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結婚彩禮是自古以來的習俗,最近,彩禮不得超過兩萬引起很多網友熱議,彩禮不得超過兩萬是怎麼回事?彩禮為什麼不得超過兩萬?彩禮不得超過兩萬是哪個地方的?
彩禮不得超過兩萬是怎麼回事
6月21日,彩禮不得超過兩萬在網上引起網友熱議,在中國,彩禮是自古以來的習俗,在很多地方,結婚男方都需要準備高額的彩禮,而關於彩禮的熱度,在網上也一直都居高不下。近日,河南蘭考一街道出臺彩禮標準:不超2萬,索要過多以販賣人口論處。這條關於彩禮的標準在網上曝光後,立刻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認為合理,也有人認為不合理,具體情況,下面來看看!
近日,一份《惠安街道辦紅白喜事操辦標準》引起關注,該標準的第一條規定就是訂婚彩禮不得超過兩萬元,索要彩禮過多者當被以販賣人口論處。關於這套標準,相關負責人表示,是為了提倡婚俗新風,據悉蘭考縣曾經發生過多起借彩禮斂財的詐騙事件,不過律師方面表示第一條規定反映了當地相關單位缺乏法治思維。
雖然,索要彩禮不得超過兩萬這項要求本質上是為了提倡新婚俗,可是我們不得不說索要彩禮超過兩萬被認定為販賣人口,未免有些太過了。畢竟,在法律上來講,彩禮索要超過2萬無論如何也不能和販賣人口劃等號吧!
6月20日,河南蘭考縣惠安街道辦事處社會治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回覆記者稱,紅白喜事操辦標準正在嚴格執行,此舉是為了倡導婚俗新風。
據瞭解,今年5月,蘭考惠安街道辦社會治理中心面向轄區所有居民,頒佈了紅白喜事標準。標準共有九條,其中第一條規定,訂婚彩禮不超過兩萬元,索要彩禮過多者,交公安機關調查,嚴重者以販賣人口或詐騙論處;第二條至第八條對宴席標準、參加人員、車輛等方面均作了規定;第九條規定,辦理紅白喜事的家庭必須要上報村委,村委上報至該中心備案,村委負責監督。
九條標準中,第一條引發網友熱議,網友大偉調侃道,去年8月,他給了丈母孃8萬元彩禮。要是規定早頒佈就好了,那丈母孃是在販賣女兒;網友河底的魚說,倡導彩禮不超兩萬元是好事,但女方要多了就成了詐騙犯,這有點嚇人。
惠安街道辦社會治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彩禮標準是不能超過兩萬元;如果該中心接到舉報,他們就會先期介入調解,讓女方不超標;如果調解不成,他們會視情節是否交由公安機關調查,如果公安機關查實了涉嫌犯罪,那就是涉嫌販賣人口或詐騙了。
該負責人稱,標準要嚴格執行,對轄區所有人都是這樣,這樣做的目的是倡導婚俗新風。到底是不是販賣人口或詐騙,公安機關說了算,“結完婚後,你要給丈母孃一千萬,我們也管不了,但彩禮錢就不能超過兩萬。”
行政法律師張新年認為,地方政府可通過倡議的方式來提倡、鼓勵不要過多索要彩禮、濫辦酒席的新風尚。但對普通群眾來說,法無禁止皆可為。特別是《惠安街道辦紅白喜事操辦標準》第一條的規定有點聳人聽聞,反映了當地有關單位嚴重欠缺法治思維。
彩禮不得超過兩萬原因是什麼
彩禮不得超過兩萬引起網友熱議,那麼,彩禮不得超過兩萬原因是什麼?據悉,這些年來,很多農村家庭結婚都需要付出高額的彩禮,一些人以女兒婚姻為籌碼索要天價彩禮,不斷攀比形成惡性循環。索要成功,女婿家砸鍋賣鐵揹負重債,女兒生活艱辛;索要不成,女兒忍痛割愛,對父母心生怨懟。所以,彩禮不得超過兩萬是為了提倡婚俗新風。
彩禮不得超過兩萬是怎麼回事 彩禮不得超過兩萬原因是什麼
