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離職時,老闆讓我當他的面刪除所有同事和客戶的聯繫方式,這種要求合理嗎?你怎麼看?

職場幸福路


看到很多說不合理的,侵犯隱私,侵犯人權,確實是這樣!但世事分兩面看,市面上離職人員背叛老東家的事,實在如過江之鯽,數不勝數,總的來說,我們的職業操守也存在很多問題,很不道義,其實你為公司創造效益的同時,公司也給了你成長的鍛鍊和機會,感恩之心還是應該有的。發生這樣的事情,是社會整體職業觀還有待提升,當然,有人說應該提前簽好競業禁止協議,這是對的,企業也應該在法律和流程上不斷完善自己。


薛正浩-中經視野


不用他說,讓留都不留。我曾任職的一家公司就有這樣奇葩的 龜腚,離職後主管電話找我,一概掛斷。後來讓一個朋友(供應商)傳話給我讓我給公司打電話,我對他說他們知道我的毛病,通訊錄上沒有的電話一概不接。以後的事就不說了,不管怎樣,共事一場有些忙該幫還要幫。


Jeef狼四爺


這還用問嗎?刪就刪唄,現在有那麼多同步助手,雲服務啊,早就上傳了。上一分鐘刪完,我下一分鐘就下傳回來了。沒讓我刪,我也許不好意挖同事,挖客戶。讓我刪掉了,我就可以無所顧忌的挖同事和客戶了。刪完通信錄就說明和公司再無任何瓜葛了。


星火制袋


如果是一個懂法的老闆,應該在你入職時雙方就籤一個同業競爭協議,寫明,將來如果你離職,在若干年內,不得從事與本公司相同業務的工作,包括你自己創業或到競爭對手公司工作,若有違反,你須無條件做出若干賠償,同時,公司對你保留起訴權。這個同業競爭協議,一般懂法的公司,都會要求籤的。當然,它針對的是某些特定崗位,如,銷售負責人,業務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或骨幹人員以及掌握公司核心機密的崗位人員等等。一般能做到這種級別的,基本都是高管,至少是中層管理人員了,基本上都能夠具備基本的職業素養,知道簽約是不奇怪的事,也瞭解保密是基本義務,所以沒有人會拒籤的。當然也有人簽了之後,工作一段時間,因種種原因離職了或被競爭對手公司挖過去了,由於他能夠創造巨大的經濟利益,他新的東家願意為他支付鉅額賠償金,也是有的。但這種事原因、情形種種,處理起來也比較複雜,這裡就不展開了。只強調一點,員工為公司或曾經的東家保密,是起碼的義務,也是職業操守。否則有可能涉嫌犯罪,輕則要賠錢,重則要坐牢,就看是什麼性質了。


蒼天若海


只能說老闆情商不高或是懶。

在我們這,業務員的業務提獎是延遲二個月發的,而離職報告,是必須提前一個月遞交的。提交離職報告的當天,業管部就會列出所有客戶清單,補充完客記所有聯繫方式後,公司會對每個客戶分配新的業務員,然後接下來一個月的時間,就是陪著新業務員,把所有客戶都拜訪一遍,由新業務員向公司提交拜訪紀要,並評判客戶脫落的概率和原因。

說老實話,客戶因為業務員人品原因而離職跟著走的概率不大,通過上述制度至少還可以提高二成的維持率,至於聯繫方式,帶走就帶走吧。


雷154135693


雷哥先說結論:當然不合理。


對於這件事情,雷哥認為,

這個老闆是自作聰明,以為自己手段滿滿,可以消除離職員工給公司業務發展的隱患,其實不過是畫蛇添足、聊以自慰的昏招、蠢招而已。為什麼這樣說呢?


首先,老闆的這些招數根本起到任何作用,只是徒增員工的反感和厭惡而已。

說實話,老闆的想法真的愚蠢之極,以為刪除掉了離職員工手機通訊錄裡同事和客戶的聯繫方式,就可以讓離職的員工無法再聯繫這些人,這真是讓人感嘆:這個老闆智商欠費。


如果離職的員工真的要起心動念去做損害前任東家的事情,那他早就會有了相應的動作,而不會等著你刪除一個通訊錄就可以了事。


而且,現在的手機都是智能手機,很多通訊錄或者聯繫方式,都可以通過雲端存儲的方式來得以恢復,你老闆笨到這個地步,簡直就是奇葩中的奇葩。


況且,如果員工真的有心要去做損害你公司利益的事情,那他直接去客戶的公司找客戶,還不是一樣可以達成聯繫上客戶的目的,難不成你一輩子還跟著他,確保他不會再聯繫客戶了?


