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惠民交警發佈:關於機動車報廢的公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條“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報廢期滿的2個月前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註銷登記。機動車所有人攜帶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並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由機動車回收企業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銷。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註銷登記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公告,並作廢其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將依法予以強制報廢。

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濱州魯物廢車拆解金屬回收有限公司(濱州市濱城區渤海十五路北首北外環路385號)

聯繫電話:0543-3409850 0543-3409681

山東博納新報廢汽車拆解有限公司(鄒平縣長山鎮開元大道188號)

聯繫電話:0543-4668777

惠民縣回收網點:

惠民縣機動車報廢服務中心

地址:惠民縣工業路166號(交警大隊向南1.5公里路西 好當家食品院內)

電話:0543-5328122 15865217373 1385435775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

登記住址在惠民縣轄區的重型柴油貨車、掛車、農村麵包車、大型客車、危險品運輸車必須在檢驗有效期到期前三個月內參加定期檢驗;車輛達到報廢標準,嚴禁上路行駛,立即到有資質的汽車回收企業拆解車輛,辦理註銷登記。我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加大查處力度,加強路面管控,有逾期未檢驗和逾期未報廢情況的,將依法採取扣留車輛、強制報廢措施處理。具有以上情形的,我縣車輛管理所將停辦車主的一切車駕管業務,敬請廣大車主及時檢驗或報廢車輛,以免給您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惠民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8年6月2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