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明朝末年為何僅在江南地區出現了奴僕變亂活動?

鴨梨_採了個花


春秋戰國開始大量生產性質的奴隸都已經退出歷史舞臺,但是關於服務性質色彩的奴隸一直都是存在的,特別是在宋朝時期由於朝廷不作為,土地兼併瘋狂,大量失地農民,簽訂賣身契,奴僕的數量也因此達到了小高峰。接下來的元朝由於蒙古人本身就實行奴隸制,私人奴隸之風更加盛行。到了明朝時期深受其害的朱元璋,一直努力打壓社會上土地兼併以及豪族蓄奴的風氣。


百十多年的社會風俗習慣不可能因為禁令徹底改變,朱元璋也知道這件事情為此他嚴格限制了當時官僚士大夫們,蓄奴必須根據其地位決定。朱元璋的作為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這種風氣,但是接受朱元璋位置的子孫,不理解自己祖宗的苦心,以家族為單位,大量蓄養家奴,特別是到了明朝中後期蓄奴風氣欲演欲烈。


除了土地兼併之外,到了明代中葉,在江南地區,已經出現了“今吳中仕宦之家,奴有至一二千者”。這種現象主要是因為明朝的制度規定,只要是家族中有一個人中了舉人,那麼整個家族都可以免除賦稅。特別是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制度改革之後,很多人為了逃避嚴苛的賦稅,攜家帶口投奔十里八鄉中舉人的家族中,自願充當奴隸。


特別是在江南地區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僱傭關係的出現使得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大量的社會財富都集中在少數中,底層民眾不滿的情緒也逐漸暴露。萬曆年間的的“民抄董宦”,因為寵用逃來的陸家富奴陳明,而最終引起的當地憤怒的百姓,搗毀董家事件。實際上這件事情暴露出來的是當時南方的奴僕有了自主意識開始試圖擺脫主人的控制。當時南方世家大族之間的矛盾,也助長了這些底層家奴對於獲得自由和權利的嘗試。


四十五度歷史


黑格爾用“主奴辯證法”概括以往的一切政治關係。明確指出基於強力之上的主奴關係必然隨著主奴力量的改變而有所改變。明朝江南的奴變恰恰證明了這一點,只要奴隸聯合起來,原先的主人將淪為奴隸。

圖1江南各府地圖

明末農民起義四起,新的王朝清王朝並沒有真正建立起來。在這種情況下,社會實際上處在了失範的邊緣。這也構成了江南奴變發生的時代大背景。但是,根據有的學者(例如趙驥)的研究,奴變僅僅發生在江南一隅,而沒有成為席捲全國的廣大地區革命運動。這種現狀的原因確實值得探討。因此,江南地區的特有一些因素成為了我們重點捕抓的對象。比如相比於徽州地區的奴僕形成方式,江南地區奴僕形成的方式確實是有所不同。根據《明季徽州奴變述略》一文可以得知,在徽州地區,家庭奴僕主要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形成:投身義男為僕,贅婿為僕,還有立賣身契為僕。學者趙驥認為江南地區的稅收極其嚴酷,致使大量的普通老百姓攜帶自家的田產賣身到縉紳之家,以便於逃避嚴苛的徵稅。這是江南奴變的經濟根源。除此之外,江南地區主奴地位懸殊,也是原因之一。奴隸在科舉、婚配等等方面都受到極為嚴格的限制。這種懸殊的地位又得到了極度重視等級秩序的明王朝的支持。所以,江南奴變的奴指的主要是家奴。當然,需要指出的是,明朝初期,也就是明太祖朱元璋是明確反對養奴僕的。但是,到了明朝中後期,達官顯貴家裡都有了男女僕人。

圖2明朝東部領土地圖

家奴們的的鬥爭形式多種多樣,根據傅衣凌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第一,佔領田地,並且建立農民政權;第二,強調人人平等,反對以奴稱之。雖然傅總結出了奴僕們最具政治意義的鬥爭。但是,古人的記述,可以讓我們更為直觀的體會到奴僕的鬥爭形式。例如《二申野錄》中有如下記載:是月上海二十三保視聖堯家群奴持刀殺主父子立時焚燼延至各鄉大戶無不燒搶。又有顧六等倡率各家奴 輩入城先至紳家索餐身之契其家立成窗粉主被毆辱急書退契焚劫大室為之一空。由此可見,與傅衣凌筆下有覺悟的奴僕們相比,這種奴僕的鬥爭只能概括為: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圖3明朝完整疆域圖

參考文獻:

[1] 趙驥.明季奴變原因新探 [J],齊魯學刊,1994年第2期,66-83.

[2] 傅衣凌,明末南方“佃變”“奴變”[J],歷史研究,1975年05期,61-67.

[3]韓旭,明季徽州奴變述略[J],黃河科技大學學報,2013年第2期,85-87.

