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1 以提供色情服務為餌實施搶劫 惡勢力集團上訴被駁回

以提供色情服務為餌實施搶劫 惡勢力集團上訴被駁回

西部網訊(陝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楊晗)去年的12月26號,媒體曾報道一夥剛20歲的小夥子,在西安市內多家酒店、賓館,採取暴力脅迫的方式,強行劫取他人財物的事情。這起案件在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進行了一審宣判後,這些被告人也提出了上訴,3月29號,這起案件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二審宣判。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從2018年9月開始,杜某某通購買電警棍、辣椒水等作案工具,利用網絡印刷招嫖卡片,指使苟某,榮某等人,在西安市的一些酒店分發。同時,通過微信、電話統一對外聯繫招嫖人員,並以“賣淫女”提供虛假色情服務為由,多次強行劫取招嫖人員財物,在索要“服務費”、“安全費”遭到被害人拒絕後,還對被害人進行毆打、並用辣椒水向被害人面部噴射,持電警棍擊打被害人身體,強行劫取被害人財物。他們已經構成了惡勢力犯罪集團。

審判長:“被告人杜某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又六個月,刑期自判決之日起計算,並處罰金八萬元。”

其餘八名被告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又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刑期。

此案一審宣判後,包括杜某某在內的五名被告人提起了上訴。他們認為,一審認定他們是惡勢力犯罪集團不準確,杜某也不承認自己是該團伙中的組織者。二審法院認為,本案有三名以上的組織成員,有明顯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員較為固定,故意實施三次以上搶劫犯罪活動,屬於惡勢力犯罪集團。

審判長:“杜某某對搶劫犯罪進行整體謀劃,指使其他同案犯對被害人採取威脅、恐嚇、毆打手段,劫取被害人的財物,並規定具體的分贓比例,系該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最終,法院作出了二審宣判。

審判長:“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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