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第一批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後,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第二批,共八個典型案例。
此次發佈的8起典型案例聚焦疫情期間涉及防疫物資的刑事案件,包括非法經營、銷售偽劣產品、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招搖撞騙、詐騙等犯罪。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招搖撞騙案中,被告人計某為了獲取大量口罩進行售賣,竟謊稱自己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還主動找到當地電視臺記者幫忙宣傳,最終被記者識破詭計,戳穿了這場騙局。
男子偽造身份 只為獲取口罩資源
被告人計某見疫情期間口罩非常搶手,覺得這是一個“發財的機會”,但一直找不到貨源,於是就動了歪腦筋。今年2月15日,他在網上找到浙江省嘉興市一家口罩生產企業,便找上門去。見到企業負責人周經理,計某拿出一份事先準備好的紅頭文件,自稱是受浙江省衛健委委託,到企業調研。
雙方交談中,企業負責人周經理向計某告知,該廠有一條停產的濾芯生產設備,可以生產簡易口罩,計某便建議周經理儘快啟用這條生產線,做出口罩,他可以幫忙解決銷路。但是重開這條老線有一個困難,需要政府開出相關紅頭文件批准進行生產、流通。
計某告訴周經理,許可證他會想辦法,只要周經理儘快做出口罩就行。實際上,計某根本不是什麼領導,紅頭文件也是偽造的。為了讓騙局進行下去,計某主動向嘉興電視臺記者提供新聞線索,說自己是嘉興某學院的老師,受省衛健委委託去企業調研,並且在企業發現一條口罩生產線,可以支援抗疫一線。
2月18日上午,記者到這家企業採訪,計某也來到現場並接受了採訪。
記者採訪當天,這條生產線已經打樣出簡易版口罩,如果開足馬力,一天可以製作三千隻口罩。計某告訴記者,這些口罩將對嘉興市的防疫工作帶來很大幫助。
當地記者核驗男子身份 戳穿騙局
採訪結束後,計某又提到企業生產的這批簡易口罩還需要政府許可,讓記者幫幫忙。這番話讓記者對他的身份產生了懷疑,記者便向計某提到的學院核實其身份,得到答覆是學院裡根本沒有這個老師。
記者再次詢問計某,計某又改口,說自己是浙江省廳的幹部,記者再次向相關部門核實,發現也沒這個人。
發現計某的身份造假,記者便把情況反饋給這家口罩生產企業,企業負責人馬上報警。警方迅速展開調查,在計某車上發現兩份偽造的紅頭文件,一份是浙江省衛健委委託調研的文件,另一份是領取防疫物資函,內容是要求企業為他生產40萬隻口罩。
3月11日,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當庭對此案作出宣判,計某犯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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