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太原市迎澤區低保怎麼辦理?

仁志69099884


2017年,太原市低保標準再次提高。

提標後各縣(市、區)具體標準是:6個市轄區城鄉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560元;清徐和古交城市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555元,農村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430元;陽曲和婁煩城市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530元,農村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370元。

那麼,在太原迎澤區如何辦理低保呢?

在迎澤區辦理低保,首先得滿足以下申請條件:

1.持有本市常住居民非農業戶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達不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3、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辦理時,需要向居住地的社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申請書;(社區提供)

2.身份證明。包括:居民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及其複印件等。夫妻離異的,應提供離婚證或離婚判決(調解)書;有殘疾人的,應提供殘疾證;有戶口遷出的大中專在校學生的,應提供在校證明;

3、收入證明材料。包括:有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的,應由所在單位勞資人事部門和工會組織出具工資性收入證明;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應由其管理機構出具領取失業保險期限、標準的證明或證件;有離、退休人員的,應提供領取離、退休養老金的證件或有關憑證;有農業戶口的,應提供戶口證明和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種植業、養殖業等的情況證明(一年一次);從事其它各種勞務活動的,應提供從事勞務活動情況證明;有贍、撫(扶)養關係的,應提供贍、撫(扶)養義務人家庭收入狀況證明及相應贍(撫、扶)養協議證明。

辦理流程:

1.個人申請。家庭戶主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低保站提出書面申請。

對戶籍不在一起的家庭成員,應先遷移戶口、再申請;因特殊原因無法遷移戶口的,由戶主在其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其他家庭成員分別提供相關證明。

戶主戶籍地與家庭居住地分離的家庭,戶主戶口應先遷往居住地、再申請;因特殊原因無法辦理戶口遷移的,由戶主戶籍所在地出具未享受低保待遇證明,戶主向實際居住地申請。

2. 社區調查。社區低保站根據申請家庭提供的證明材料及授權書,對申請人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初審和調查核實後,報街辦(鄉鎮)低保所審核。

3. 街辦(鄉鎮)審核。街辦(鄉鎮)低保所對社區低保站上報材料進行審核後,報縣(市、區)低保中心。

4、縣(市、區)審批。縣(市、區)低保中心對街辦(鄉鎮)低保所上報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在申請家庭所在社區公示7日;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通過;不符合條件的,退回街辦(鄉鎮)重新審核。

辦理時限: 從申請受理到審批公示,一般為30個工作日(申請證明材料不齊全的除外)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 至12:00,下午2:30 (夏季3:00)至6: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地點:社區居委會

聯繫電話: 太原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低保中心:0351—4250262 4250263,查看各分局/辦事處聯繫電話

監督投訴: 0351—4250159


太原晚報


只要你抽芙蓉王開奧迪,就有資格辦理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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