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黃光裕是如何成為階下囚的?

黃光裕,又名黃俊烈,國美電器創始人。2004、2005、2008年三度問鼎胡潤百富榜之大陸首富。2008年11月,黃光裕因涉嫌經濟犯罪被拘捕。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判處黃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2016年5月31日,減去有期徒刑11個月,減刑後,其應執行刑期至2021年2月26日。


黃光裕是如何成為階下囚的?

黃光裕1969年5月出生於廣東汕頭,1986年,開始跟大哥在北京珠市口東大街,拿下了一個近百平米的門店,國美電器正式誕生。

在黃光裕的帶領下,國美一路乘風破浪,同時也為他帶來無盡財富。在2004年到2008年期間,黃光裕曾經在胡潤富豪榜裡3次榮登榜首。

2006年,黃光裕所掌控的"鵬潤系"及其兄黃俊欽執掌的"新恆基系"因涉嫌違規貸款被相關部門調查,所涉及資金近十億,最後不了了之。

黃光裕是如何成為階下囚的?

2008年,正逢他準備再次登上胡潤首富之際,非法經營、不正當交易以及行賄等罪名落在了他的身上。除了沒收財產以及繳納罰金以外,黃光裕所面臨的,將會是14年的牢獄之災。

2008年11月,黃光裕被拘。黃光裕更因商業犯罪致牢獄之災,然而,據各方面公開消息顯示,他蟄伏獄中仍幕後指引著龐大的商業帝國的運作。

2009年1月18日,黃光裕辭去國美電器董事職務,作為國美主席的身份同時自動終止。

黃光裕是如何成為階下囚的?

2010年4月22日,黃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次庭審控辯雙方均為大牌,其中主辯為"中國刑辯第一人"田文昌,控方主訴為全國十大傑出檢察官吳春妹。

2010年5月18日,黃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判決,法院認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三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

2012年10月,黃光裕獲減刑10個月。

黃光裕是如何成為階下囚的?

2015年12月23日,刑罰執行機關以罪犯黃光裕獲得2次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為由,將其刑期減去一年。

2016年5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佈刑事裁定書,罪犯黃光裕減去有期徒刑11個月。減刑後,其應執行刑期至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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