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3 冒充“冰川時代”,金堂一桶裝水商家被罰12萬元

普通礦泉水冒充“冰川時代”天然礦泉水

金堂一桶裝水商家被罰12萬元

“我可能喝了假的’冰川時代’天然礦泉水!”春節前,金堂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不斷接到市民投訴。

2018年2月13日,金堂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投訴舉報,依法對金堂縣趙鎮某桶裝水門市進行執法檢查。現場發現涉嫌用於翻裝桶裝水的標稱“冰川時代”收縮膜4000個、塑料漏斗1個、聰明蓋20個、墊片300個、水桶26個(11.3L/桶24個,18.9L/桶2個)。

在檢查現場,該商家僱用的工作人員現場演示了翻裝“冰川時代”天然礦泉水的全過程。經查明,當事人用塑料漏斗將售價低廉的其它品牌桶裝礦泉水翻裝到標稱四川藍劍鎣華山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冰川時代”天然礦泉水的空桶中,加裝墊片、聰明蓋,並以標有“冰川時代”的收縮膜封口後,將其作為“冰川時代”天然礦泉水銷售,從中牟利。經鑑別,當事人使用的收縮膜、礦泉水空桶上的“冰川時代”字樣與四川藍劍鎣華山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使用的“冰川時代”註冊商標相同,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所指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

2018年3月30日,金堂局依法對當事人給予沒收假冒冰川時代收縮膜4000個、塑料漏斗1個、聰明蓋20個、墊片300個、空桶26個;罰款12萬元的行政處罰。

今年以來,該局在“紅盾春雷2018”行動中共出動執法人員2760餘人次,檢查各類經營主體2453餘戶,立案查處商業詆譭、商標侵權、虛假宣傳、霸王合同、質量不合格等違法案件168件,涉案產(商)品貨值金額102.57萬元,下達處罰決定書157份,處罰金額127.13萬元。其中不正當競爭案件71件,整治網絡購物秩序案件10件,治理旅遊消費環境案件42件,“晚霞消費維權”案件12件。同時,突出集中整治行動的社會效果,對萬達廣場、淮口影樓行業進行行政約談,引導開辦方及商家誠信守法經營,促進行業健康發展。開展行政指導42次,發佈消費警示、消費提示140條,規範經營行業2個。受理消費者諮詢159次,及時處理申訴舉報361件,實現“訴轉案”33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12.12萬元。

張臘梅 成都日報 劉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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