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5 徵收房屋時住戶等待觀望,不料“拆遷”黃了,沒有後悔藥可吃

本文刊載於《三聯生活週刊》2019年第38期,原文標題《“拆遷”黃了》,嚴禁私自轉載,侵權必究。

徵收房屋時住戶等待觀望,不料“拆遷”黃了,沒有後悔藥可吃

一提起房子,老康就唉聲嘆氣,後悔當初頭腦發熱,做了錯的選擇。

修城鐵要經過老康家所在居民樓附近,房屋徵收部門貼出公告,要對附近居民樓進行徵收。老康家在距離城鐵線路較遠一側,受影響程度不如另一邊大,搬遷積極性不高。老康的愛人主張搬,這棟樓年代已久,水管設備老化,總出問題,冬季房屋還透風,供暖溫度上不去。搬到徵收部門指定的新建小區也行,雖然得到來年才能完工搬遷,大不了租一年房子住,扣除徵收部門補貼,花不了幾個錢。也可以選取財物補償方式,42平方米的房屋,能得到51萬元,足夠在其他地方買個房子住。早搬,還有2萬元的提前搬遷獎金。老康同意了,開始著手租房子,只差在房屋徵收單上簽字了。

就在這時候,鄰居老馬來老康家商量:“不遠處另一個家屬樓徵收,每平方米徵收價比咱們樓高3000多元,我們不能搬,爭取也達到這個標準。”老康聽後很是心動,十二三萬,差的不是小數,等等再搬也行,因此沒在徵收單上簽名同意搬遷。

一些靠城鐵線路近的居民、住房緊張的居民紛紛搬出,原來300多戶居民,剩有80多戶在等待觀望。徵收部門多次和這些居民協商搬遷事宜,他們就是不答應。隨著城鐵線路工期迫近,徵收部門做出最大程度的讓步,又有幾戶居民搬出,其餘的人仍然不達目的,決不罷休。建設單位實在沒有辦法,把居民樓靠城鐵一側切斷拆除,另一側獨成一體設立噪聲擋板,不再徵收。

這下老康他們傻眼了,大家集錢請律師打官司,起訴房屋徵收部門違約,結果法院依法判決居民敗訴。老康的愛人埋怨說:“好好的50萬不要,現在可好,人家不拆遷了,想搬都搬不成。”老康知道自己理虧,不吱聲了。一晃城鐵通車已經3年多,其間老康幾次因房子的問題,大病住院。親朋好友都勸他想開點,房子是小事,身體是大事,老康眼淚汪汪:“後悔也來不及,再有搬遷的機會,我二話不說,立馬就搬。”

(讀者 吳志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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