回答者: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章亞軍


季我努學社


首先明朝末年的“奴變”並非只在江南地區出現,在湖北、山東、廣東都出現了不同規模的“奴變”,只是江南地區“奴變”規模最大而已。


為什麼江南“奴變”規模最大?這攤開講,可能幾萬字都打不住,我就簡單說一下。


這一切的起因,源自明朝稅賦制度的不合理。


明朝平民與有功名的人在稅賦上的負擔是完全不同的,明初有功名者只是免除自身稅賦徭役,可從嘉靖年間開始,有功名者不但自身稅賦徭役可以免除,還可以惠及家人。


而所謂有功名者,只要是生員就可以享受此種待遇。而這些有功名者減免的稅賦徭役就平均分攤到一定區域內的平民身上。


舉個例子,一個村一共有10戶人家,稅賦應該繳納100兩銀子,每家10兩。可甲家的孩子突然考上秀才,在嘉靖年,這家人就免稅了,可是這家人稅賦雖然免了,可這村100兩銀子的稅賦可沒有免,那麼只能分攤到剩下9戶人,每戶多繳納1.2兩。那麼實際上對於這九戶人來說就等於加稅1.2兩了。


為什麼江南“奴變”規模最大?江南人太能考試了。


而明朝正好是南方,尤其是江南地區大發展時期,不僅是經濟,就是在文化等各個領域全方位超過北方,尤其是科舉考試,明初朱元璋規定一個縣最多20個秀才名額,北方很多縣根本用不完,因為沒那麼多人考得上秀才。


可在江南地區,不僅20個名額完全用完,明朝中後期,甚至超過每縣20個名額錄取規定,錄取3、40生員不等。


當然,明朝科舉考試還是很公平,基本上不存在特別嚴重的作弊行為,因為明朝很多江南官員子弟考了一輩子考不上秀才、舉人的有很多。


江南地區考科舉厲害的弊病就是江南地區免稅的人特別多,用顧炎武的話說,江南生員多到成了江南三害之一了。



為什麼生員多了成害?且不說欺男霸女,魚肉鄉里,只說一點,一個縣考上功名的人多了,免稅的田地就多了,但是朝廷並沒有減免該縣稅收額度,那麼這些減免額度就要該縣其他沒有考上生員的人分攤。


還是以剛才那個村舉例,假設那個村10戶人家有5戶人家子弟考上秀才,那麼這100兩的稅賦就要另外5家人承擔,等於這5戶人負擔加重一倍。


偏偏江南地區因為似乎明朝最富庶地區,稅賦又是全天下最重的。不僅明朝重,清朝時也重,在清朝時江南地區兩個府的稅賦就能超過甘肅全省。


面對越來越重的稅賦,江南不少平民一合計,乾脆拿著自己的田地去投靠有功名的人,怎麼投靠呢?自願為僕啊。


這樣也就形成了惡性循環:平民的稅賦越重——平民受不了賣身當僕役——能收稅的人就越少——平民負擔的稅賦就越重。


這就是為什麼江南僕役多,奴變規模大的原因。


說完江南僕役來歷,再說為什麼會鬧奴變。


因為明朝建立者朱元璋骨子裡是不喜歡“階級跨越的”,他喜歡的是各階層安守本分,老實認命。所以明朝法律對僕役特別歧視,而且到了明朝中後期這種歧視越演越烈,僕役地位越來越低。


與此同時呢,明朝社會又不像日本,是一個真正階級固化的社會,因為有科舉的存在,明朝又是一個階級變動特別劇烈的社會。陳寶良先生在《明代社會生活史》裡明確說過,在明朝,不管家裡多大的富翁,只要三代人沒有出一個舉人,那麼這個家就會很快敗落下去。


在明朝中後期各種文人筆記裡都能看到當時士紳無不感嘆“世事易變,富貴不久”,還有好多筆記描寫了不少明朝官員通過貪汙自以為為家族積攢了幾代人都花不完的金銀,但是由於家裡後人考不上舉人,只短短十幾年功夫,這個家族就敗落了,田地財產就屬於“新貴”了。


但是請注意,在這個過程中,主奴契約是不可變更的,即使主人落魄了,奴僕依然是主人的奴僕,主人還是握有對僕役生殺予奪權力;甚至僕役拿錢贖身都沒用,就算奴僕拿錢贖身了,奴僕的子女也不能考科舉,就算考上功名也很容易被“有正義感”的官員給罷黜。


明朝中後期官員筆記裡經常看到某“正義感爆棚”要“端正上下關係”的官員把全省奴僕子弟或者脫奴籍不足三代的子弟全部從縣學、書院罷黜的記載。


綜上所述,在明朝法律上奴僕這個階層身份很難改變,而且備受歧視;但與此同時,明朝中後期社會又劇烈變化,貧富轉化很快,奴僕階層既怨恨自己身份卑賤和不易改變,同時又因為目睹社會變動劇烈,希望脫籍的心躁動不安。



到了明清交替的時候,江南奴僕們覺得改朝換代,機會也來了,於是紛紛起義,要自己主人索要賣身契,對虐待僕役的更是進行肉體報復。


這種報復是不管什麼民族大義的。


在清軍圍攻江陰的時候,江陰周邊村鎮,大量奴僕圍攻士紳的莊園,索要賣身契,我們很熟悉的徐霞客的長子和侄子等徐家二十多口人被起義的奴僕們殺死,儘管有學者說是在江陰被清軍殺死,但事實上就是被起義的奴僕殺死的。


這場波及整個江南的奴變一直到清軍徹底佔領江南,穩定局勢後才慢慢平息。


說一句題外話,是清朝官府為徐霞客一家報的仇,清朝在江陰恢復統治後,徐家人去衙門告狀,清朝官府很快就派人把為首的幾人抓捕歸案斬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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