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交了房租的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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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下,你租賃了房子或者廠房。在疫情期間廣州市海珠區龍潭村的房東不允許你進村不允許你進廠(只是進廠看看自己的機器和廠房,並不是復工),你被迫的不能使用租賃的民房住宿,不能使用租賃的廠房,那麼房東還追著跟你要二月三月的房租,你們覺得合適嗎?合法嗎(我們屬於江蘇沒有感染者的非疫情地區返廣州的人)?租賃方被房東拒之門外,都沒機會使用房子,你房東憑什麼要房租?憑合同?你房東已經先違反了合同,不是我租戶違反合同。這樣的房東難道是我們道德綁架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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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有收的,也有不收或者減收的,統一不了。

我來說說我所知道的實際情況吧。我老婆在城中村租了個私人房東的單間,疫情期間也是全額繳納房租,沒有所謂的減收或不收。還有我一個同事家裡有房子也是出租給外人,他說疫情期間沒有回來住就不算他們的房租。同樣是私人出租也不盡相同。能減收或少收的一般是商業性租房的吧,具體租金怎麼算也是看承租商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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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前提是您已經交了房租,相當於已經支付房租,就感情而言,房東減免租金是情分,要感激,不減免租金是本分,也要接受。

其次,您能提這樣的問題,本身潛意識裡就想要減免房租,那下面就探討一下減免房租的辦法。

一、有合同,有不可抗力條款。可根據合同條款協商減免房租(最好有中介出面做證),根據協商減免一致一致意見簽訂新的補充協議,由房東退還房租。這樣比較公平,不得罪人。

二、有合同,無不可抗力條款或沒合同。合同存在漏洞,這種情況要好好跟房東協商,反饋自身困難,本身咱理虧,千萬不可理直氣壯的理論,好事多磨,相信大多數房東都是好人不差那點房租,多少會予以減免,不過有點道德綁架的嫌疑[捂臉]。當然要吸取教訓,下次租房記得要籤合同,合同條款也要看細一些。

三、遇到堅持不予減免的房東,也別抱怨,畢竟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不是,房子到期換一家就是了,沒必要鬧翻臉,這樣會多一個仇人。

希望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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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過後,交了房租怎麼辦?

第一,我們必須清楚一點,前段時間個別微信群裡瘋傳的國家要求房東2月份減免全部房租,3月份和4月份減免半月房租,而且是國家的“一級響應”和“普遍政策”,這個文件只是一個謠傳!國家只是在倡導和倡議房東在疫情之間本著互相理解、互相體諒、互相幫助的情況下能夠給租戶減免一定的房租,從而能夠減少租戶的經濟壓力和負擔,但並沒有下達確切的紅頭文件!所以我們不能拿著雞毛當令箭,理直氣壯的去和房東硬碰硬地去交涉,這隻會讓自己陷入比較被動的局面!

第二,國家《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明文規定,在合同生效期間,如果租方和租賃方之間出現的不可抗力的因素和現象,比如拆遷、災難,就像現在的疫情,租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租賃方賠付一定數量的租金!但是如果租賃方在合同履行期間也墊付了一定的費用,比如在租賃房裡增加了一些物品、對租賃房進行了刷新等等,經濟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損失,那麼租方在協商時也要酌情考慮!如果雙方協商達不成一致,只能讓法院或仲裁機構進行協商,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責任的劃分和賠付數量的確定!

第三,建議還是和房東心平氣和地談一下,說說自己店裡的現狀、員工的現狀、經營的現狀,更多的是談談自己將來繼續租房子的設想,我相信在這種特殊的情況下,大多數房東還是能理解的,雖然說不能保證全部減免,但我想在我們真心協商的情況下,至少也會減免一部分!如果真的談不攏,那隻能按第二條裡說的那樣做了!





聊天哥哥


租賃合同屬於合同的一類,合同應當誠實守信履行,這是總的原則。但在疫情期間就值得討論了。

承租人已交房費,但沒有了租房的必要。這需要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是兩個法律問題。變更合同實質是新合同取代舊的合同,需雙方達成一致。我們再來看看解除合同的規定。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 合同的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

可見當前疫情有解除的現實條件。解除的效果上法律規定: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租賃方有可能也為履行合同做了一定的準備,如添置了設備、傢俱等等。所以合同的解除對他們也有損失。

雙方談一談,談不成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根據過錯程度劃分責任。


bear1997


房東說,我的房貸怎麼辦?


longbiao0605


看房東了,反正我們房東是一分錢都沒少[捂臉]


愛笑的東北妞


合同上不可抗力免除的是逾期支付租金的違約責任,也就是說最多晚交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就不收你違約金,而且租金屬於金錢債務,一般不因不可抗力而免責。


陽鍋鍋啥拉黑


該交還得交。


用戶504460688429


交了是兌現合同,房東免你房租是情分,所以不必要糾結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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