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男子酒後駕車肇事逃逸 夫妻被判承擔連帶責任

自貢網訊(雷雯霞 記者 蘭江)榮縣一男子酒後駕駛與妻子共有的轎車引發交通事故,造成一死兩傷,而後為逃避制裁肇事逃逸。近日,榮縣法院道交法庭審理了這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一審判決夫妻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據介紹,去年7月19日,蔡某飲酒後駕駛登記於其妻李某名下的小型轎車,行駛至旭陽鎮環城西路“原榨油廠門外”路段時,與張某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刮擦後,又與迎面駛來由黃某駕駛並搭乘其母林某、女兒黃某某的無號牌電動二輪車及停放在道路左側停車位的小型麵包車相撞。

事發後,為逃避法律制裁,蔡某慌忙駕車逃離現場,在駛離現場過程中對林某形成碾壓,造成林某傷後經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並造成黃某及其女兒受傷和上述四車受損的交通事故。經交警認定,蔡某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上述機動車均購買交強險、商業三者險。因就賠償事宜協商未果,林某家屬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

經法院審理認為,蔡某駕駛與其妻李某家庭共有汽車致他人損害,李某對上述賠償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蔡某有飲酒駕駛、逃逸情節,保險公司據商業保險合同約定在商業三者險範圍內免賠。一審判決蔡某與妻子李某連帶賠償林某家屬各項損失共計44.4萬餘元,上述三機動車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賠償林某家屬各項損失共計13.3萬餘元。一審判決後,原、被告雙方均未上訴,案件已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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