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劳务派遣有机会转事业编制吗?

用户68549302246


一般是没有可能的。因为现在公务员和事业编逢进必考。也就是必须通过考试招录才行,而劳务派遣则是第三方公司与用人单位签到用工合同。派遣人员其实算是第三方公司的人,不能算用人单位的人,也就不可能“转正”。

但目前,法院检察院存在一种聘用制书记员。一开始都是劳务派遣,后来改革后,过渡成单位自聘的书记员,工资和劳动关系都在用人单位,类似于事业编制。未来能不能转成事业编不好说。


苗2019


【小v的观点】没机会,没机会,没机会。

不要想着由“劳务派遣”转“正式编制”了。

小v我已经用5年多的时间,青春实践过这个问题了。

所以我可以在这里很付责任地告诉你,“没有机会转编制”

经验分享:

第一次合同,我签了2年。第二次,我签了3年。第三次签合同时候,我要求直接和单位签约,但他们不愿意。

为什么?

1.单位跟你签劳务,只想节省他自己的用工成本,不会从你的利益出发的。

如果他们跟你签了“正式编制”的话,单位需要支出的成本要增加一截。首先五险一金要给你按正规比例买足够。

各种福利要按“正式工”给你。

如果找劳务公司和你签约,五险一金的购买基数可以调低。可省钱,可省钱。

2 签劳务派遣合同,他们可省心省力

如果真的有劳动纠纷,都是你跟劳务派遣公司的事情,与单位无关。毕竟谁会喜欢有麻烦呢,这是规避风险的一种手法。

建议和感想

1.你想要稳定工作吗?“稳定”不是看你进了多大的机构,而是看你有多大的本事。所以在工作之余,要好好利用时间,提升自己的技能。

2.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资真心不高,建议不要只拿死工资,做做副业,例如,自媒体。理理财,给自己增加一些额外收入。

3 没有人会为你的利益着想,除了你自己,所以每天吃好睡好,保持良好心态,每天都要爱自己。

4.思考一下你想要的是什么生活?这是这个对自己灵魂最真实的拷问,

只签劳务派遣并不是“失败者”。我在第三次签劳务合同的时候(3年合同),我签了,可没干几个月后,我辞职了,因为清楚知道,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现在,我是一个全职的自媒体人。一切从零开始,但,我觉得,我终于找到我想要的生活了。属于我的人生,现在才开始。

每天不用早起挤公交,不用烦恼晚高峰。不用上下班打卡。

但,我可以每天在平台上,和大家分享我的生活点滴,我的想法,心情。我觉得我可以帮到更多人。活得更价值和意义。

希望你也可以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


我是小v,欢迎关注我:小v生活日记


小V生活日记


当年在某国企啤酒厂,新任厂长上任后制定了一条新政策,劳务派遣工在厂里工作满7年,获得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就可以转为啤酒厂正式工,当年就有两个劳务派遣工符合条件转正了,还有六七个拿到厂劳模但工作年限差一两年的派遣工看了那叫一个羡慕,工作上跟打了鸡血似的,干劲十足,结果第二年厂长调走了,新来的厂长当即把这条政策废除了,后来才知道,那两个转正的派遣工,一个是时任厂长的外甥,一个是公司副总裁的表弟,政策就是为他俩制定的,


天道酬勤36


有这种可能性,但是比较难。

劳务派遣职工一般指的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他们有政府或者单位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挂靠劳动关系,给职工缴纳五险或者五险一金。

劳务派遣职工的各种工资待遇跟在编职工差距很大。毕竟编制人员是有国家设定编制,专门有财政保障待遇的。而编外人员,是政府为了弥补工作人员的不足,专门找的编外辅助人员。绝大多数地方的备案辅助人员都没有行政执法权,只能参加一些临时性、窗口性、非保密的岗位工作。表现的再优秀,一般也很难得到对应的奖金奖励。确实有一部分优秀的编外人员能够晋升为部门负责人,但是仍然名不正言不顺的,如果是有编制的岗位,编办肯定会任命对应的编制人员。也就相当于鹊巢鸠占,混编混岗使用了,反正属于违规行为。

编外人员可不可以直接转为事业编?

目前,在辅警的工作岗位中确实有一定的照顾制度。比如新疆地方性公安局招聘,一年期满考察符合条件直接转入事业编制。泸州市政府推行“事业编制辅警”政策,将地方闲置事业编制调剂到公安机关使用,编制多达430多个。辽宁辅警体制改革,在职工作满3年,表现优异的,即可报考转事业编制,计划编制1300余个。北京获得个人二等功可以转为事业编文职,荣获个人一等功可以转为公务员警员。

总体来看,想进入编制还是是逢进必考的。对于年轻人还是建议好好学习,提升自己的学历层次,才能有更多的工作选择。



  


暖心人社


“小良观点”:关于单位如何使用劳务派遣工,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有着明确的定义。劳务派遣是有机会转成事业编制的。但请注意,确实是有机会。这个机会有多大?切实的来说吧,对于需要转正的那些人来说,这个机会几乎约等于没有。不用说转正事业编制了,就是国企中的劳务派遣转正都千难万难!不亚于西天取经,如果您把人生赌在转正事业编制上,注定是一条伤不起的道路。

