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陽光新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2020年第一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0608證券簡稱:陽光股份公告編號:2020-L04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經2020年2月24日向全體董事發出會議通知,陽光新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2020年第一次臨時會議於2020年2月26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會議採取現場加通訊方式召開。應出席董事7人,實出席董事6人,董事張締江先生因出國,缺席本次會議。獨立董事韓傳模先生、韓俊峰先生、韓美雲女士;董事李國平先生採取通訊表決方式;監事會成員列席本次會議。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按照公司章程規定,臨時董事會需提前三天通知各位董事,因事項緊急,全體董事同意一致豁免按章程規定需要提前三天通知董事的事宜。經與會董事充分討論,會議達成如下決議: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於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

根據董事長唐軍先生提名,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提名與薪酬考核委員會審查通過,並經獨立董事認可,董事會同意聘任常立銘先生擔任公司總裁職務,任期自第八屆董事會2020年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屆滿。

公司獨立董事意見:本次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聘任的提名和審議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況。

經審閱常立銘先生個人簡歷,未發現其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46條、《公司章程》第96條和第127條規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的市場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未受到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懲罰和懲戒,其任職資格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能夠勝任所聘崗位職責的要求,具備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

關於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詳細情況請見公司刊登於本公告日的2020-L05號公告。

陽光新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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