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特殊时期各地公积金政策调整汇总

2020年开年以来,“新冠”肺炎席卷全国,随之而来的是各城市企业开工、复工推迟,因此蒙受巨大损失。

各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有一定的变化。下面来看看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员工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深圳市发布《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国企“房东”持有物业(含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写字楼、农批市场、商铺、仓储物流设施、配套服务用房等)免除2个月租金。

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中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在一定期限内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可达84万元,缴存次月即可贷款,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也可有单位人员代办等。

4,南宁发布新政,允许公积金购买二套住房。职工及家庭只拥有一套住房,且该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含)以内的,允许其在购买建筑面积为144㎡(含)以内的第二套住房是申请公积金贷款。

5,东莞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最长可贷款30年;进一步放宽贷款人申请条件,压缩审批时限,最高可贷款上浮20%。

总之,从各地的公积金政策调整来说,对于买房者都是利好。可以贷款更多,利息更低,购买二套可用公积金贷款。但是贷款失踪是需要还的,还需考虑个人承受能力,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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