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林達控股(01041)發行可換股債券及認股權證已失效

智通財經APP訊,林達控股(01041)發佈公告,該公司於2018年9月2日,與認購方訂立的認購協議,認購方已有條件同意認購本金總額為6.48億港元的可換股債券,該公司董事會宣佈,由於若干先決條件於2019年3月31日未獲達成或豁免且認購方與該公司未就進一步延長截止日期達成協定,故認購協議已失效及無效。

於同日,該公司日期為2018年9月2日的公告,內容有關訂立:顧問協議,據此,顧問須於6個月期間提供融資服務及協助該公司物色合適投資者作不少於5億港元融資,就併購提供顧問服務,以及有關發行認股權證的認購協議。

該公司董事會稱,由於若干先決條件於2019年3月31日前未獲達成且該公司與顧問未就進一步延長達成先決條件的最後時限達成協定,故認購協議已失效及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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