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聯合貸款監管升級 商業銀行與無放貸資質的機構合作被認定為違規

聯合貸款監管升級 商業銀行與無放貸資質的機構合作被認定為違規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冉學東 徐曉梅 北京報道

互聯網金融行業逐漸規範發展。特別是商業銀行與互聯網金融公司的合作多次在監管文件中被提及。

近年來,針對各類場景,線上各類互聯網貸款創新模式逐步開展起來。

其中,“聯合貸款”作為一種創新產品及模式,早已受到關注,行業內普遍存在違規兜底承諾以及違反風險分散原則等問題,但一直未有統一的監管文件。而網絡上流出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對“聯合貸款”做出了比較詳細的規定。

《辦法》對“聯合貸款”進行了界定:聯合貸款是指商業銀行與具有貸款資質的機構按約定比例出資共同發放的貸款。

目前,具有放貸資質的機構主要有商業銀行、消費金融公司、小貸公司等。微粒貸、京東金條、百度有錢花、螞蟻借唄等產品均已與銀行、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合作開展聯合貸款業務。

與無放貸資質的機構合作被認定為違規

對於聯合貸款,監管的態度是中立的。中國銀保監會首席風險官、新聞發言人、辦公廳主任肖遠企曾指出,允許商業銀行業務經營有所創新,但同時也在時刻關注助貸業務的潛在風險。

過於一些中小型商業銀行由於自身人員或技術能力有限,難以對合作方引流導入的客戶數據進行分析,也沒有自己的算法模型,完全依賴合作方,風險很大。另外,部分合作方的風控能力不強,且缺乏相關金融場景。

而《辦法》在對互聯網貸款做出定義時,強調需要由商業銀行開展風險管理、風險評估、授信審批、合同簽訂、放款支付、貸後管理等核心業務。此外,互聯網貸款面向個人和企業,但借款用途限定在消費、日常生產經營週轉等範圍內。

正如肖遠企所說:“銀行不管做什麼業務,都必須將風控、合規等核心業務掌握在自己手中。”

如此一來,對商業銀行的技術人員等就有了更高的要求。

針對聯合貸款存在的問題,監管也做出了相應措施。2019年11月,財新報道稱,上海銀保監局曾窗口指導各商業銀行,要求轄區內銀行加強聯合貸款業務中的風險管理,並控制業務規模。但對於傳言中的兩年內壓降至零的說法,監管人士則沒有回應。

上海銀行作為上海本地的城商行,早在2015年就已經上線了聯合貸款產品。合作的機構包括微眾銀行、螞蟻金服、京東金融、唯品金融等,到2018年底的聯合貸款規模已達千億級別。民營銀行作為“一行一店”模式,由於負債短板,聯合貸款也成為新網銀行、微眾銀行、網商銀行等生存的主要方式之一。

對聯合貸款合作機構有了更高的要求。《辦法》要求商業銀行應當主要從經營情況、管理能力、風控水平、技術實力、服務質量、業務合規和機構聲譽等方面對合作機構進行准入評估。對聯合貸款合作機構選擇,還應重點關注合作方資本充足率水平、槓桿率、不良貸款率、貸款集中度及其變化,審慎確定聯合貸款合作機構名單。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還要求“商業銀行與其他有貸款資質的機構聯合發放互聯網貸款的,應當建立聯合貸款內部管理制度,並在制度中明確本行聯合貸款授權管理機制。商業銀行應當獨立對所出資的貸款進行風險評估和授信審批。商業銀行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合作機構提供資金用於發放貸款,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

也就是說,“商業銀行與無貸款機構發放聯合貸款的商業模式將被認定違規,從事相關業務的企業或應該面臨業務整改及轉型。”一位從業人士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關於這一點在此前的監管文件中也多有體現。2019年1月9日,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下發了《關於加強互聯網助貸和聯合貸款風險防控監管提示的函》,強調商業銀行“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

取消各方出資上限

在“收緊”的同時,《辦法》也給聯合貸款“鬆綁”,取消了各方出資上限限制以及聯合貸款餘額的行內比例限制。

而在2018年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 中提到,單筆聯合貸款中作為客戶推薦方的商業銀行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接受推薦客戶的銀行出資比例不得高於70%。作為客戶推薦方的商業銀行全部聯合貸款餘額不得超過互聯網貸款餘額的50%;接受客戶推薦的商業銀行全部聯合貸款不得超過全部互聯網貸款餘額的30%。

在當時,業內人士普遍認為,30%的槓桿率比較低,且由於民營銀行以及部分小型商業銀行的吸儲能力不強,各種限制導致規模很難提高。

現《辦法》要求,商業銀行應將聯合貸款總額按照零售貸款總額或者貸款總額相應比例納入限額管理,並加強聯合貸款合作機構的集中度風險管理。商業銀行應當對單筆貸款出資比例實行區間管理,與合作方合理分擔風險。

聯合貸款在城商行中很受歡迎。城商行由於受地域限制,且沒有較多的金融場景,與BAT等開展聯合貸款業務使得放貸規模大幅增長。桂林銀行與微眾銀行、京東金融、螞蟻金服等達成合作,僅在2018年發放的聯合貸款就已高達680億元。

消費金融作為持牌機構,發起人主要以商業銀行為主,兩者在聯合貸款方面也進行了探索。2019年4月26日,長沙銀行宣佈稱,將與控股子公司長銀五八消費金融公司開展聯合貸款業務合作。按照50%的出資比例,該行出資部分貸款餘額不超過5億元。

有數據顯示,截至目前,聯合貸款的市場規模為2萬億元左右。

不過,我國的聯合貸款政策尚不完善,只有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出臺了相關文件。《華夏時報》專欄作者林曉表示,“在未有看清楚的情況下,控制規模和增速是明智之舉。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未來對於聯合貸款,有幾點已經明確,必須持牌,有真場景、真技術,保護無風險識別能力的消費者、投資者和中小企業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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