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传统古琴文化中的“琴禁”思想(下篇)

琴音之禁。《琴道》在明确提出“禁琴”命题之后,即指出“大声不震哗而流漫,细声不湮灭而不闻”,可见古琴之“禁”首先是作为对古琴之声音的规定而提出;《风俗通义》又解释“以为琴之大小得中而声音和,大声不喧哗而流漫,小声不湮灭而不闻”,要求古琴之“禁”要求琴音的音量大小适中;《白虎通》又指出“雅者,古正也,所以远郑声也。


论琴 | 传统古琴文化中的“琴禁”思想(下篇)


孔子曰:‘郑声淫’何? 郑国土地民人山居谷浴,男女错杂,为郑声以相诱悦铎。故邪僻声皆淫色之声也。……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说明古琴为“禁”要禁淫邪,而存雅正之音。值得注意的是,“琴禁”对古琴之音的规定,目的在于通过正“音”来正“心”,“自古帝明王,所以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者,咸赖琴之正音是资焉”,只有通过正“音”来正其“心”,才能完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大任,古琴的“琴禁”思想便是承载了这样一种意义的艺术,也是其艺术魅力所在。


论琴 | 传统古琴文化中的“琴禁”思想(下篇)


琴人之禁。“琴禁”思想以正“音”来正“心”,禁淫邪反天真,明确包含了对弹琴之人的规定。唐代薛易简《琴诀》提出:“鼓琴之士志静气静,则听者易分;心乱神浊,则听者难辨矣。常人但见用指轻利,取声温润,音韵不绝,句度流美,俱赏为能,殊不知志士弹之,声韵皆有所主也。……盖其声正而不乱,足以禁邪止淫也。……弹琴之法必须简静,非谓人静,乃手静也。


论琴 | 传统古琴文化中的“琴禁”思想(下篇)


手指鼓动谓之喧,简要轻稳谓之静。”认为欲使琴音“禁邪止淫”,就要求琴人“志静”与“气静”,另外还要做到“手静”;宋代司马承正《素琴传》 “琴者禁也,以禁邪僻之情而存雅正之志,修身理性,返其天真。”朱熹《紫阳琴铭》“养君中和之正性,禁尔忿欲之邪心,乾坤无言物有则,我独与子钩其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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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禁”思想在明清时期出现了过度地解读,已经明显地歪曲了其原本的意义,比如:明代杨表正《弹琴杂说》“琴者,禁邪归正,以和人心。”紧接着就提出一系列的具体规定,以说明如何能“禁邪规正”、“和人心”:“凡鼓琴必择净室高堂,或升层楼之上,或于林石之间,或登山巅,或游水湄,或观宇中,值二气高明之时,清风明月之夜,焚香静室,坐定,心不外驰,气血和平,方与神合,灵与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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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要鼓琴,要先须衣冠整齐,或鹤氅,或深衣,要知古人之象表,方可称圣人之器;然后浴水焚香,方才就榻,以琴近案,座以第五徽之间,当对其心,则两方举指法……”文中,为了达到“琴禁”的目的“对弹琴的时间、地点以及弹琴之人的姿势状态等各方面都提出了苛刻的具体要求,而这样的规定在现存的明清琴谱中常有出现。这些具体而又玄虚的仪式使得古琴艺术“禁”的文化理念似乎成为了单纯的教条和封建保守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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