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知章《回鄉偶書》是古絕還是律絕?

巴湘人


賀知章的《回鄉偶書》共有兩首,都不是律絕。

賀知章的一生官運亨通,壽長體健,算是詩詞史上不可多得的順達人士。所以他的詩作開朗清新,樸實無華,少有雕琢。他是陳子昂同時代人,卻經歷了李白、杜甫、王維、宋之問等詩人的大爆發和近體詩規範時代。當格律體成型的時候,雖然立刻得到上層文人的喜愛和推廣,但是作為這一過渡時期的詩人,古體詩和近體詩同時創作基本上是以習為常的事情。李白雖然也寫七絕,但是歌行體成就更大。

他們裹挾在詩的格律進化歷史中,並不自知。所以,那個時期的絕句也都是從古絕開始往律絕進化,不合格律是常有的事情。後人為了方便分類,還特地為他們的詩創造出“折腰體”之類的名詞。

但是宋以後,到今天,我們就可以憑著平仄格律關係很簡單地判斷出古體和近體。一是因為現今格律早已標準化,基本上不會有異議。頂多也就是“折腰體”到底算近體詩還是古體詩之類的問題。這個其實問題不大,大家求同存異就好。

來看《回鄉偶書》之一

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

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

我們標出首句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按照首句平仄推出整首詩的平仄關係,如果符合就是律絕,如果不合即是古絕。這是首句仄起押韻格式: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有朋友一定要說了,用普通話來論平仄,這是錯誤的。那你告訴我初唐這些字怎麼讀啊?千年下來,字的發音肯定變化很大,但是音調變化相對要小些。而且按照這些朋友的思維,那就什麼都不用做了,反正是錯的,等到哪天時光機發明瞭,我們再來看這首詩是律絕還是古絕?

以上是題外話。

我們標出《回鄉偶書之一》的平仄,看看和七絕仄起押韻格式是否相符合: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

平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仄平。

七言近體詩平仄有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的說法,就是在奇數字位置有些是可平可仄的。所以我們看到第二句第三字“無”發平音是沒有問題的,前兩句是合律的。後兩句上下是相對的,同樣第三字發音相反我們不用管,但是後面三字出句“平平仄”變成了“仄平仄”,對句“仄仄平”變成了“平仄平”,這樣是否有問題?

這其實是沒問題的,對句“平仄平”可以看做是對這一句首字發仄音造成整句孤平(仄仄仄平仄仄平——除韻腳外只有一個平音)的拗救,同時也救了出句“仄平仄”。

所以這首詩的是符合近體格律詩七絕仄起押韻格式變體的。

等等,第一句話不就說這首詩不是律絕嗎?

這是因為另外一個原因。韻腳“回”、“來”在平水韻中是“十灰”部,而讀音更像的“衰(cui)”卻屬於“四支”部。也就是說,按照平水韻來說,這三個字不押韻!如果是第一字不押韻,還說得過去,那叫做“孤雁出群格”,而這裡是雙數句尾不押韻。這肯定是出律。

所以,完全可以斷定這就是一首七言古絕,簡稱七古。

再看《回鄉偶書》之二

離別家鄉歲月多,近來人事半消磨。

惟有門前鏡湖水,春風不改舊時波。

照例得出首句平仄:“平仄平平仄仄平”,注意'“別”字為入聲字,發仄音。這也是仄起押韻格式(首字不論),平仄關係和上一首詩應該是一樣的: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再標出全詩實際平仄:

平仄平平仄仄平,仄平平仄仄平平。

平仄平平仄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首先,這裡二三句失黏了。如果只是二三句失黏,還可以判斷為折腰體,但是我們看三四句的第六字都發平聲,這就是很明顯又失對了。既失黏,又失對,完全出律。

別的都不用看了,這首之二也是古絕。

所以,賀知章的《回鄉偶書》共有兩首,都不是律絕。

當然,這並不影響都是好詩。只不過是我們把它劃分在古體詩中的古絕而已。

賀知章絕不會想這麼多。


一家之言,歡迎指正評論。


梧桐樹邊羽


賀知章這老頭,在大唐算一幸運之人:書讀得好:中進士,當狀元。官做得大(三品),且順。壽延還長。當然詩也寫得棒。其人還是發現天才李白,驚為“謫仙”的伯樂呢。

賀知章的詩《回鄉偶書》,不知者很少吧?其文:

少小離家老大回,(仄仄平平仄仄平)

鄉音無改鬢毛衰。(平平平仄仄平平)

兒童相見不相識,(平平平仄仄平仄)

笑問客從何處來。(仄仄仄平平仄平)

這首傳詠千年,幾乎家喻戶曉的唐詩,用幾近白描的筆法,活潑詼諧地展現了一幅老翁歸家圖。

從韻律上講:此為七言古絕,為仄起平收(首句押韻)式,非格律七絕。

主要是該詩用韻。回、來為平水韻上平十灰部。(律絕詩正格都押平聲韻)但第二句末“衰”字,無論讀摔或摧,仍屬平水韻上平四支,亦為換韻,此算出韻,因律絕應押同部韻腳。(近體詩之律絕首句可借鄰韻,稱“孤雁出群格”除外)

從平仄上講,倒符合律絕之粘、對要求。先說對:即除尾字外(平收式),從奇句到偶句,其逢雙字處(單處一般平仄不論)平仄應相對立(反)。

此詩中:小對音、家對改、大對毛。餘之如是。

次說粘:即從偶句到奇句,其逢雙字處(單處平仄可不論)平仄應相粘住(同)。

本詩裡:鄉對童、改對見、毛對相。餘之如是。

至於第三句之“不相見”,為仄平仄,(此在律絕轉句中常見)正格為平平仄,但第四句之“何處來”為平仄平,正格當仄仄平。恰是這般小拗救亦合格律。

還有:絕句不強調對仗。即可對可不對;可對首聯或尾聯;還可全對仗。(如老杜之“兩個黃鸝對一行白鷺”那首)

