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贾宝玉与林黛玉是亲戚,若在现代,他们能结婚吗?这婚姻合法吗?

醉墨客林世伟


这是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借这个问题,也可以看看如果按照今天的法律,或者说优生优育原则,又按照当时的礼法,身份匹配,能够与贾宝玉婚配的女子有哪些。

首先说一下贾宝玉要娶那就是正妻,也就是身份应该匹配,主要是在十二钗里面或者说身份相当的女子里选。

既然贾宝玉最爱林黛玉,那就先说说他俩。贾宝玉是林黛玉表哥,贾宝玉之父是林黛玉的亲舅舅,这在今天显然是不可能结亲的,因为这个关系太近了,生儿育女遗传病的可能性很大。他俩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今天他俩如果结婚,是不被法律认可的,是无效婚姻。


然后与他走动最勤的另一位是薛宝钗,也是他堂姐,贾宝玉母亲是薛宝钗亲姨,这个关系在遗传性上跟林黛玉一样近,也是不可能。

再一个经常会被提起的人物是史湘云,史湘云关系有点复杂,史湘云爷爷是跟贾母是亲兄妹,贾母是贾宝玉亲奶奶,这样他俩也有血缘关系。但是呢按照法律规定,三代血亲不能结婚,史湘云跟贾宝玉正好是四代,所以在今天,他俩可以结婚。按照古时候习俗,不同姓的可以结婚,所以无论古代还是现代,他俩都是合理合法的。

说了三个关系最近的,再来看其他几位同姓的,元春不必说,那是亲姐,贾探春也是同父异母的姊妹,这俩不提。贾迎春是贾宝玉堂姐,贾宝玉父亲是贾迎春亲叔叔,他跟贾迎春关系在血缘上来说,与林黛玉薛宝钗一样。那剩下还有一个是贾惜春,贾惜春的曾祖父跟贾宝玉曾祖父是亲兄弟,这个关系比他跟史湘云的关系还要远了一辈,法律上两个人结合是没问题的。不过他们同属贾家,那在当时结合还是不可以的。

那剩下的还有几个,王熙凤,李纨是贾宝玉嫂子,抛开伦理关系,血缘上是没问题的。不过他们三人显然不是一路人,平时之间也没有那个想法。然后还有一个是秦可卿,是贾惜春的侄媳妇,也是贾宝玉的内侄媳妇,没有血缘关系。但是秦可卿与贾宝玉关系可非同一般,可以说是贾宝玉打开成人世界的引路人。这三人从血缘上讲是没啥关系的,不过碍于当时礼法,是不合理的。

再来说一个就是妙玉了,也是大户人家小姐,代发修行,她曾经对贾宝玉表示出好感,两人没有血缘关系,所以是可以结合的。

再剩下来就是一个巧姐了,那是个小孩子,不过按照血缘来讲,贾宝玉跟巧姐父亲贾琏是堂兄弟,刚好比三代多了一代,法律上没问题,但是与礼不和。

再有一个人物就是薛宝琴,薛宝琴跟薛宝钗是堂姐妹关系,跟薛姨妈、王夫人等都没有血缘关系,自然和宝玉也没关系了。两个人曾经相处过一段时间,关系十分融洽,她与贾宝玉结合显然也是合理合法的。

再下面就是尤氏三姐妹了,尤氏是贾珍的继室,而尤二姐尤三姐是尤氏继母带来的女儿,这个身份地位比贾宝玉就差了不少。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很难给贾宝玉做正室。

所以整个分析下来,一共说了十六个女子,可以合理又合法,古今皆适宜与贾宝玉结合的人是史湘云、妙玉、薛宝琴三位。血缘上没问题但是礼法不合的是王熙凤、李纨、秦可卿、贾惜春、巧姐,尤氏三姐妹,一共八位。礼法没问题血缘有问题的是林黛玉和薛宝钗。礼法血缘都有问题的是贾元春贾迎春贾探春。



按照个人观点来看,史湘云和薛宝琴都可算得上是良配。


一览众河小


《红楼梦》中,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故事缠缠绵绵浮浮沉沉,但最后没有能修成正果,让人感到惋惜。根据原著的叙述,贾宝玉与林黛玉确实是近亲关系。

按照原著里面的角色关系描写,用现代的平白语言来讲,贾宝玉的爸爸与林黛玉的妈妈是亲兄妹关系,就是说贾宝玉与林黛玉是亲表兄妹关系。贾宝玉与林黛玉这种亲属血缘关系,在我国现代法律中,是禁止结婚的。

《婚姻法》的规定。



国现行的《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规定中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血亲,我们以一张图片要详细介绍一下:

从图表中可以看出,若以贾宝玉为“自己”,那林黛玉就是舅、姨的子女,他俩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所以禁止结婚。

法律上禁止近亲结婚的原因。

法律上的这种条例规定,主要是出于医学考虑。近亲结婚的双方,有着非常多相似的遗传因子,这导致后代无法在这种遗传因子中产生变异,从而将有害基因传递给子子孙孙。特别是,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

通俗地讲,就是近亲结婚会导致各种遗传病的发机增大,比如说林黛玉的妈妈有糖尿病,那贾宝玉与林黛玉结婚生下的子女,患上糖尿病的机率是非常之大。我们国家禁止近亲结婚的理由就是出于遗传考虑。

(由于近亲结婚,四个儿子都智障)

现实中的近亲结婚例子

前段时间新闻就报导过,深圳男王某与女李某登记结婚后,王某与母亲一起去了浙江女方家中,然后王某的母亲惊呆了,因为发觉李某的母亲是自己的亲妹妹。

女方李某的母亲知道国家禁止近亲结婚,也了解医学上的知识,最后她将王某与李某告上深圳的法院,法院也根据DNA检测,判定了他们的婚姻无效,是违法婚姻。

说点八卦事,其实香港某李姓首富,他的配偶是表妹,也是属于近亲结婚的。只是那个时代,不理会这些事情罢了。这种婚姻,对子女而已,遗传病的发病机率是非常之高的。


我就是竹韵


他们是亲戚,是姑表关系,林黛玉的妈妈,是叫贾宝玉的姑姑,两个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能不能谈恋爱,能不能在一起?

其实这就是古今观念和医学发展的问题了,在古代,非但不觉得姑表关系的姊妹兄弟成为夫妻有问题,反而会认为这样做亲会亲上加亲,再加上可能从小生活在一起,生活习惯以及习性都相似,所以会更适合未来在一起的生活。

毕竟生活在一起的两个人,必然需要生活习惯和脾性相似,才能和和睦睦的过日子。

但是从遗传学上来看,这样做就没有那么美好了。贾宝玉的奶奶,也就是贾母,是林黛玉的姥姥,我们画一个谱系的话,贾母——贾政——贾宝玉,贾母——贾敏——林黛玉,其实这里的亲情关系还没有出三代,如果结婚的话,后代罹患遗传病的几率就很高,从医学角度,是不建议这么近亲结婚的,至于婚姻法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需要查阅婚姻法了。

如果是在现代的话,很可能会遭受父母和周围人的阻挠,毕竟为了下一代,这个选择还是要慎重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