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這次疫苗事件,除了生產企業要被追責,還有哪些單位或個人應該被追責?

行為減肥奧老師


問題疫苗出來以後,引發民眾巨大憤怒,有關人士紛紛批示嚴肅處理:

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線,必須給全國人民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

要一查到底嚴肅問責 始終把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放在首位 堅決守住安全底線

懲治有關失職人員不可避免。

當地有關部門已經著手調查,將釐清責任,對省市食藥監部門相關責任人失職瀆職問題,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問責。三是成立責任追究工作組,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存在的腐敗問題進行調查追責。

在疫苗監管環節有沒有瀆職,將很快真相大白,對於改制過程中有沒有利益輸送,有沒有腐敗問題,也會水落石出。

經營中的問題更是利益鏈條很長,有關媒體已經充分梳理了有關一些案例,但是據網易2017年長生生物銷售人員僅25人,銷售費用高達5.83億元,人均銷售費用2331.85萬元。一個銷售人員平均一年花費2331.85萬元,這部分費用花在哪兒,花在誰的身上,是不是合理開銷,必須逐筆核查。

醫藥購銷環節是存在一些利益問題,導致民眾看病難看病貴,頗有微詞,必須大力打擊購銷環節的問題。

如果銷售費用合情合理,老百姓並無怨言,銷售費用在一家公司是合理的存在,並無不妥當,如果以回扣等方式賄賂有關人員,採購疫苗,那麼就應該嚴肅追責,不僅僅是不妥當,還涉嫌犯罪。

老百姓需要的是事件的真相。只要合理合法,一年花5.83億元也無所謂,那是企業自己賺來的錢,是人家的自由,但如果是為了獲得某種利益,別說5.83億元,就是500萬元,也是很不妥當的。


杜坤維


從企業來講長春長生生物科技因重大違規、違法目前被罰344萬、責令停產;後續隨著案情進一步披露對企業的處罰還遠不止這些。根據最新A股上市公司退市相關規定實現了對重大違法行為退市的全覆蓋與無死角,企業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可能。




涉案人員也有了最新進展,長春檢察機關以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高某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下發批捕。目前,案情還在進一步審理中。從刑拘到擴大批捕充分證明了法律面前“一個都不能少”違法必究的原則。

科普下《生產、銷售劣藥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生產、銷售劣藥罪,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兩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兩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因此高某芳等企業涉案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目前的最新案情公佈來說未滿足死刑的條件。


鄉野小衛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白我國的疫苗安全管理體制。

從理論上講,這個體制是獲得WHO評估認證的,但是在實際執行中卻由於尋租問題誕生了各種各樣的薄弱環節,或者說是漏洞。

從研發來講,我國疫苗的評估指標是達到國際標準,部分疫苗是高於國際標準的。甚至我國自主研發的一些疫苗也進入了聯合國的採購庫。不是本次事件中的熱議環節。

在生產環節最核心的就是GMP管理,這個GMP管理就是比較容易出問題的環節了。因為所有企業都是逐利的,即使申報GMP合規的時候藥監部門嚴格審核,依法簽發證書,之後的生產中也只能做到部分抽查。本次狂犬問題疫苗就是違反GMP規定生產,這個主要是藥企的責任。當然藥監部門應該對曾經出過問題的企業進行更嚴格的監管,法律也應該讓藥企有更高的違法成本,讓他們想都不敢想。

在最後流通之前,還需要批簽發來把關。批簽發主要做的是確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疫苗的有效性是由中檢院對5%的批次進行抽檢來保障的,而涉及安全性的無菌和異常毒性檢查,是由生產企業所在轄區的授權藥檢機構承擔的,由當地藥檢機構把結果匯至中檢院統一簽發。中檢院在各次事件中基本是有效作為、監管及時的,但是當地的藥檢機構的履職情況就需要調查一下了。

至於某些答案說的疫苗疫苗牌照和疫苗採購問題,是由省級衛生部門進行管理的。

這下大家知道負責任的應該是哪些部門了吧。現在習大大和克強總理都已經發話,一查到底,大家可以耐心等待調查結果,妄加猜測也沒有意義。




長生生物董事長、總經理-高俊芳

長生生物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張洺豪

長生生物副總經理-張友奎

長生生物副總經理-劉景曄

長生生物副總經理-張晶

長生生物副總經理-蔣強華

長生生物副總經理-鞠長軍

長生生物副總經理-萬里明

長生生物研發總監-王群

長生生物行政總監-趙志偉

長生生物董事會秘書-趙春志

長生生物銷售總監-楊鳴雯

長生生物非獨立董事-劉良文

長生生物非獨立董事-張晶

長生生物非獨立董事-王祥明

長生生物非獨立董事-趙春志

長生生物獨立董事-徐泓

長生生物獨立董事-馬東光

長生生物獨立董事-沈義

長生生物監事會主席-桂巍

長生生物監事-陳曉傑

長生生物監事-張曉林


商亦有道


看了長春假疫苗案的報道,心中十分氣憤,強烈呼籲對製造假疫苗及明知疫苗為假的銷售主犯加以定嚴判,因他失去了作人的起碼良知,他為了金錢不惜傷害成千上萬的人,那些被狗咬傷後用了他生產的不合格疫苗,一旦真的感染了狂犬病,可能就會喪失性命,即便是沒有感染狂犬病菌,他們心中都會留下一個難以抹去的陰影,給他們本人及家人帶來無情的痛苦,難道這些假疫苗的製造者及銷售不清楚嗎?絕不是,是他們為了金錢、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無視成千上萬人的利益及生命安全! 他們比那些搶劫殺人犯性質都惡劣,因他傷害的人比他們多的多,不從快從重將其處之不平民憤,也不能起到震懾此類事件不再次發生的目的。

