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交了養老院押金,在試住時感覺不合適,不再住了,押金應該退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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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的含義就是一方按約定將一定的金錢放在另一方處保管,以保證自己的行為不會給對方帶來損失,如果在約定的範圍和期限內沒有造成任何損失,那金錢所有方就有權要求保管方把錢返還,如果有損失,那就多退少補。

本案例中,交了養老院押金,在處於試住階段,如果覺得不合適,是有權要求返還押金的,當然試住中造成的有損失應當扣除。

嚴格地說,試住階段還不屬於正式履行合同內容,覺得不舒服,就隨時可以解除合約要求退還押金。如果是正式入住,那就要嚴格按合同約定來處理了,否則,對方告你違約,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久有凌雲志


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交了養老院押金,如果試住不合適,押金是可以退的。

現在養老院真的是以後大家專門養老的地方,在家裡吧,子女沒時間照顧,在敬老院還能跟老姐妹兒老大哥一起聊聊家常,畢竟年齡相仿,有共同話題,但也有的老人不喜歡人太多,所以會有不適應的感覺。

我爺爺之前住在我家,總說家裡沒意思,沒人陪他聊天,想去敬老院,我爸媽都不同意,後來非要去試試,如果不行,再回來,爸媽就同意了,跟敬老院的負責人說好,就試住一段時間,如果老人不適應,就會住幾天給幾天錢,那的負責人答應了,所以我覺得這個是可以退的。

1、畢竟敬老院也是屬於服務行業,大家都以口碑相傳,老人在這不適應,也不能勉強,所以該退還是給退了吧!

2、押金,本來就是把這件事情定好了,過不過來的一個過程,既然人家都過來了,而且還試住了,那就應該返還。

3、我個人覺得住了幾天就該給幾天錢,畢竟也是試住,所以該退就退吧!因為是老人不適應,也不是其他的原因。

這個東西也在講,看看之前大家是怎麼商量的,如果有的地方規定就不允許退,而且之前說好了,那不退也真是沒辦法,畢竟錢不多,也不能打官司,不值得!


婉婷流浪者


在養老院裡像是住幾天,我想養老院一般也都會同意的,畢竟得身臨其境,切身的感受一下養老院的環境,服務才會讓人覺得住下來。要不然你說不經過考察,不經過親身的去感受,如果覺得這個養老院不適合自己,那麼錢都交了,你想想是不是住進了孫二孃的黑店吶,白白耽誤了時間又搭上了金錢。所以我說交養老金的目的也就是先是住幾天行就繼續交房租,不行就把抵押金拿回來轉身走人,這是一種很正常的交易合同,所以我說養老金除了扣去你的住的幾天費用之外,其餘的應該全部無條件的給你,這是必須的。


伊春美食美客


這要看合同是如何簽了,一般來說是不退的,押金就是一種制約,違約了就不退或者退百分之多少。屬於養老院的責任,那就必須退,如果是本人原因恐怕就退不了了。


白子95


押金是應該退的。但即使是試住,也應該給一定費用。除非之前有過試住免費的約定。雙方互相理解友好協商即可。對方不會漫天要價,你也不要當鐵公雞。


實現一個曉目標


這個事之前,最好有口頭協議。


風和日麗TL


開始就要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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