所以,這個老闆多此一舉的行為,只能是讓離職員工更為心寒、更為憤恨。假如我是那個離職員工,被你老闆這麼無情無理的對待,我未來如果有機會,一定會跟你和你的公司對著幹,報這“一刪”之仇。


這樣一來,這個老闆的行為不僅沒有任何好處,而且還硬生生逼迫自己曾經的員工成為仇家,這犯得著嗎?


其次,老闆的行為是對個人隱私的直接踐踏和侵犯。

手機通訊錄屬於個人的隱私範疇,老闆以同意離職為要挾,要求離職員工必須當面刪除同事和客戶的通訊方式,這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在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中,對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進行了規定。


《憲法》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老闆保護自己公司的商業利益不受侵害,本身是合理合法的。例如,要求離職員工刪除或交還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文件資料,這是合理的;要求員工遵守商業秘密規定或競業協議,不得將公司的商業秘密透露給其他競爭對手,也是合理的。


但是,你為了防止離職員工可能會聯繫單位的現職員工或客戶而要求其刪除聯繫方式,這就是違法的。


結語

綜上所述,雷哥認為,當老闆的,必須要有點職場的智慧,更要有點作為管理者的格局,還需要有點法治的思維。如果當老闆的只知道耍派頭,顯威風,擺架子,不僅無助於你的公司經營和管理,更會讓你的員工看清你的醜陋嘴臉,對你、對你的公司失去信心。


到那時,你才會知道,你的狂妄自大和自作聰明是多麼的招人討厭、惹人憤恨!


我是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問答達人、問答青雲計劃獲獎者【雪天驚雷】。如果我的觀點對您有啟發、有幫助,勞煩您點贊並關注我,雷哥將把職場乾貨與您分享到底,謝謝!


雪天驚雷


當然不合理,但這樣的舉動能從側面印證你離職是多麼英明的決定。

離職時,老闆讓你當面刪除所有同事和客戶的聯繫方式,這樣的領導還真是不多見。

雖然客戶資源是屬於公司的機密,但他當眾要求你刪除這些也是侵犯了你個人的隱私,你完全可以拒絕他的要求,我可以刪除,但我沒有必要在你的監督之下刪除,又沒有犯什麼錯,正常離職,沒必要沒當做像個罪人一樣來看待。

但要說這個領導也是真傻,以為當面讓你把同事和客戶的聯繫方式刪除了,就萬事大吉了嗎?

第一,現在大家的聯繫方式有多種,刪掉了一個還有另外一種,總有一種方式能聯繫到。

第二,很多的信息現在都備份在了雲端,手機端刪除了,上雲端就能迅速恢復。

第三,領導越是這樣,越會激起員工的逆反心理,刪除聯繫方式無非就是怕員工挖公司牆角嘛,你越怕我越要這麼幹,本來沒這個想法的,那現在還真得動一動這樣的想法。

第四,領導這樣做,等於是公然與離職員工之間對立,職場的圈子很小,多得罪一個人自己以後的路也要窄一點。

既然領導都已經如此撕破臉了,我覺得作為員工也沒什麼遮遮掩掩的,直接拒絕他的要求,指出他沒有任何權限要求自己這麼幹。同時,也慶幸一下自己的離職是多麼的明智,因為這樣一個鼠目寸光的領導,只會讓你的職業生涯越來越黑暗,趁早離開,是對自己的解脫。

恭喜你,終於要離開了一個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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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風HR


先上解決方案:

我的回答和多數人都不一樣。多數人認為公司這麼做侵犯隱私、傷害員工感情、有損員工自尊。建議當事人拒絕和反對。但我建議當事人積極配合公司的指令和要求,聽話照做,以尋求快速離職。這麼做,才更符合你長遠的利益訴求!