在處理此案的同時,我們還應反思一下,好多性質惡劣,影響較大的案件都是上級巡查人員及新聞媒體所發現,當地的質量監管部分你們是否應屬失職,你們拿著納稅人的錢(工資及福利)盡到了你們的責任沒有,所以政府對那些失職、瀆職的國家工作人員也應給予應有的處罰。同時對假疫苗生產、銷售環節中知情不報的人員也應給於應有的追責。





易足者常樂


這次疫苗事件,不禁讓人聯想到2016年3月份的山東非法疫苗案件,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去百度看看。前因後果,案件判決在度娘上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時隔兩年多,這次事件再次突破了人民群眾的底線,足可見國內的一些所謂的“企業家”已經道德淪喪至不能稱之為人,簡直禽獸不如,賺這老百姓的錢一分不少,卻幹著戕害老百姓的生命健康的無恥罪惡勾當!更令人無法接受的,這些人還是什麼代表和委員!

作為一名普通老百姓,在網絡上表達自己的憤怒,聲討這些害人精,那麼最希望看到的就是這些害人精被“追責”,被繩之以法!

大家都知道,疫苗是被弱化了的病毒、病菌,主要有研發、審批、生產、銷售(採購)、分發、接種等環節。此次事件的問題出在生產和銷售(採購)這個環節,那麼誰應該被追責便一目瞭然了。

這次有25萬隻疫苗流入山東,被接種,顯然在這些疫苗被採購以後,沒有經過相應的檢查、檢驗,就直接被分發下去給孩子們接種了!就算我們去買個水果,也知道“先嚐後買知道好歹”!顯然這次事件中,山東省的防疫部門難辭其咎!至於採購過程中有沒有黑幕,不得而知,這麼大數額的採購量,本人可不相信沒有人不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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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魚的三農生活


“假疫苗”真的讓老百姓已經到了傷不起的地步了,防不勝防啊。要以此次假疫苗事件為契機,徹底告別假疫苗的類似事件。我從三個角度分析一下:

第一:嚴厲懲治接受制藥企業賄賂的官員和機構。哪怕受1千元,也要嚴懲。因為每次行賄的背後,都是以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偉代價。所以藥企的賄賂不論金額多少,都要嚴懲。

第二:所有的知情不報的人員,都要嚴懲判刑。要從各個環節徹底嚴防死堵假疫苗事件的再次發生。

第三:特別是製假售假的直系家人,都應該收到相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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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key


高俊芳用企業作為平臺,做了壞事情,才有了今天千夫所指、鋃鐺入獄的結局,她之所以如此猖狂、甚至猖狂到連法律都不懼怕,個人思忖——大概周邊有很多朋友在保護她吧,所以她才頤指氣使、膽大妄為!

如果真如思忖的情形,毫不客氣地說“利用高俊芳公司為平臺殘害大眾的人就更多了”!真相是唯一的!真相是至高無上的!如今還沒有到水落石出,很多隻是假如,假如真有人從高俊芳那裡拿了“賄賂、回扣或者好處”,那麼這些利益從哪裡來的呢?如果真有這種行為,這與高俊芳所作所為的性質是相同的!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如果真有這樣的人,他們就是維護和利用公司那個平臺以殘害大眾為手段攫取個人利益!贊同這樣理解嗎?

我不知道疫苗出廠價和注射到孩子體內後之間的差價,可能個人想的簡單。

如果真的有人攫取了不法利益,又做什麼了呢?或許是換了房、換了車,或許是為孩子繳納了接受更高級教育的費用,假如那些孩子接受了更優質的教育資源,走上了父輩們的崗位,他們很可能會從父輩那裡得到啟示,繼續以不法手段攫取利益……這還了得!這完全有可能,因為他們已經嚐到了甜頭。

假如真是這樣,大眾是不樂意的,法律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如果真有攫取利益的,應該受到更嚴厲的懲處!如果是國家工作人員,應該加倍懲處——因為他們拿了榮譽、拿了薪酬……還做不法的壞事!這也包括那些充分享受不法利益的家人、親朋,也應該對他們進行一次徹底的教育。

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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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讀先生


長生假疫苗事件最近持續發酵,除了生產者,還要追究誰的責任也是熱議的話題!下面,我來淺談一下自己的看法:首先是執行部門,這些假疫苗是經過什麼渠道進來的?是經誰的手進來的?這都是要查清楚的,如果違法亂紀了,該負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必須負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其次是監管部門,那些假疫苗進來,必須有監管部門的批准,他們是怎麼批准的?走合法的程序了嗎?這也是要查清楚的。如果有違法亂紀,該負什麼樣的法律責任,他們也必須負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懲治不是目的,不再發生類似事情才是終極目標!!!





強哥觀農


相對普通企業生產產品環節不同的是,生產企業承諾的產品質量性能除了自檢、還會接受收貨購方嚴格檢驗驗收方可入庫使用,疫苗生產企業由於利潤豐厚,衍生出錯綜複雜利益鏈環節(生產企業——公權監管——地方疾控權威部門——各大醫療單位),擁有眾多利益相關方保駕護行,假劣藥品進入受害者身體可以說一路綠燈如入無入之境,猶如一輛無人駕駛的大車狂奔於喧鬧人多的大街……細思極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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