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有法】一次“特殊”的巡迴審判

雖過穀雨,寒意仍濃。2月20日一大早,納雍縣人民法院居仁人民法庭的法官們攜帶揹包法庭設備,到納雍縣張家灣鎮垮橋社區開展巡迴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

據悉,原告趙某與被告黃某於2010年6月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於同年7月到民政局辦理了結婚證,婚後由於感情不和,原告訴至人民法院請求離婚。


【戰“疫”有法】一次“特殊”的巡迴審判


法院受理該案後,承辦法官瞭解到被告黃某某系盲人,考慮到其行動不便,當前又正處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為避免人員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減少人員流動,承辦法官經過多次微信、電話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意見分歧較大,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為方便當事人訴訟,法官決定到當事人住所地進行巡迴審理。


【戰“疫”有法】一次“特殊”的巡迴審判


經審理查明,二人已經分居八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准予原告趙某與被告黃某離婚。

此次巡迴審理既保障了案件當事人訴訟權益,又做到了疫情防控,充分體現司法審判溫度和疫情防控嚴度,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疫貢獻力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