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房產證想改成女兒的名字,應該怎麼辦理?

wang吉祥


您好!想把房產證過戶給女兒,可分為“繼承”、“買賣”和“贈與”三種方式。其中,

  • 如果是想在自己身後過戶的、或本人名下只有一套房屋的,就建議選擇“繼承”方式;

  • 如果是想在過戶過程中附上條件的,或房產數量多、面積大、房齡短的話,就建議選擇“贈與”方式。

  • 如果沒有特殊過戶要求,或房產數量少、面積小、房齡長的話,就建議選擇“買賣”方式。

這邊需要強調的是,在考慮何種過戶方式時,一定要從“經濟”和“風險”兩個方面進行綜合衡量,而不能單單從“經濟”角度考慮。

第一,繼承方式

首先定義一下,繼承過戶發生的時間是在房主身後,主要操作人是題主女兒,對繼承人不受購房資格和限購條件限制。繼承過戶有以下幾個適用條件和注意事項:

1、為了保證題主身後房子可以由女兒一個人順利繼承過戶,題主生前一定要訂立遺囑,在遺囑中指定房子由兒女全部繼承。當然如果房子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夫妻兩人一人擁有一半的產權,就需要夫妻雙方都訂立遺囑,指定將自己所擁有的份額給到女兒,這樣才能保證將一整套都給女兒。

2、如果想過戶給女兒,作為女兒的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的話,在訂立遺囑的時候,必須加上“由女兒個人繼承,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等相關字樣,這樣未來女兒繼承下來就屬於其個人財產了。

3、建議題主名下如果只有這一套房,一定不要在生前就過戶給女兒。我國實行的是登記制度,一旦登記女兒的名字,就屬於女兒的財產了。如果題主未來養老、醫療需要資產的話,就一定需要徵得女兒同意,並且由女兒配合。這種方式對晚年生活保障性不強。所以不建議採用生前過戶的方式。

第二,贈與方式

贈與方式的實際過戶登記時間可以發生在生前或身後,但必須在題主生前完成實際贈與的動作,否則贈與無效。對受贈人有購房資格和限購條件限制。

1、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所以贈與的完成標誌就相當重要。以下情況標誌著贈與完成:

  • 贈與方生前直接完成過戶。

  • 贈與方在生前完成贈與公證,受贈方可以選擇憑公證過的贈與協議,辦理過戶

  • 贈與方在生前與受贈方簽訂贈與協議,協議不用公證,但必須完成“實質贈與動作”(包括將房產證、鑰匙交給受贈方,並且受贈方已居住)。這種情況,受贈方可以在與贈方身後完成過戶手續也是可以的。

除了以上情況,其他情況贈與均無效。

2、贈與的注意事項:

1)如果想要達成附條件的贈與,那麼可以把贈與條件附在贈與合同中,如果女兒沒有履行正與條件,那麼即使房產過戶了,也是可以追回的。同時,即使不在贈與合同中約定條件,《合同法》也規定了一些贈與撤銷條件:

《合同法》第192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所以說贈與可以很好的保證贈與人的權益。

2)如果想要將贈與的房產作為女兒的個人財產的話,那麼“贈與”可以做到這一目的。只要將贈與給女兒個人在合同中體現即可。

3)贈與和一般的買賣在操作流程上沒有明確的區別,只是需要在過戶前簽署《贈與合同》,至於贈與合同是否需要公證,需要看需求。贈與的費用:

  • 契稅:由受贈房支付。按照政府指導價格的3%收取

  • 印花稅:由贈與方、受贈方各自支付,按照政府指導價格的0.5‰,合計為1‰。

  • 公證費:如果要做贈與公證的話,由公證處收取,費用參考當地公證處的公示;約200-500元不等。

  • 以上所說,均指受贈人為直系親屬。如果是非直系親屬,需要繳納增值稅(計稅方式同買賣)、個人所得稅(受贈方支付,20%)。

第三,買賣方式

買賣這種方式對買方受購房資格和限購政策限制,而且通常情況下,如果是在女兒婚姻存續期間過戶的,沒有其他後續的說明,房子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涉及的稅費包括:

1、契稅:

  • 若買方之前無房、且本次交易的房屋面積≤90㎡的,按照交易金額的1%徵收。
  • 若買方之前無房、且本次交易的房屋面積>90㎡且≤140㎡的,按照交易金額的1.5%徵收;

  • 如果買方之前有房,按交易金額的3%徵收。

2、個稅:

  • 如果房子“滿五唯一”,不需要繳納;

  • 如果房子“滿五不唯一”,則繳納交易金額的1%、或者當初買價與現在賣價差額20%的個稅(取高)。

3、增值稅:

  • 如果交易房屋房齡滿2年,則不需要繳納

  • 如果交易房屋房齡不滿2年,則還需繳納平均5.6%的增值稅。

所以說從經濟角度來說,通常買賣是最便宜的過戶方式,但是對於賣方的權益來說,並沒有很好的保護機制。所以需要根據各家情況再判斷。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買賣,另外一種是贈與

先說第一種:使用買賣的方式,通常是按照正規的交易流程走,以父母方為買方,子女方為賣方,按照國家核定的房產評估價格為依據來繳納稅費(評估可以做低少交稅)。交易之前如果房子有貸款需要正常的辦理還款解押,以及抵押注銷手續方可交易。如果房屋未滿兩年則需要繳納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購房買還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契稅。

