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身份上門“徵收”口罩 浙江男子招搖撞騙獲刑

新華社杭州3月11日電(記者吳帥帥)手持“紅頭文件”,冒充衛健委工作人員煞有介事地“徵收”口罩等物資,甚至主動聯繫媒體要求採訪……11日,浙江嘉興平湖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結了一起涉疫招搖撞騙案件。被告人計某因犯招搖撞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我是前來調研的省衛健委工作人員”。2月15日下午,平湖一家口罩生產企業裡突然來了一位自稱是有關單位公務人員的男子計某。

計某向安保、公司經理相繼出示了“紅頭文件”,並煞有介事地對口罩生產線進行現場調研。

該公司負責人表示,計某不僅對口罩知識瞭解得非常全面,而且對口罩生產企業的情況也有一些瞭解。“真的太會演了,我當時根本沒懷疑……”

交談間計某表示,需要企業重新啟用一條老舊生產線,並配合生產40萬隻簡裝版的無支架KN95口罩,由其將口罩公益捐贈,回饋社會。

計某保證可為企業拿到批文後,該企業開始投入多名人力調試機器,更換口罩模具,重新將這條老舊生產線整頓啟用,開始試生產口罩半成品。

讓人更沒想到的是,2月17日,計某主動聯繫上某電視臺某欄目組,提供新聞線索,並和記者於18日重返口罩廠進行“報道”。

計某原以為他這出“戲”演得非常成功,但後經記者反覆核實其身份,他的騙術終於露出了馬腳。

經記者提示、告知情況,企業隨後報警。3月3日,警方在計某家中將其抓獲。

法庭上,計某對自己變造“紅頭文件”、冒充國家公職人員,以騙取企業信任,讓企業開啟專門流水線為其生產口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截至案發時,這家口罩生產企業共為計某打樣和試製出半成品口罩5000餘隻,損失7000餘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計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綜合被告人計某的犯罪事實、情節、危害後果及認罪、悔罪態度,平湖法院遂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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