解決這個問題,視角很重要。

從不同的角度,看這個問題,得出的答案就會不一樣。

職場中的問題,如果只從自己的角度去看,很容易看偏、看錯。

這個問題,看起來是一個很簡單很小的問題。無非就是刪除一些資料和聯繫方式。

但絕大多數職場人,在這個簡單的問題上,同樣也會犯一個特備大的錯誤(在第3大點有講)。

這個錯誤,如果處理不好或得不到及時糾正,會非常直接影響我們長遠的就業擇業、升職加薪。

因此,請大家特別留意接下來的回答。

也請大家注意我這個回答的4個不同視角。

回到這個提問上來看,我有4個視角來看這個問題。

  1. 個人角度

  2. 職場角度

  3. 人際關係角度

  4. 未來角度

希望每一個讀者能夠伴隨我這4個視角,把這個問題看透看明白,知道最佳的解決方案是什麼。

接下來做一個具體分析:

個人角度:查看員工個人手機,是侵犯隱私

從我們每一個個人的角度來講,手機是一個很隱私的東西。

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各種點滴都在手機中。我們手機中存放誰的聯繫方式,我們手機中放什麼資料,放什麼照片。這是我們的自由,更是我們的隱私。

作為公司老闆,你在我離職的時候,你要求檢查我的個人手機,這是很明顯的侵犯我個人隱私的行為。也是對你個人面子和尊嚴很明顯的不尊重。

所以從個人的角度來講,我當然有權拒絕你。

因此老闆要求查看手機、刪除公司客戶和同事的資料和聯繫方式是不合理的。

但請大家不要據此就不配合老闆的要求,請接著看我下面的回答!

職場角度:刪除相關資料,交接工作,是應該

多數職場人,在職場中都容易犯一個認知錯誤。尤其是在【公私區分】的問題。

結合這個提問,我給大家舉例說明。

你離職了。手機中的客戶和同事的聯繫方式,到底是屬於你個人的隱私,還是屬於公司的財產?

  • 你手機中的客戶資料,是屬於公司的財產。

  • 老闆要求你把這些資料留在公司裡或者要求你刪除,這是對的。

  • 你手機中同事的聯繫資料,其實既屬於公司的財產,也屬於你個人的隱私。

同樣的道理,我們的工作電腦中存儲的一些資料也是一樣。有的是屬於公司的財產,有的是屬於你個人的隱私。

如果這些東西既是公司的財產,也屬於你個人的隱私,那麼在你離職處理的時候,建議你還是按照公司的財產去處理。

否則,情節嚴重的話,可能會觸犯相關的法律,公司會起訴你“職務侵佔罪”。如果你和公司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和保密協議,公司會起訴你違約。

請大家務必注意我上面的這2個下劃線的內容。

這是很多上班族在離職的時候,公私問題處理上非常容易有的一個錯誤認知。請大家務必糾正過來。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公司的客戶資料和同事的聯繫方式,是屬於公司的財產。老闆要求你在離職的時候進行刪除,這是合法的。如果你拒絕配合,老闆是可以依法起訴你的。

在技術年代,刪除的東西都是可以恢復的。所以建議大家按照老闆的要求,該刪的刪。後期你有需要把你的手機或者筆記本拿到電腦店,分分秒秒鐘不就恢復了嗎?

其實老闆也懂這個道理,他只是例行公事,走個形式罷了。

  • 比如他對你的離職有意見,所以故意這麼做,刁難你。讓你難堪,讓你難過。

  • 比如他要做給其他的員工看。把你當負面典型,殺雞給猴看。

我用了這麼長的篇幅,就是想特別的告訴大家,在辦離職的時候,大家非常容易犯的這樣一個【公私財產處理】的認知錯誤。

這就意味著我們每個人在離職的時候,和公司進行相關的交接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開開心心上班,清清爽爽離職。

一方面能夠維護好公司的利益。

另一方面也能讓我們每一個人避免相關的法律風險。

我當年在離職的時候,把所有的客戶資料不管是電子版的,還是CRM系統,還是客戶跟蹤服務記錄,全部交給公司了。包括我的3部個人手機,也交給公司檢查。我記得很清楚,光我的客戶跟蹤服務記錄都有11本。但我一點都沒猶豫。因為我知道,如果我處理不當,公司隨時會起訴我職務侵佔罪或者違反競業協議和保密協議。

我們每個人到公司裡上班,其實都是在拿著公司的資源為公司做事情。

當很多人離職的時候,心裡就會有個小九九,我反正要走了,能從公司多佔點便宜,那就多佔點便宜。

事實上這種心理和心態是千萬要不得的。

在公司裡做事情,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去辦,拿別人的碗服別人的管,領別人的工資替別人幹活。

