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8 全面實行註冊制,會不會引成蜂擁上市?


全面實行註冊制,會不會引成蜂擁上市?

12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證券法,修訂後的證券法將於2020年3月1日正式實施。

此次修訂證券法的重要內容就是對證券發行註冊製作了規定,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精簡優化了證券發行的條件; 2、明確法定註冊制並取消審核制; 3、強化證券發行中的信息披露; 4、為註冊制分步實施留出制度空間;5、加大違法懲處力度;6、證券從業人員禁止買賣股票。

註冊制將發行股票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的要求改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這大幅度簡化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這樣,證券發行申請人只要依法將與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和資料公開, 製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機構審查, 主管機構負責審查發行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即可。

註冊制與審核制最重要的區別是:在註冊制下,證券發行審核機構只對註冊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不進行實質判斷。審核機關是否對公司的價值作出判斷,這是註冊制與核准制的劃分標準。這個根本標準的改變顯然會縮短審核週期,會加快一些企業的上市速度。

由於審核方式的徹底改變,這確實會在一定時期內使A股市場的IPO加速。由於A股的直接融資對許多公司或企業而言是極其重要的稀缺資源,必然會導致更多的企業蜂擁而至,所以在註冊制推行之後,市場對新股IPO的增速要有一些心理準備,對新股的申購也要更慎重,市場打新的風險是會不斷提高的。

註冊制有很多優點,譬如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加快退市、淘汰殼資源、優化新股價格、信息更透明等等,但也給投資者帶來一些投資上的新思考,在垃圾股與ST股的投資上,在打新上,在市場估值的再評判上,在新股炒作的選擇上,對低價股的投資判斷等,都會給市場帶來一些新的改變。未來的A股市場投資會更尊重股票的質量。

當前國內註冊制的推行應和了國內市場的一些呼聲,但更重要的是接軌國際市場,從註冊制推行到國內當前金融市場的開放與金融衍生品的大規模擴張,可以說更主要地體現了與國際全面接軌的特徵,因此未來不僅國內股票會出現集中上市高潮期,預計外資企業也會逐漸來到國內股市中融資。

不過隨著註冊制的推行,新股IPO數量會受到市場流動性的限制,新股能否發出來還要看A股市場的波動週期與投資者的認同,因此當股市處於長期低潮期時,註冊制前提下會制約新股的發行數量,會更多地體現出市場化的特徵。

任何制度都是有利弊兩端的,當前以註冊制代替審核制總體上弊大於利,除了上述提到的一些優點之外,還可以減少尋租的空間,但是更強調對上市公司監管的跟進,所以註冊制的成敗未來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市場的監管力度。(本文系馨月說財經原創文章,抄襲必究,轉載請註明作者及來源於頭條號馨月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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