第二種贈與:如果沒有房貸可去房產局辦理贈與手續。另外贈與需要在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在辦理贈與時父母與子女方也需要簽訂關於該房屋的贈與協議,必須攜帶房產證原件以及雙方的身份證原件,辦理公證後方可辦理產權轉移的手續。

如果有房貸需要向銀行申請變更借款人主體(被贈與人需要提供工作證明,流水和徵信),在銀行評估了變更過的借款人的資質,同意變更後方可去房產局辦理贈與手續。後面一樣需要在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簽訂關於該房屋的贈與協議,攜帶房產證原件以及雙方的身份證原件,辦理公證後方可辦理產權轉移的手續,兩種方式第二比較好。


房先生


房產過戶的常見的三種形式:買賣、贈與、繼承。

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關於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符合以下情形的,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所以,直系親屬之間的繼承或贈與,不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當然,繼承需要被繼承人死亡之後才能產生,所以對於目前的過戶方式只能是買賣或贈與。

這是買賣與贈與涉及的契稅問題。從上面規定的契稅來看,對於直系親屬之間的房產過戶,選擇通過贈與的方式產生的費用相比買賣方式來的更低。對於買賣方式來說,只有滿五年才免交個人所得稅,否則需要承擔相對較高的稅費負擔。


葉律師


  房產證更名種類一般情況下,房產證名字的變更主要分為直接添加、贈與、買賣。房產證更名流程之一:直接添加  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  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增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  非婚姻存續期間:非婚期間房產證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贈與的方式更名。房產證更名流程之二:贈予贈與範疇包括非婚姻存續期間和親戚朋友,即房產證上加子女、父母等親屬或朋友均可以贈與方式進行。  以下是贈予的兩種情況:  有房有貸。一般房子貸款沒有還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兩種途徑有兩種途徑,一是提前還清貸款,然後再進行更名。二是向銀行申請,要求變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獲得銀行批准後再到房管局辦理相關更名手續。  有房無貸,視做贈與。雙方需要簽訂一份贈與合同,且贈與合同必須辦理公證手續,公證費一般是贈與房屋價值的1%,除此之外還需要繳納一定的個人所得稅、契稅等費用(直系親屬間贈與房產,免徵營業稅)。  贈與手續  受贈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體步驟如下:  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於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交納契稅,領取契證。  辦理公證。  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由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下列證件:  (1)申請書(窗口提供)。  (2)原房地產產權證。  (3)相關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4)贈與書及公證書。  (5)契稅收據。  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裡″交付″以辦理完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  在辦理房屋贈與手續時,贈與人與受贈人應簽訂書面贈與合同,併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但如果贈與人為了逃避其應履行的法定義務而將自己的房屋贈與他人時,如果利害關係人主張權利的,則該贈予行為無效。


駐場主管陳小哥


夫妻之間可以更名,過戶,沒有費用。

父母和子女之間,房產過戶只能買賣或贈與,兩種方式都涉及一些費用,具體可以找房產中介幫你計算


伊卡白白


走買賣流程,期間可能會產生一些稅費,這個要看當地稅務怎麼徵收了。


房產知識小課堂


如果房本沒有你女兒的名字,建議走贈與。

雖說有兩種方式,一種買賣過戶,另一種贈與。

從需要的稅費來看,贈與會更少一些。

我是石軒,主聊房產交易和經紀人成長。喜歡我的回答,歡迎轉發、點贊、評論、點擊關注。我經常會寫關於房產中介自我成長類的專欄,以及為您在房產交易中出現的疑難問題,答疑解惑;

石軒述樓市


房產證想改成女兒的名字,應該怎樣辦理問題,其實很簡單,其它方法都不用,就把房子賣給女兒就可以了,既避稅,又合理,又合法。

那麼怎麼操作呢?

首先要有你夲人、夫人與女兒一個戶口本的戶口本,主要證明你們是父女關係,若戶口不在一塊兒,抓緊時間辦一塊兒。三個人的身份證,你的房產證、土地證,戶口本單頁複印件,以上證件各複印三份。然後原始證件、複印件準備齊全後,你們三人一塊到當地政府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把房產轉賣給女兒的手續。價格嗎,別管房屋總價多少,就是價值上億,你轉賣給女兒十元,一百元,一千元都可以啊。

這是目前父母把房產名子改作子女名字的最省錢、最避稅的方法,比贈與、繼承的方法可省幾萬元、幾十萬元、幾百萬元的稅。

不信試試就知道了啊!


美侯王666


有兩種方法供你選擇,前提是你女兒已滿18週歲。

1:可以選擇直系親屬過戶,這種事比較省錢的(稅費),去房管局過戶時,房管局的交稅指導價可以根據自己意願來定,你哪怕定10塊錢都行,這樣交稅的錢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計,不過這種方式影響你再次上市交易,因為如果需要再次出售時,買房者需要交的稅費是特別高的,(個稅交增值的20%),同樣的房子買家就肯定會選擇其他的房子了,即使選擇你的房子你所賣的價格肯定也會被往下壓的。

如果想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就需要你滿足,以家庭為單位滿五年唯一住房,才能免去繳納個稅。

2:按正常買賣過戶就行了,以後在賣也沒有其他影響,只是你需要繳納的稅費就比較多了,不過後期你可以正常賣房,不影響你房子的價位。


地產精英


最直接,最快,最省錢的辦法就是辦理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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