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一下撤資的定義:
說撤資其實就是把投出去的錢拿回去,其實並不那麼簡單的,因為投出去的錢,在法律上位置用途被固定了,不是說拿回來就拿回來的,流程很長,一般,真的鐵了心要撤資的,也都是以清算結束。清算的箇中緣由,當然只有當事人知道利益紛爭發生在哪兒。
一般的會投資早期創業項目的基金分為幾種(在這裡我們不討論第四類人,假冒投資人的人,雖然這類也不是少數)。
1、自己本身是LP (出資人,資本),同時也是 GP(基金管理人,負責投資贏得高回報以抽傭分成的),這種情況基本上是背後本身是集團,或是上市公司的投資部等。
2、大多數情況,多數基金都是需要去靠自己的人脈資源募集資金,然後自己的角色是GP,這類人其實看似滋潤,也沒有那麼好過,當然名聲及知名基金除外,多數的基金都是今年由於創業風潮才臨時轉行做了,很多投資人在初入行的半年都是向創業者學習的狀態,在圈子裡混臉熟。
3、個人投資人,一般是功成名就,或是創業成功之後,自己套現了還不錯的現金,自己成了一個小基金,人數較少,一個人名義投資。
知道了這三種大的區分,就會知道,投資人這個圈子裡也是魚龍混雜,很多你完全不知道的基金公司的合夥人,也會出現個人素質極低,信口雌黃的現象。
當然在自己的項目是一個靠譜的情況下,接觸到的投資人65%以上還都是比較犀利優秀,德高望重的,當然這非常分方向。
由於供方和需方的情況都極其多變且這個風險投資行業都處於不成熟狀態的狀況中,就會出現兩個問題。
-情況一:撤資是因為創業者的問題導致。
-情況二:撤資因為投資人本身的問題。
情況一:
在創業者做了哪些事的情況下,會撤資?
1、創業者濫用投資款。
輕則實施資本監管或名義凍結,重則找緣由撤資。
這裡的情況,創業者都知道,大的花銷都是要報告投資人的,這也就是為什麼有人說,一旦拿了投資就是打工仔的說法,因為有些投資人會管的很多很細,也會不同意你的決策。當然打主遇到的就是很nice的投資人,基本不恨妨礙,正常詢問進展。
2、創業者股權分配不當,且內部分家。
很多創業者會遇到和合夥人方向不一致的問題,其實很常見,好好處理,好聚好散也沒什麼,重點就是在最初,兩個創業者的股權都很平均,這也就造成了後期的隱患,也就是決策比較難做,方向有差異或是原則性問題就是醞釀一場大撕逼。
3、創業者由於極端行為,招惹法律問題
這個很好理解,碰了紅線,資本方一定會想辦法把錢要回來。有多遠躲多遠。
4、創業者由於產品問題,或是宣傳不當,名聲極其惡劣。
這種很少發生在投資很長時間之後,通常是ts以後,或是簽約前後。一般是投資款不打了,要不就找理由撤資,其實也是正常投資人止損行為。
情況二:
投資人的問題,撤資?
1、投資人原計劃就分批次打款,但如果發現你項目沒有明顯進展,後面錢就不打了,以清算終止。
這種很傷害創業者,要知道創業是以人品身價,時間,精力全方位投入,坑創始人,也會讓創始人在團隊面前很難做。
2、投資人自己不敢投太多,本來領頭,打款期臨近,跟投的都投了,自己跑了。
這種太多了,很常見,所以也就是那融資要打聽好投資機構的口碑和黑歷史。要知道你是那你的生命在創業,一次失敗的創業很多時候能毀了一個人。
3、投資人惡意以新基金募集時間,打款有問題等奇葩理由讓你先自行墊付,後面毀約。
這種也真的有,因為資本的風口是很不確定的,要看經濟情況,LP要求,GP心情和調查情況。很多時候,口頭的承諾往往是最傷害人的,因為死無對證,也許人家說一句你理解錯了,你就傾家蕩產了。這種也是有不止一個例子,心疼創始人幾秒鐘。
因為其中一個基金的肯定答覆往往錯過了很多其他的拿錢機會。
4、還有一種撤資方式,叫做,下輪刻退。
當然這是玩笑,因為如果一個好項目,是不怕撤資的,因為錢會源源不斷的進來,你永遠要感謝給你錢讓你試出來的金主。是他們的相信和資本給了你還可以失敗的機會。
始終認為一個創業項目的成功,能否甄別投資人,在危機來臨的時候找到新的大腿都是你的核心競爭力。最後祝現在在創業的,創業者和投資人都能遇到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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