愚從用韻、平仄講,賀知章之《回鄉偶書二首.其一》,疑為最接近於近體詩格律的一首古絕,但非嚴格意義上的律絕。個見,恐有誤,請朋友賜教。


曼德羅


少小離家老大回/仄仄平平仄仄平(替)(韻)

鄉音無改鬢毛衰/平平平仄仄平平(對)(韻)

兒童相見不相識/平平平仄仄平仄(粘)

笑問客從何處來/仄仄仄平平仄平(對)(韻)

顯然,這是一首律絕!關於這首詩,頭條裡就有很多的討論文章了,多的不想重複,強調一下幾點應該注意的地方:

1,識:多音字。古音(按《平水韻》)為入聲(相識)和去聲(標識),今音(按普通話)為二聲(相識)和四聲(標識)。所以,詩中“識”,為仄聲(入聲,仄)。

2,“兒童相見不相識”:不,宜平而用仄,小拗。可救可不救(本首詩中已在對句相救——見後述)。

3,“笑問客從何處來”:何,宜仄用平,起到兩個作用。一是,本句孤平自救:在“(仄仄)平平仄仄平”格式中,若宜平的第三字用了仄聲,則形成“(仄仄)仄平仄仄平”,犯了孤平(除韻腳外,全句只有一個平聲字,且與韻腳不相連)之忌!在此情況下,為了合律,將宜用仄聲的第五字改用平聲,——孤平自救!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的合律的格式!二是,救上句(出句)的小拗!

4,此詩押十灰韻(《平水韻》)。按現在普通話“回”與“衰、來”已不押韻。

5,賀知章活了八十多歲,大致初唐四十年,盛唐四十年(大致按公元700年為界,前初唐,後盛唐)。盛唐為格律詩定型時期。所以,他的詩應該很大程度上參與了格律的探討和確立。


普穡齋


我覺得這首詩應該算是古絕吧,因為他的格律沒有律絕那樣嚴謹,很自由奔放。平仄不需要太工整。

少小離家老大回(仄仄平平仄仄平),

鄉音無改鬢毛衰(平平平仄仄平平)。

兒童相見不相識(平平平仄仄平平),

笑問客從何處來(仄仄仄平平仄平)。這首詩是沒有平仄規律可循的。

律絕,應該是前後對仗工整,字有定音。上下句應該平仄相對。有固定的訓韻腳。比起古絕來有一定的韻律。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或【平仄平仄平平仄】

【仄平仄平仄仄平】。就說這些吧。

因本人才疏學淺,對這些東西也只知皮毛而已,所以胡亂寫了幾句,也不知道說的對不對,還望海涵,不對的地方還望指正!!!


樂樂天香


少小離家老大回,(仄仄平平仄仄平)

鄉音無改鬢毛衰。(平平仄仄仄平平)

兒童相見不相識,(平平仄仄平平仄)

笑問客從何處來?(仄仄平平仄仄平)

我們知道,格律詩一般有四種句式:平起、首句入韻,平起、首句不入韻,仄起、首句入韻,仄起、首句不入韻。以兩個字為一個節奏單位,第二個字是節奏點,所以古人說不在節奏點上的一、三、五字,平仄可以不拘,節奏點上的二、四、六字,平仄必須嚴明。每一句的最後一個字單獨為一個節奏單位,如果是平聲入韻的,就叫韻腳。吟詩時,一般平聲較長,仄聲較短,但有區別:同為平聲,不在節奏點上的略長,在節奏點上的較長,韻腳最長;同為仄聲,不在節奏點上的不延長,在節奏點上的略為延長。

賀知章《回鄉偶書》是一首仄起式首句入韻的七言律絕,吟誦節奏上要注意“平長仄短”的基本規律。第一句“家”是平聲,又是節奏點,應拉長;“回”是韻腳,更應延長。第二句“音”“毛”為平聲,又都是節奏點,應延長;“衰”是韻腳,更應特意拉長。第三句“童”“相”都是平聲,是節奏點,應延長;末尾“識”字,按現代漢語是平聲,在古代卻是入聲,屬仄聲,也不是韻腳,所以不宜拉長。第四句“從”是平聲,是節奏點,應拉長;“來”是韻腳,又是全詩的最後一個字,故更宜吟得悠遠綿長。

簡而言之,古詩吟誦時,一般以兩個字為一組,第二個字若是平聲就吟得較長,每一句的韻腳就吟得更長;不是這些點上的平、仄聲或這些點上的仄聲,就吟得短些。當然,我們不能機械地照搬照套,不然就會把“故人具雞黍,邀我至田家”這類詩句讀破。


初夏染指憂傷151113280


顯易而見是古絕!

但這並不影響這首詩的美,相反其意境更加深厚。因為詩人用正常的思維去組詞,更加生動。

如果詩人為了追求格律而不得不去組列一些超出正常思維的詞句,就會給人以青澀的感覺。



賀知章的這首詩是屬於“七言律絕”!而非古絕。


西鄉藝人


應該是律絕,它是截取七律的頭尾兩聯,所以沒有對偶句,很正常。


邦訓


我沒他們(老師)的字句,仄律水平高,記不準,憑感覺是古絕,符合我作為,重意境而非引經據典,及非常用字表述之,🙌🙌


勇敢608


是律絕。三句雖拗,四句補救,故律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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