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 网络赌博属违法犯罪行为,请远离!

“官方直营、手机下注、大额无忧、在线充值...”

网络赌博属违法犯罪行为,请远离!

(网络赌博违法网站截图)

西藏网警:网络赌博属违法犯罪行为,请远离!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开设赌场”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俗话说,十赌九输,网络赌博害人害己。面对来历不明的网站和广告链接,不要轻易进入。凡是遇到通过第三方代理商以货币购买的形式运营的网络游戏,一定要提高警惕,特别是输赢数额较大,脱离娱乐性质的,属违法行为,必须远离,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络赌博特点

网络赌博蔓延趋势明显,隐蔽性强,社会危害性极大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网络改变和影响了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习惯。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网络,出现了

“互联网+赌博”,各类赌博游戏从线下搬到手机、电脑上,曾经的地下赌场变成了虚拟赌场。

网络赌博具有成本低、利润丰厚、隐蔽性强、易组织等优势,使人很容易接触到网络赌博并参与其中。近年来,网络赌博蔓延迅速并产生了各种表现形式:运营赌博游戏直接开设赌场、将赌博游戏嵌入正常游戏引诱赌博、线上游戏线下结算分离组织赌博、为境外赌博网站代理组织线下投注赌博。

网络赌博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性显而易见。许多网络赌博以网络游戏为幌子,在正常游戏内置赌博游戏,诱导玩家参与赌博,而游戏玩家中有众多青少年,在受到引诱后参赌,沉迷。网络赌博犯罪隐蔽性高、分散性强,甚至出现境外操控、境内渗透的现象。赌博犯罪历来与涉黑、涉恶、绑架、勒索等严重犯罪、经济犯罪以及腐败现象相伴相随。

衍生出庞大的“黑灰产行业”

在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大趋势下,借助网络进行违法犯罪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破案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从破获的案件中发现,网络赌博平台服务器大部分横跨多个省份,后台管理比起线下更加严密更加有组织。

网络赌博看似松散型,实则有严密的分工,有为赌博游戏开发运营的,有为赌博游戏提供网络服务的,有为赌博提供资金接口并转移涉赌资金的,有负责招募玩家进行推广的,有组织群组对玩家进行管理的,呈现一条龙操作流程,由此逐渐衍生出庞大的“黑灰产行业”

庄家只赚不赔,网络赌博水有多深?

不少网络赌博平台还能通过大数据分析的方式,实时干预相关的结果,实现庄家只赚不赔、参与者损失惨重的目的。

因网络赌博涉及人员多,涉及区域广,又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资金交易,打处难度极大,资金追缴极为困难,即使追缴回来的资金也属于赌资会被收缴,受害人不仅得不到赔偿,还可能因涉嫌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理。

西藏网警再次提醒:网络赌博属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群众自觉增强法律意识,远离网络赌博。

(部分内容来源于:杭州公安、保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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