在你離職的時候,也有相關的法律和規章制度以及行業潛規則約束著你。千萬不要隨感覺,想佔公司便宜就去佔。這都會給自己的接下來職業生涯買下相關的法律風險和各種不確定的職業道德風險。

所以在和公司做公司財產的工作交接中,只要和公司有關的,全部給公司不要留。從法律角度來看,這是應該。從個人角度來講,這是最佳選擇。

這樣做,既維護了公司的利益,也維護了你自己的合法權益,能夠讓你的離職走得清清爽爽,走得更快更順暢,能夠讓你接下來的求職也毫無後顧之憂。

小結:從職場角度來講,和公司交接工作是應該領導要求你刪除和公司有關的客戶資料和員工聯繫方式,這也是應該。作為正在辦離職的員工,這是你應該配合的事情。

同事人際關係角度:不信任

在一個公司上班,好歹也上了好幾年。

不管是和同事之間,還是和領導之間,都應該是有一定的情感基礎的。

老闆突然這麼做,要求你當著他的面刪除所有的同事和客戶資料,這是很明顯對於你的不信任。

從這個角度來講,作為一個要離職的員工,情感上的確是難以接受的。

畢竟過去在公司這麼多年,我也兢兢業業努力工作了。

等我要走的時候,突然就來這麼一出,讓我的面子和尊嚴都難以保全。

只要作為一個正常的職場人,說實話心裡難免很鬱悶、很憤怒。

你可以認為我的工作沒做好,但你不應該輕易的去懷疑我的人格,懷疑我的職場信用。

但老闆這麼做,就是直接正面的啪啪啪的打了你的臉,讓你在公司同事面前的面子和尊嚴蕩然無存。

出於維護自己面子和尊嚴,為了“爭一口氣”,很多人可能會衝動的拒絕老闆。但這樣做,妥當嗎?請接著看我下面的分析。

未來角度:快速離職,更快的找到更好的公司和工作,才是最重要的

  • 你今天要辦離職,肯定不是為了辭職到家養老。

  • 而是為了尋求更好的公司,更好的工作崗位,更高的工資,更好的福利待遇。

  • 所以看當下眼前的這個問題,就應該有一個長遠的視角,未來的視角。

當下情形,你可以以老闆侵犯你的個人隱私,拒絕他。

也可以認為老闆損害了你的面子和尊嚴,和老闆鬧騰。

但是從長遠的角度來看,你這麼做有助於維護自己更長遠的利益嗎?

你現在要辦離職,是要爭一個面子爭一個尊嚴呢,還是順利的快速的離職?這兩個2選1,你選哪一個呢?

我想作為一個聰明的職場人,都會忍氣吞聲,把面子和尊嚴暫時放在一邊,先順順利利的把離職給辦完再說。畢竟離職沒辦,你後面找工作,你後面求職面試怎麼弄呢?

從更長遠的角度來講,這麼一點面子和尊嚴,不值一提。

但如果耽誤了,你後面找工作耽誤了,耽誤了你後面去爭取一些好的公司,好的工作機會,兩權相害取其輕。

因此我建議你配合老闆的要求和指令,該刪的刪。畢竟快速、無障礙離職,才是你最重要的利益訴求啊!

做一個小結:

在離職的時候,老闆要求我當著他的面刪除公司的客戶資料和同事的聯繫方式。這的確很粗暴,很無理,也很惹人惱怒。

但作為一個職場人,建議大家理性的多角度的看待這個問題,去選擇一個符合你長遠利益的最佳做法。

  1. 從個人的角度來講,這直接侵犯了我們的個人隱私。我們可以拒絕老闆。

  2. 從職場的角度來講交接工作,這是我們每一個離職的人應該做的事情。我們應該配合老闆。

  3. 從人際關係的角度來講,老闆這麼做是對我們的不信任。我們可以回擊老闆。

  4. 從長遠的角度來講,避免和公司起衝突,和老闆鬧不愉快,想辦法快速乾淨的離職,更有助於我們找到更好的工作,拿到更高的工資。


當4四者衝突的時候,我們該怎麼做呢?

是該拒絕老闆還是該配合老闆?

是該回擊老闆還是忍氣吞聲?

我想這樣的選擇題擺在我們每一個職場人的面前。

但我們不要忘記我們去上班,是有我們自己的利益訴求的。

我們離職是為了去找到更好的公司,更好的工作。

因此我們應該想一想,我們做哪一種選擇更有利於我們後期更快的離職,更快的找到我們想要的好工作,拿到更高的工資,更好的福利待遇呢?