一、法律中对劳务派遣的规定

(1)规定的使用劳务派遣的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2)规定了使用劳务派遣岗位的数量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二、劳务派遣的本质:没钱没地位

法定没地位:从法律中给定的明确定义来说,我们就能看出劳务派遣工在单位的工作内容,都不是核心岗位,都是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注意,这里是国家法律给定的定位,实际中,也许有一定出入,但是,在法律的引导下,劳务派遣就是从属定位。这是不争的事实。

实际没钱没地位

:除了这些,劳务派遣的员工其实和事业单位是没有多少劳务关系的。劳务派遣工的所属公司是劳务派遣公司,事业单位为什么不直接招聘而是使用劳务派遣,为了省钱。用完就走,不用负担终身。劳务派遣公司怎么赚钱?当然是赚个抽成,向事业单位一个人要5000,发到派遣工头上,可能只有3000。这样层层结算下来,派遣工和正式工的收入就会体现出来。同工同酬没为题,绩效不同呀,有些单位还有保密费,技术费等变相给正式工的钱,没办法,人家才是正经的自己人,派遣工只是劳务公司的人。

三、约等于没有的机会

说劳务派遣没有机会转正,那是不对的,肯定有人成功上岸。但是,我们来看看这些约等于没有的机会,对了,提一下,转正的意思就是不用考试直接内部选拔上。你要说考上你当我没说。

(1)军队系:退役军人或者随军家属或烈士子女

首先、转业军人其实是目前事业单位直招的很大一部分,没办法,毕竟当兵十来年,国家肯定是要安置的

其次、随军家属也是有机会进入事业单位的。军队的事小良不多说,拥军拥属。

最后、烈士子女国家肯定是会找过的,毕竟是英雄的孩子,值得国家付出。

然而,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和没有一样。不是一条有参考意义的道路。

(2)重大社会贡献者

社会的重大贡献者,是有机会进入事业单位的。比如,小良这里有位80后小伙,在三农领域特别突出,自己搞农业现代化流水线,已经合作到联合国了。各种省市领导来参观学习,后来,直接录取事业单位了,没办法,名气都传出世界了。

再比如,像拿过奖的退役运动员,见义勇为的英雄,等等产生巨大社会影响力的公民,还是会被吸收进入各种国字号单位的。

怎么说呢,你要是做到这个份上,去不去事业单位也不是那么重要了不是?

(3)高级人才

高级人才,比如博士,海龟,技术专家等等,在某一领域有权威的技术性人才,事业单位也是可以按照地方政策进行直招。

结语

看到这里,相信您已经基本明白,劳务派遣是个坑了。与其把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政策和转正上,不如好好学习学习,正儿八经的参加考试,这是最快捷,最直接的道路。,如果您还在劳务派遣的坑中挣扎,小良劝您早点打算吧!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美好生活靠自己是可以实现的!


良之才


事业单位10年人事工作经验,可以负责的告诉你,想进体制内,基本没戏。虽然国家早几年就已经提出同工同酬,但是基本上没有几个单位能做到;有个别单位经济效益好,可以勉强达到同工同酬,还有个别单位效益特别好(这种是干的多得的多),编外人员甚至可以超过体制内人员的待遇。想进入体制内,主要有第一,公考,第二,直招(情况还可以分),第三,军转安置。当然其他地方政策可能有特殊。


Requiem749


没有!没有!没有!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机关事业单位现在逢进必考,这是基本“红线”,谁也无法逾越。除非是政策性安置人员才可能免考进事业单位,也就那么几个群体:一是退役军人;二是知名或取得重大成绩的退役运动员;三是随军家属;四是烈士家属。除此之外,以人才引进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比如中高级职称、博士、拔尖人才、前沿科级人员等,也可面试进入。这是通过特殊渠道可以免考进入事业单位的,除了这些人,其他人员进入事业单位必须参加考试,至少要通过直接面试考核。

劳务派遣人员属于临时工性质,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而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由劳务中介发放工资待遇,进行人员管理,除了人在用人单位工作外,其他各方面都与用人单位没有直接关系,根本不可能转正入编,更无法提拔晋升。如果不参加考试,大概率是一辈子劳务派遣干到头,毫无前途可言。

由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普遍比较低,没钱途,也没前途,长远来看并不适合久干。如果喜欢体制,建议趁早考个编制。


80后小公


不是没可能,保证两点…一是你足够优秀,二是要懂得坚持…劳务派遣转正不是个简单的事,但也不是不可能的事,要看用人单位了…遇到单位人事调整,就有可能一部分劳务派遣转正式工,人家能力摆在那,不能让人才外流呀!


