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中标某项目,现在审计时,要求按9%增值税调整合理吗?

造价匠人


要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增值税由11%调整到10%,再到9%,增值税调整文件中明确了适用工程的哪个阶段和调整办法,你可以对照一下;第二方面要看你出具的建安发票的实际缴税税率是多少。我个人认为,如果你这个工程全部按照高税率缴纳的增值税,那就应该增值税调整文件执行,你多缴纳的税金就只有你自己承担,因为你没有吃透税收政策,导致多交税,损失就只有自己承担;如果全部按低税率缴纳的增值税,工程结算就应该按照实际缴纳的低税率执行,因为施工单位只是对税金进行代收,而不能吃税率差。


今秋2013


我是建筑工程公司的财务经理,我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

你说的审计,应该是甲方对完工工程量的总价的结算和审核,而不是我们财务说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的审计。
2017年1月中标的工程,税率是11%。合同的价款项一定标明了合同的总价,不含税价,增值税。
如果合同只标了总价,就看合同附件的工程量清单里的不含税的单价是多少,总的合计不含税的工程报价是多少。
工程项目到竣工结算时期,是核算完工量和总价的时候了。我们建筑工程项目,投标和中标时的报价,一定是价税分离的。工程完工的报价也一定价税分离。我们用不含税的工程结算总价减去已支付的不含税的工程价款,就是甲方本次最终核定的应支付的不含税工程结算价。
价和税的完全分离,税率的变动,对工程的不含税造价是没有影响的。
如果是结算的总价全部都要扣掉2%的税率是不合理的。如果只是未结算完的工程款不含税的造价,根据现有的税率计算增值税就合理了。


总之,你们结算的时候,无论你之前开过了多少发票,税率是多少,保持价不变,税率变动,这样才是合理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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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阳汐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包括建筑行业在内,全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销售建筑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财税〔2016〕36号),2018年5月1日起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0%(财税〔2018〕32号),2019年4月1日起调整为9%(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同一家建筑企业在上述三项不同税率期间就同一建设项目提供建筑服务,究竟适用哪一项税率,目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尚无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分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根据上述税收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同一家建筑企业在上述三项不同税率期间就同一建筑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应根据建设方和施工方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按施工方提供建筑服务所属期间和在该期间按工程进度计算的工程款确定适用税率和销售金额。采用预收工程款的,则以收到工程款时执行的税率为适用税率。


财务岁月


这位朋友,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因增值税税率调整因素,合同一方进行价格谈判,是合理的。但价格调整幅度不是增值税下调税率百分点。如案例所述增值税税率虽下调了两个百分点,但建设方不能简单地要求施工方工程造价也下调两个百分点。

自2018年5月1日起,一般建材增值税税率由17%降为16%;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由11%降为10%。

自2019年4月1日起,一般建材增值税税率由16%降为13%;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由10%降为9%。

增值税税率调整,会影响到企业的采购成本和销售收入,进而影响到企业利润和股东收益。所以,因增值税税率调整,合同一方进行价格重新谈判是正常的,也是合理的。

增值税税率调整价格谈判,需要考虑的诸多因素:

一是既要考虑销项影响,也要考虑进项影响;

二是既要考虑施工方采取包工包料承包方式,也要考虑施工方采取包工不包料承包方式;

三是既要考虑一般纳税人一般征收模式,也要考虑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模式;

四是既要考虑一般纳税人税率变化,也要考虑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没有变化。

考虑到以上诸多因素,我设计的场景是:因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由11%降为9%,建设方审计工程造价,要求施工方工程造价下调2%,由施工方答辩。我想代表施工方答辩如下:

一、施工方是采取包工不包料承包方式,施工方是一般纳税人采取简易征收方式,或者施工方是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征收方式。

施工方如是以上情况,无论是2017年中标时,还是2019年以后开票时,其缴纳增值税都会采取简易征收方式,征收率为3%。建筑业增值税税率虽下调两个百分点,但简易征收率不变,仍然是3%。

这种情况,建筑业增值税率下调,对工程造价没有影响。建设方不能要求施工方下调工程造价。

二、施工方采取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施工方是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征收方式。

假设,2017年度工程中标造价是100万元,整个工程采购建材金额为60万元。进项发票抵扣情况是:

