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 【典型案例】本應次日當新郎 酒駕進了牢房

2020年1月17日,樟樹市交警大隊臨江交警中隊按照《春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中隊“春運”交管工作實際,積極開展“春運”酒駕整治行動。一男子因二次酒駕被臨江交警查獲,本應該次日就當新郎,誰料酒駕進了牢房。

【典型案例】本應次日當新郎  酒駕進了牢房

當日,14時48分許,一輛贛C·06**牌照的白色吉利小車沿臨江鎮虎川大道往樟樹方向向駛來,約距檢查卡點近100米時,該小車突然停車,很遠隱約可見駕駛室內有人在挪動換位子……

【典型案例】本應次日當新郎  酒駕進了牢房

民警見狀,立即跑步上前,要求駕駛員下車配合檢查,可該駕駛員就是雜雜呼呼,氣勢洶洶,滿嘴的歪理斜說,一股子的勁,說自己明天就要結婚了,來臨江街上買點糖果之類的東西,警察同志放一馬了……

【典型案例】本應次日當新郎  酒駕進了牢房

後經過同志們耐心的思想工作及政策的講解、取證、執法記錄儀等並證相舉,在鐵的事實面前,當時駕駛車的熊某承認了剛才所做的一切。當場就傻了,站在一旁仰天長嘆,眼眶溼潤了,知道無法抵賴了,後悔不已。

【典型案例】本應次日當新郎  酒駕進了牢房

緊接著,民警立即對熊某其進行了呼氣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35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就在登錄公安系統開始登錄記載時,發現該駕駛員熊某既然在前段時間被張家中隊交警處罰過一次酒駕,而且還是實習期的駕駛證;就此熊某涉嫌無證駕駕和酒後駕駛二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本著人性化執法、以人為本的宗旨,將對熊某進行行政拘留2天。熊某不僅耽擱了自己的婚事,還要進牢房進行“閉門思過”。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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