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 【掃黑除惡進行時】2019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十項常識

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多長時間?

【掃黑除惡進行時】2019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十項常識

答:這次全國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自2018年1月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三年。

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要意義是什麼?(3個事關)

【掃黑除惡進行時】2019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十項常識

答:(一)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

(二)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

(三)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

三、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總體目標是什麼?

【掃黑除惡進行時】2019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十項常識

答: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四、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基本原則是什麼?(5個堅持)

【掃黑除惡進行時】2019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十項常識

答:(一)堅持黨的領導、發揮政治優勢;

(二)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緊緊依靠群眾;

(三)堅持綜合治理、齊抓共管;

(四)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

(五)堅持標本兼治、源頭治理。

五、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實施步驟有哪幾步?

【掃黑除惡進行時】2019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十項常識

答:2018年:嚴態勢,營造人人喊打的氛圍。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眾滿意度。

2020年:建機制,取得壓倒性勝利。

六、掃黑除惡重點打擊哪10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

【掃黑除惡進行時】2019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十項常識

答:(一)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二)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惡勢力;

(四)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村民鬧事、組織策劃群體性上訪的黑惡勢力;

(五)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

(六)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機場碼頭、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七)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八)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九)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十)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七、黑惡勢力“保護傘”的行為表現有哪些?

【掃黑除惡進行時】2019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十項常識

答:(一)公職人員利用自己的權力和便利,使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分子避免公安司法機關偵查、查禁、指控、起訴、審判和懷疑;

(二)公職人員為黑惡勢力通風報信,隱匿、毀滅、偽造證據;

(三)公職人員在辦案過程中阻止他人作證、檢舉揭發,甚至指使他人作偽證;

(四)公職人員幫助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分子逃匿;或者阻撓、干擾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查禁;

(五)公職人員以阻撓、拖延、不履行職責等方法干擾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分子的查處,為其獲取非法利益。

八、利用“軟暴力”實施的犯罪有哪些?

【掃黑除惡進行時】2019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十項常識

答:黑惡勢力為謀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響,有組織地採用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等手段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破壞經濟秩序、社會秩序,構成的犯罪。

九、黑社會性質組織的4項特徵是什麼?

【掃黑除惡進行時】2019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十項常識

答:(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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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校園及周邊12項“黑惡”行為是哪些?

【掃黑除惡進行時】2019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十項常識

答:(一)對學生進行體罰、虐待、性騷擾、言語欺凌、社交欺凌以及網絡欺凌等校園欺凌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妨礙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拉攏、脅迫學生參加黑惡犯罪等違法行為;

(三)在學校設備設施、教學器材、生活物資採購等方面強賣強買的黑惡勢力;

(四)借學生意外傷害事故干擾教學秩序、阻塞交通、損壞學校財物、威脅師生安全的黑惡勢力;

(五)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敲詐勒索,威脅師生安全的“村霸地痞”,尋釁滋事的黑惡勢力;

(六)干擾校園周邊環境,危害學校財產安全,長期無理纏訪的黑惡勢力;;

(七)干擾教育工程項目建設,強佔學校土地、強攬工程、圍標串標、阻工擾工、強買強賣的黑惡勢力;

(八)學校內部拉幫結派,為所欲為,對抗組織,幕後組織、煽動、策劃師生聚眾鬧事的黑惡勢力;

(九)各類“校園貸”“套路貸”及電信詐騙等違法犯行為;

(十)各類非法宗教、邪教活動等違法犯罪行為;

(十一)使用非專用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及其它交通違法行為;

(十二)其它黑惡勢力違法犯罪行為及其“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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