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中,賈寶玉與林黛玉是親戚,若在現代,他們能結婚嗎?這婚姻合法嗎?

醉墨客林世偉


這是一個有意思的問題,借這個問題,也可以看看如果按照今天的法律,或者說優生優育原則,又按照當時的禮法,身份匹配,能夠與賈寶玉婚配的女子有哪些。

首先說一下賈寶玉要娶那就是正妻,也就是身份應該匹配,主要是在十二釵裡面或者說身份相當的女子裡選。

既然賈寶玉最愛林黛玉,那就先說說他倆。賈寶玉是林黛玉表哥,賈寶玉之父是林黛玉的親舅舅,這在今天顯然是不可能結親的,因為這個關係太近了,生兒育女遺傳病的可能性很大。他倆屬於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今天他倆如果結婚,是不被法律認可的,是無效婚姻。


然後與他走動最勤的另一位是薛寶釵,也是他堂姐,賈寶玉母親是薛寶釵親姨,這個關係在遺傳性上跟林黛玉一樣近,也是不可能。

再一個經常會被提起的人物是史湘雲,史湘雲關係有點複雜,史湘雲爺爺是跟賈母是親兄妹,賈母是賈寶玉親奶奶,這樣他倆也有血緣關係。但是呢按照法律規定,三代血親不能結婚,史湘雲跟賈寶玉正好是四代,所以在今天,他倆可以結婚。按照古時候習俗,不同姓的可以結婚,所以無論古代還是現代,他倆都是合理合法的。

說了三個關係最近的,再來看其他幾位同姓的,元春不必說,那是親姐,賈探春也是同父異母的姊妹,這倆不提。賈迎春是賈寶玉堂姐,賈寶玉父親是賈迎春親叔叔,他跟賈迎春關係在血緣上來說,與林黛玉薛寶釵一樣。那剩下還有一個是賈惜春,賈惜春的曾祖父跟賈寶玉曾祖父是親兄弟,這個關係比他跟史湘雲的關係還要遠了一輩,法律上兩個人結合是沒問題的。不過他們同屬賈家,那在當時結合還是不可以的。

那剩下的還有幾個,王熙鳳,李紈是賈寶玉嫂子,拋開倫理關係,血緣上是沒問題的。不過他們三人顯然不是一路人,平時之間也沒有那個想法。然後還有一個是秦可卿,是賈惜春的侄媳婦,也是賈寶玉的內侄媳婦,沒有血緣關係。但是秦可卿與賈寶玉關係可非同一般,可以說是賈寶玉打開成人世界的引路人。這三人從血緣上講是沒啥關係的,不過礙於當時禮法,是不合理的。

再來說一個就是妙玉了,也是大戶人家小姐,代發修行,她曾經對賈寶玉表示出好感,兩人沒有血緣關係,所以是可以結合的。

再剩下來就是一個巧姐了,那是個小孩子,不過按照血緣來講,賈寶玉跟巧姐父親賈璉是堂兄弟,剛好比三代多了一代,法律上沒問題,但是與禮不和。

再有一個人物就是薛寶琴,薛寶琴跟薛寶釵是堂姐妹關係,跟薛姨媽、王夫人等都沒有血緣關係,自然和寶玉也沒關係了。兩個人曾經相處過一段時間,關係十分融洽,她與賈寶玉結合顯然也是合理合法的。

再下面就是尤氏三姐妹了,尤氏是賈珍的繼室,而尤二姐尤三姐是尤氏繼母帶來的女兒,這個身份地位比賈寶玉就差了不少。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是很難給賈寶玉做正室。

所以整個分析下來,一共說了十六個女子,可以合理又合法,古今皆適宜與賈寶玉結合的人是史湘雲、妙玉、薛寶琴三位。血緣上沒問題但是禮法不合的是王熙鳳、李紈、秦可卿、賈惜春、巧姐,尤氏三姐妹,一共八位。禮法沒問題血緣有問題的是林黛玉和薛寶釵。禮法血緣都有問題的是賈元春賈迎春賈探春。



按照個人觀點來看,史湘雲和薛寶琴都可算得上是良配。


一覽眾河小


《紅樓夢》中,賈寶玉與林黛玉的愛情故事纏纏綿綿浮浮沉沉,但最後沒有能修成正果,讓人感到惋惜。根據原著的敘述,賈寶玉與林黛玉確實是近親關係。

按照原著裡面的角色關係描寫,用現代的平白語言來講,賈寶玉的爸爸與林黛玉的媽媽是親兄妹關係,就是說賈寶玉與林黛玉是親表兄妹關係。賈寶玉與林黛玉這種親屬血緣關係,在我國現代法律中,是禁止結婚的。

《婚姻法》的規定。



國現行的《婚姻法》第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規定中的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血親,我們以一張圖片要詳細介紹一下:

從圖表中可以看出,若以賈寶玉為“自己”,那林黛玉就是舅、姨的子女,他倆屬於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所以禁止結婚。

法律上禁止近親結婚的原因。

法律上的這種條例規定,主要是出於醫學考慮。近親結婚的雙方,有著非常多相似的遺傳因子,這導致後代無法在這種遺傳因子中產生變異,從而將有害基因傳遞給子子孫孫。特別是,如果這一基因按常染色體隱性遺傳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為是突變純合子而發病。

通俗地講,就是近親結婚會導致各種遺傳病的發機增大,比如說林黛玉的媽媽有糖尿病,那賈寶玉與林黛玉結婚生下的子女,患上糖尿病的機率是非常之大。我們國家禁止近親結婚的理由就是出於遺傳考慮。

(由於近親結婚,四個兒子都智障)

現實中的近親結婚例子

前段時間新聞就報導過,深圳男王某與女李某登記結婚後,王某與母親一起去了浙江女方家中,然後王某的母親驚呆了,因為發覺李某的母親是自己的親妹妹。

女方李某的母親知道國家禁止近親結婚,也瞭解醫學上的知識,最後她將王某與李某告上深圳的法院,法院也根據DNA檢測,判定了他們的婚姻無效,是違法婚姻。

說點八卦事,其實香港某李姓首富,他的配偶是表妹,也是屬於近親結婚的。只是那個時代,不理會這些事情罷了。這種婚姻,對子女而已,遺傳病的發病機率是非常之高的。


我就是竹韻


他們是親戚,是姑表關係,林黛玉的媽媽,是叫賈寶玉的姑姑,兩個人是有血緣關係的,能不能談戀愛,能不能在一起?

其實這就是古今觀念和醫學發展的問題了,在古代,非但不覺得姑表關係的姊妹兄弟成為夫妻有問題,反而會認為這樣做親會親上加親,再加上可能從小生活在一起,生活習慣以及習性都相似,所以會更適合未來在一起的生活。

畢竟生活在一起的兩個人,必然需要生活習慣和脾性相似,才能和和睦睦的過日子。

但是從遺傳學上來看,這樣做就沒有那麼美好了。賈寶玉的奶奶,也就是賈母,是林黛玉的姥姥,我們畫一個譜系的話,賈母——賈政——賈寶玉,賈母——賈敏——林黛玉,其實這裡的親情關係還沒有出三代,如果結婚的話,後代罹患遺傳病的幾率就很高,從醫學角度,是不建議這麼近親結婚的,至於婚姻法有沒有這方面的規定,需要查閱婚姻法了。

如果是在現代的話,很可能會遭受父母和周圍人的阻撓,畢竟為了下一代,這個選擇還是要慎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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