吾心西游


劳务派遣是绝对没有机会转成事业编制的,因为,这样做是没有政策依据的,特别是这种用工,是完全两个轨道上的事情。

1,劳务派遣是公司法行为,派到事业单位工作,仍然是两种管理体制。

为了加强对劳务市场的管理,一些劳务公司应运而生,他们按照相关条件招雇许多员工,公司签订了相应的劳务合同,面向社会个单位临时用工,实施劳务派遣。而这种派遣,由用人单位直接向劳务公司签署相关用工合同,确定劳务报酬及相关劳动保障待遇。也就是说,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发生合同关系,并非与聘用员工发生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用工单位不必负责临时用工的最终关系,而这种用工也绝对不会进入用工单位编制。

2,事业单位编制招聘人员,在政策使用上是“逢进必考”。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用工管理制度,所有事业单位实行定编定岗,单位用人必须按照编制指数进人,而且,进人政策上是“逢进必考”。也就是说,要通过面向社会公开考试的形式,录取正式员工。而这种考试,也必须由省市县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来负责组织。作为劳务公司派遣人员,如何,如果符合用工单位招聘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这样,才能够进入事业单位的编制。

3,劳务派遣用工要注意保证劳动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维护个人应有的合法权益。

虽然公司化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不用对受聘人员劳动合同直接负责,但是,更要注意保护受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该落实的“五险一金”待遇,要由劳务输出部门负责落实,绝不能允许随意侵犯受聘人员个人合法权益。

总之,劳务派遣是没有机会转事业单位编制的,这是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而且也是全国统一的管理制度,是没有可商量余地的。当然,如果你是部队退役士官,也可以按照相关政策,直接分配到事业单位进入编制,这是国家对军人直接的安排性政策。


职场导航仪


劳务派遣一般与派遣劳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的法律定位是辅助性、临时性、替代性,通常都是由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吸收的,系合同制员工,不属于行政编制,所以也就谈不上有无机会转事业编。

对于劳务派遣人员,通过在体制内一段时间的工作学习,对于参加公务员考试能够有一定帮助。

一般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都是通过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考试进入的,所以即使你不是政府部门的派遣工,也可以进入事业编。劳务派遣工是区别于合同工的一种,在事业单位或国企、政府单位中经常可以看见,劳务派遣工跟合同工做差不多的事情,但工资却比合同工低很多,劳务派遣工都希望转正。那么,劳务派遣工能转正吗?

首先说,劳务派遣能转正。你现在签一个劳务派遣的公司,干几年后是可以转正的。不过这要看那家公司愿不愿意让你转正了。想让你转正就让你转正,就直接跟你签合同,不是劳务派遣;如果不想让你转正,一,可以不让你继续干了,再找别人,二, 你继续工作,不过再找另一个劳务跟你签合同,继续是劳务派遣。

7月1日,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7月10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律动中国’fesco 2013年全国法律巡讲”公益普法活动第十站在太原举行。人社部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或将促使企业将劳务派遣工成批“转正”。

劳务派遣只能以辅助形式存在

人社部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解释,所谓劳务派遣,是指一个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者后,将劳动者派遣到另一个用工单位去工作的经营行为。比如,某劳务派遣公司招了一批人,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将这些人派遣到某银行工作。看上去这些人在银行上班,实际上并不是银行的人。

人社部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已经进行了两次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劳务派遣发展太迅猛,超乎想象。“原本仅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下称“三性”)岗位的劳务派遣工,实际操作中被部分用工单位滥用。不少企业劳务派遣工人数比正常用工人数还要多。”这种现象引发的问题是,对职工权益的侵害,如同工不同酬、社保待遇有差异、职业发展受限等。

“在这样的背景下,这次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针对劳务派遣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修改。其最主要的立法目的,就是控制劳务派遣的数量,防止冲击正常用工;同时维护职工权利,纠正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人社部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里面有明确的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只能作为劳动用工的辅助形式存在。

劳务派遣“三性”岗位有规定

劳务派遣用工范围限定在了“三性”岗位(临时性工作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内,但“三性”岗位如何认定?这个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人社部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对此进行了界定: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实践表明,“三性”岗位中,以“辅助性岗位”在企业中的使用最广。同时,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劳务派遣公司准入门槛也提高了。”该负责人说,今后,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不得少于50万元”提高至“不得少于200万元”,还要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等。违反以上规定,企业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如何处理现有的劳务派遣工?”人社部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预计将有3种可能,一是将原派遣员工转成企业直接雇用;二是将部分业务以外包形式完成;三是继续使用派遣。“这至少意味着,将有成批劳务派遣工被转正,这是一个利好消息。”

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还未确定

尽管如此,业界仍关注一个焦点问题:在用工中,既然劳务派遣处于辅助地位,那么,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到底是多少?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要求,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但对于限制用工的比例,却没作出明确规定,只表示“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而此前,社会上一度流传着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为10%的说法。这种说法是否可靠?

人社部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此前的讨论中,的确有部门提出将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限制在10%,但考虑到监控难度很大,,最终并没有明确限定这个比例,“这个比例暂时还出不来”。不过,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未来出台统一的用工比例限制,应该还是会在10%的基准线上下浮动,但具体如何,仍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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