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2 有借条什么情况构成诈骗

在日常生活中,借贷行为已经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了,而在借贷关系中,对于借条是必不可少的,借条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因此,想必大家想了解关于

有借条什么情况构成诈骗?

有借条什么情况构成诈骗

  一、有借条什么情况构成诈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

  认定是否诈骗的关键,不是看是否有借条,而是看借款人的行为和相关综合情况。

  1、借款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款人在借钱的时候,就已经准备不履行还款义务。借款人只是以“借钱”为幌子,打着借钱的旗号,实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般的正常的借款人有还款的意图,但是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没能履行义务,仅仅是延迟履行,并不能构成诈骗。

  2、借款人在借款的时候往往会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出借人误认为借款人有能力归还。比如,虚构公司或者个人财务状况、虚构借款是为了某种投资等。一般的合法借贷,都不会对出借人隐瞒自己的财务状况,告知其借款的用途。

  借款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如果是诈骗的话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除此之外,借款人可能通过各种手段骗取借条,然后毁灭借条。

  借条能够成为诈骗的犯罪对象,刑法中所规定的诈骗所侵犯的不仅仅是实实在在财物,而是侵犯了公私财产的合法所有权。借条谁说本身不是财产,但是确是财产权利的主要凭证,而且可能是唯一的凭证,丧失了这种凭证,债权人就很难向债务人主张自己的财产权利。因此,可以说在特定的情况下,财产凭证就等同于同值得财产。有借条也可以成为诈骗的犯罪对象。

  二、借款人失联构成诈骗吗

  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在借钱后失联不能构成诈骗罪。

  为了避免借款“有去无回”,债主在打借条时,不要不好意思,最好让借款人找一个担保人,或以财产作为抵押。如果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付,最好要求借款人使用其自己的银行卡,并保留好转账凭证。

  无论借款人是否“失联”,债主都可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其偿还欠款。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时算起。如果借款人到达约定还款期限后仍未还款,债主应及时到法院起诉,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如果借款人找不到了,债主可按照借款人的联系地址或户籍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向其寄送催告函,并在详单上备注有关信息,保留好详单。通过电话、短信催告,要保留好录音等证据。

  若通过催告等方式仍联系不到借款人,在能够证明借款人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情况下,债主可到法院申请宣告该人失踪。该人成为失踪人后,其配偶、父母等可依法成为财产代管人。债主可要求代管人以失踪人的财产偿还债务。

  三、诈骗罪如何认定共犯

  1、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所以诈骗罪的共犯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诈骗罪中犯罪嫌疑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那么共犯也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务,故意实施犯罪行为。

  3、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那么诈骗罪的共犯实施了诈骗行为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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