因此,我建議大家優先從職場角度去處理。然後保護好自己的合法利益。

具體解決方案:具體到這個提問上來說,我建議大家按照老闆的要求和指令去做。
屬於公司的資料或者和公司資料有關聯的建議大家都全部毫無保留的交給公司。
如果公司在工作交接過程中操作比較粗魯比較無禮,也建議你儘量忍耐一下,儘量配合一下。畢竟快速的離職,才是你當下最重要的利益訴求。

結合這個提問,給職場人的5個忠告:

  1. 職場中發生的一切人事物,要想處理好,視角很重要。建議大家切換視角去看。才能看得更準,更靠譜,更符合自己的利益。千萬不要只站在個人的角度去看職場中的問題。很容易看片,看錯,最後處理錯給自己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和利益損失。

  2. 絕大多數職場人處理問題都欠缺未來視角,長遠思維。這一點是一定要特別注意和補課的。

  3. 作為一個職場人,切莫虛榮心。我們的面子和尊嚴並不重要,我們的利益訴求得以實現,這才是最為重要的事情。

  4. 在職場中處理絕大多數問題都應該是公司第一,個人第二。這是每一個上班族不得不接受的職場潛規則。

  5. 絕大多數職場人都欠缺法律思維。作為一個上班族,瞭解勞動相關的法律法規是非常有必要的。這不僅能夠幫我們規避一些法律風險,也能讓我們的升職加薪更快更穩。我們在入職離職籤的每一個字每一份文件,大家都要注意。那些對你都是具有法律效應和約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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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要求當然不合理。順便感嘆一句,你老闆可真奇葩,這難道是你老闆氣不過,想當面讓你出糗?

你老闆這行為不合理在這2方面

1、老闆沒權力讓你刪除所有同事的聯繫方式。

一方面,同事不是老闆私有財產。

另外一方面,任何人在公司正常途徑交朋友都是自由的,任何人管不著。

2、你手頭上的客戶是你自己努力積累下來的。

一般公司如果擔心員工離職帶走客戶,基本上會提供微信等社交工具給員工,也就是員工平時只能用公司的微信去與客戶接觸。

如果是這種情況,老闆讓你給出這些資源就行了,因為你也拿不走。那當著面讓你刪除幹嘛?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是,員工自己開發自己掌控,那麼客戶資源離職後帶走了,老闆也沒話說。

比如我呆的公司,有同事做了幾年業務,手上成交的客戶幾千人。這種信息公司能收回嗎?收不了。

因為這些資源都在這位同事手上,賬號信息都是這個同事的,老闆也沒資格收,也沒資格讓他方面刪除。


遇到這種事,如何解決?

首先,做過銷售的都清楚,客戶資源是相當值錢了,

所以不能刪,要把客戶資源爭取過來。

所以遇到此事思路:不順從。

遇到這類事,你有理,就無需順從,不用按老闆要求去做。老闆會跟你硬扛嗎?那就硬扛唄,反正損失在你老闆身上。

總結:

職場上,該低頭時是得低頭。但是遇到不合理的事情,該爭取一定要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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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迪說


不合理!

如果說客戶聯繫方式算是公司的商業機密的話,那同事的聯繫方式,那就是完完全全的個人隱私信息了!老闆很霸道,也很可笑。

客戶聯繫方式,確實是公司的財產,是商業機密。但只通過刪除離職員工的信息,做法很可笑,因為根本不起作用!如果員工要持續擁有這些信息,早就作好備份,不會輕易被這樣刪除而遺失。

公司(老闆)正確的做法是:

1、有比較完善的客戶信息管理系統,客戶進行分級分層管理,越高職級,接觸到的客戶級別越高,信息越完善;

2、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產品質量,讓客戶減少對人的依賴。加重對公司和產品的認同度,從而增加客戶的忠誠度;

3、和員工簽定保密協定。對洩露客戶信息,盜取客戶資料行為,公司保持法律追償權益;

4、加強員工職業操守的教育。

題主的原老闆,通過刪除離職員工客戶信息的方式,為時已晚,幾乎沒有效果,還涉嫌侵犯員工權益。

至於老闆要求離職員工刪除同事的聯繫方式,純屬無理取鬧,法盲一個!

如果是我,我一定嚴詞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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