1、2018年5月1日前,收到20万元建材专票,税率是17%;

2、2019年4月1日前,收到20万元建材专票,税率是16%;

3、2019年4月1日后,收到20万元建材专票,税率是13%。

(一)先考虑销项因素影响

计算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下调两个百分点,施工方工程造价相对价格提升金额:

=100/(1+9%)一100/(1+11%)

=91.74-90.09

=1.65万元

造价相对提升率:1.65/100=1.65%

(二)再考虑进项因素影响

计算建材增值税税率下调,施工方建材采购成本变化:

1、按2017年工程中标一次性采购成本计算

=60/(1+17%)=51.28万元

2、按实际分三次采购成本计算

=20/(1+17%)+20/(1+16%)+20/(1+13%)

=17.09+17.24+17.70

=52.03万元

3、成本增长额=52.03-51.28=0.75万元;

成本增长率=0.75/100=0.75%。

(三)销项因素与进项因素综合影响

工程造价可以下调幅度=1.65%-0.75%=0.9%

另外一种情况,如果施工方也找供货方议价,要求供货方因增值税下调,建材价格也下调。那么,采购成本可能不会相对增长。

工程造价下调幅度为1.65%。

三、施工方答辩综述

(一)施工方包工不包料,采取3%增值税简易征收方式,增值税税率下调,对其采购成本和销售收入几乎没有影响,所以不能下浮工程造价。

(二)施工方包工包料,采取增值税一般征收方式,增值税税率下调,对其采购成本和销售收入产生影响,施工方工程造价可以下浮0.9%--1.65%。

因手工写字,书写错误之处请见谅!愿以上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老黄牛000903


直接扣减2%不合理,应以税率下降给双方带来了多少利好。

比如2017年目标某工程3000万,2017年与甲方结算了1000万,按7%的增值税税率向甲方开票1000万,2018年与甲方结算1000万的工程款,按10%的税率向甲方开票1000万,2019年又与甲方结算1000万,9%的税率开票1000万。

投标的时候所有结算都是按11%的税率投标,税率下降之后,2018年仅享受了1%的税率下降优惠,2019年享受了2%的税率下降优惠,2017年开票1000万是没有享受税率下降的优惠的,因此,综合下来销项税负下降的比例只有1%,甲方按照11%和10%的税率取得进项税额是可以全额抵扣。

审计时全部按2%的税率差扣减工程款是不合理的,应当考虑工程承包方向甲方降税之前开票金额是多少?降税之后开票金额是多少?同工程承包方在本次税率下降实际得到了多少税收优惠也是一项重要的考虑因素,不能搞一刀切,全按最低的税率计算优惠!


老杨会计


如果全部没有给业主开具11%或10%的发票,业主这么要求是合计的,因为你当时报价是按11%报价的现在只能给对方开9%的发票,对方只能抵扣9%。你公司呢因为买的货物材料已经按高税率抵扣了,所以也没有损失。反之,如果已经按报价时的税率开票了,现在还要求按9%调整税率就是不合理的了,只能就未开票部分按新税率9%调整。


财税为家


我的观点是:在审计中应该是按当期产值计税。承包人取得的进项税额在减税之前,就应该按照减税前的税率计取。简而言之:减税前完成了多少产值,该部份就应当全额计当时税率,而不是己付工程款按当时税率计,未付工程款按照减税后的税率计。比如:项目1000万,国家降低税率以前已完成了800万元,则应该800万元按照减税前的税率计,剩余的200万元按新的税率计;若是1000万元全部在减税前完成了,哪应该全按照减税前的税率计算。有个误区:往往是按己支付工程款来划分,己支付工程款不是己完成产值,只是70%或者是更低。但是承包人应缴纳进项税额抵扣额却是在己完成产值计取的。


把酒拈花生


不合理。

结算价是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因税率变化调整结算价,那就不能调整结算价;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那么可以调整结算价。

税款是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缴纳,按照规定根据开票数额该交多少交多少。


建筑律师团


这个问题很简单,都是增值税,结算按目前税金9%结算,然后进度款开票金额补齐2%税金给你就可以了。软件可操作,表格也可以。


陶国庆67280287


全按照9%结算肯定是不合理的,你们可以根据税点不同时期产生的工程量与甲方做财务对账单,核算具体减少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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