而蘭考縣之所以提倡彩禮不得超過兩萬,很大原因也是因為,2017年至今,蘭考發生過多起借彩禮斂財的詐騙案件。
2017年前後,蘭考孟寨女子王某第一次和程某訂婚,彩禮9.9萬元;王某第二次和楊某訂婚,彩禮12.9萬元。最終,父女二人涉嫌詐騙,被刑拘。
2018年年初,蘭考儀封派出所成功打掉一個“一女嫁五夫”的騙婚團伙,該團伙瞄準農村未婚男青年,以結婚為由騙取彩禮,連續作案5起,非法獲利40餘萬元。該團伙利用農村“訂婚”的風俗,向男方索要6萬元到16萬元不等彩禮,一得逞就立即消失。
總之,彩禮這事兒,量力而行吧。努力了實在是湊不夠女方的要求了,那就和女方積極溝通一下,雙方讓點步促成婚姻最好了。可是如果所有都試過了還不行的話,那就該考慮一下到底合不合適了。有句話說得好,強扭的瓜不甜啊,畢竟誰也不是誰必須在一起的唯一。我同意女方說的,他要是愛我就一定會想方設法的滿足我的要求的;可我也同意男方說的,她要是愛我一定會體諒我的難處的。
彩禮的意義是什麼
彩禮不得超過兩萬是怎麼回事 彩禮不得超過兩萬原因是什麼
現在但凡是結婚,都繞不開一個熱議的話題,那就是彩禮。人們熱議的原因往往在於彩禮禮金的數額年年攀升,就像坐上了火箭一樣。
有些地方彩禮大約是10萬,而有的地方則高達30到60萬不等。彩禮的攀比現象比較嚴重。很多家庭索要彩禮金額僅僅是因為要壓被人一頭,這種做法有點傷害雙方的情感。
至於有的女性說的拿這點錢怎麼了,嫁到男方家裡不是得給你生孩子,做家務,一年到頭也不回了自己家幾次,還得照顧從小沒有養過我的你的父母,給我父母那點錢怎麼了呢?
在這裡,不深入討論這個問題,簡單說一下。我是很支持彩禮這個自古流傳下來的習俗的,既然幾千年流傳下來了,必然是有道理的。我們應該尊重傳統。
還有,我也非常不贊同上面女的說法,給這個彩禮只是表達一種敬意,重點在於“禮”字,是雙方締結婚姻的禮尚往來的開始,並不是一些女的說的補償爸媽的,更不是有些偏激的男性朋友說的是女方販賣女兒的。婚姻是什麼?標誌著兩個新人從此以後有了聯繫,送給岳父家彩禮是宣告天下,從此我們兩家開始成為一家人,從此刻開始我也成為你半個兒子了。
這是彩禮的意義。這是自古傳下來的禮儀。估計有人會說,彩禮不是錢麼?還不是讓我拿錢?
彩禮在歷史上,《禮記》上有關婚禮的記載:“昏有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俗稱“六禮”,其中的“納徵”逐漸取代了其他的幾個成為了我們如今的彩禮的雛形,也就說彩禮在古代重在一個“禮節”。相當於除去開天闢地以外,締結婚姻就是個人最大的事情了,因此彩禮不光是錢,還有雙方對美好生活的祝福。
好了,總之一點,同意要彩禮,可是並不同意那種漫天要價的特例吧。那種天價一樣的彩禮對社會的健康發展非常不利。要的太多容易喜事兒不歡而散,要的太多的話容易造成社會的攀比浮誇風氣。無形中增加男女雙方之間的矛盾。
雖然常言說得好,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要再多彩禮只要有人給就好,你出不起,她還可以找別的能出得起的。注意,我說的不是這種符合當地消費收入情況的自由選擇。
而是那種明明越貧窮的地方,反而索要的金額比富裕的地方還要多出好多的現象。有人開玩笑說,窮的地方現在陷入死循環了:越窮越要的多,越要的多越窮,越窮就要的更多。以此循環下去,最終達到如今的局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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