經常因一些瑣事與人發生糾紛,並多次發生撕打等行為,在轄區內造成了不良影響,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民警對張某處5日行政拘留,並處罰款200元處罰,同時對杜某處500元罰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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