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史上最強支持IPO政策,不能拔苗助長

盤和林

據媒體日前報道,湖北省金融辦(上市辦)將設置“金種子”名單,如果擬上市企業進入當地的“金種子”名單中,那麼這些企業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在必須進行行政處罰時,將可以得到從輕或減輕處理的“服務”。

史上最強支持IPO政策,不能拔苗助長

該政策被稱之為是“史上最強支持IPO政策”。湖北省金融辦(上市辦)按照企業上市公司相關標準,在全省範圍內遴選出82家治理結構完善,經營效益良好的公司,稱之為“金種子”企業,將集中全省優勢資源支持公司上市,名單中的企業享受“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的優待,對需行政處罰的事項也將減輕處理,而且,不僅僅有這些特殊的“服務”,湖北省還將由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成功上市企業進行300萬到400萬的補貼。

在推動企業上市方面,湖北省金融辦積極做事的態度值得我們肯定。當前,振興實體經濟是國家戰略重中之重,而政府與企業脫離的現象也一直被民間所詬病,而此次湖北省金融辦(上市辦)做到了真正深入企業,站在企業角度,排企業之所難,解企業之所憂。

只是擬上市企業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在必須進行行政處罰時,將可以得到從輕或減輕處理的“服務”的做法實為不妥,或是拔苗助長之舉。

如我國證監會主席劉士餘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所比喻的一樣,高質量的上市公司就像珍珠,而各地扶持企業上市,也是為了發現這些珍珠,並幫助他們從蚌殼中顯現出來。

史上最強支持IPO政策,不能拔苗助長

不過,上市企業也並非全是珍珠,有的也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從2017年至今,上市公司違法違規的案例屢見不鮮。我們從WIND數據庫中查詢到,2013年到2017年間,證券監管部門公處理違規事件567起,佔從1994年至2017年處理總事件1139起的49.78%,處罰金額12.6222億元更是佔歷史總處罰金額13.0881億元的96.66%。

而湖北省在2017年已經有9家上市公司收到監管部門罰單,處罰金額共計220萬。其中,長江傳媒、湖北宜化、盈方微、斯太爾更是連續兩年上榜。假如把相關企業“帶病”扶持上市的話,那麼,或將增加上市公司違法違規名單的長度而言,於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危害想必不小。

當然,未必都能扶持上市,不過“金種子”名單的出現,同樣可能會滋生尋租現象,降低市場效率。

給部分公司設定“金種子”名單,為他們提供部分特殊“優待”的方式,有點類似之前引起熱議的“白名單”事件。在金融機構中存在著所謂的“白名單”,名單上的公司在行業排名和從業經驗等方面都名列前茅,而金融機構會根據這個名單,選擇貸款對象和劃定貸款額度。很多企業為了能夠讓自己出現在白名單上,每年不惜花費幾百萬的巨資。

而“金種子”名單對於公司的重要性與“白名單”的重要性如出一轍。企業很有可能為了未來利益最大化,為了公司今後的上市目標,不遺餘力的讓自己出現在“金種子”名單中。

政府扶持企業IPO可以理解,但公共政策庇護不法行為,不應當以降低違法違規行為的懲罰作為鼓勵和特權。法律法規的權威往往是通過相應的違法違規懲罰措施所確立的。而法律法規的設定,也是為了能規範市場個體行為,促進市場機制平穩運行。如果將降低違法違規成本作為一種鼓勵和特權的話,那麼就會使得公司在考慮自己的行為時,發現違法違規收益高於相應的違法違規成本,基於利潤最大化動機,公司會選擇進行更多的違法違規行為,而這種情況的出現,與我們尋找市場中“珍珠”的目標背道而馳。

史上最強支持IPO政策,不能拔苗助長

證監會主席劉士餘曾經在“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第二節會員代表大會”上表示,“資本市場是講規矩、有紅線,有底線的”,而這所謂的“紅線”和“底線”正是市場中相關的法律法規,我們不應將拉低底線作為鼓勵上市的代價。

竊以為,“史上最強推動IPO”措施,總體而言有值得我們鼓勵和肯定的地方,但是庇護違規違法的做法過於急功近利的成分,無異於揠苗助長,飲鴆止渴,而踏踏實實,循序漸進的推進公司上市,優化企業經營環境才是更應該提倡的道路。(作者系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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