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農商銀行抗疫“十八式”,硬核暖企顯擔當

為充分履行地方金融主力軍擔當,全面提升抗疫金融服務,紓困中小微經濟,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廣州農商銀行提出金融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十八條措施,築牢金融抗疫統一戰線。

全面下調貸款利率

一、疫情防控期間,疫情防控企業的貸款執行利率可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下浮幅度不低於10%。(疫情防控企業範圍以國家、廣東省及轄內相關地市政府和監管相關部門最終確定的名單為準,下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旅遊、商貿、交通等行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調不低於10%。

二、2020年內新發放的中小微型企業貸款比去年同期利率整體下調幅度不低於10%。屬於國家、廣東省及轄內相關地市政府和監管相關部門最終確定的名單內疫情防控小微企業,直接給予一年期 LPR 下浮 100BP(即3.15%)的優惠利率。

百億專項信貸支持

三、單列疫情防控信貸計劃,足額配置疫情防控信貸資源。對疫情防控有關的醫院、醫療科研單位和相關企業在衛生防疫、醫藥用品製造及採購、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科研攻關、技術改造等,實行“優先受理、優先審批,優先投放”。

四、單列百億信貸資金,發放“援企戰疫貸”和“抗疫扶困”普惠金融產品。“援企戰疫貸”專項用於受疫情影響的企業,支付在疫情防控及疫後恢復期的經營性租金或員工工資(含社保、公積金的個人部分)及其他的應急流動資金。“抗疫扶困”普惠金融產品專項用於疫情防控企業以及保障民生相關領域的小微企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等防疫抗疫、復工復產。利率按該行相關優惠政策執行。

開通防疫綠色通道

五、開通疫情防控金融服務綠色通道。針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個人客戶申請業務,隨申隨辦、專人負責、高質高效。

一戶一策貼心服務

六、對疫情防控企業或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實施名單制管理,“一戶一策”制定金融服務增強方案,可享受“7×24小時”在線融資服務以及免費諮詢顧問服務。因疫情對企業生產經營產生較大影響,提供無還本續貸服務、延長貸款週期、減免罰息等政策支持措施;對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企業,提供還款寬限期政策,相關逾期貸款不計逾期徵信。

七、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或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貸款客戶(含個人按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貸款),提供還款寬限期政策,寬限期間不收取逾期貸款罰息、不計逾期徵信。

全方位金融產品支持

八、支持疫情防控企業發行債券募集資金,其中用於疫情防控的金額佔當期發行金額超過10%(含)的企業,可納入交易商協會和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綠色通道”發行相應債券產品。

九、支持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發行債券募集資金。對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相關業務收入佔比50%以上,或相關業務收入、利潤佔比均超過30%,以近一年或近一期兩者孰高原則),可考慮納入交易商協會、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綠色通道”進行申報。

十、加大對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較重地區企業金融產品融資的支持力度。下調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較重地區企業債券投資的評級要求並放寬投資集中度限制,廣州農商銀行作為主承銷商的,進一步放寬債券評級要求及投資集中度限制。

十一、對受疫情影響較大地區的金融機構,適度增加同業授信額度,並通過金融債券投資、同業存單、買入返售等方式,強化對受疫情影響較大地區金融機構的流動性支持。

十二、支持上市企業穩定和恢復股票價值。疫情防控期間,適度提高股票投資回撤容忍度。對受疫情影響或因市場原因導致股價低迷的股票質押融資業務,不強制平倉。

全渠道收費減免

十三、個人和企業客戶在廣州農商銀行網點、移動銀行、網上銀行辦理疫情防控業務免收手續費、賬戶管理費等。疫情期間到期且未約定自動轉存的個人本外幣定期存款實行自動延期。

十四、免收個人客戶在疫情期間到期應續費但未續費的保管箱日租金、借記卡在湖北地區銀聯ATM跨行取現手續費、借記卡工本費、掛失手續費和小額賬戶管理費。

十五、廣州農商銀行太陽集市平臺、總部或註冊地在湖北省內的商戶,減免2020年全年手續費;主營業務為生產、銷售勞保產品(如口罩、醫用酒精、醫用手套、醫用防護服、醫用擔架等)的商戶,減免2019年應收未收及2020年全年手續費。

十六、廣州市所有公立醫院(事業單位)的醫護人員可享受“太陽·指尖貸”定製專享貸款,優惠利率5.2%(年利率),利率優惠期截止2020年3月31日,並視疫情情況適當延長。

24小時線上服務特區

十七、太陽集市上架享新鮮、優惠的蔬果組合產品,在“積分京品”專區同步上架清潔消毒用品,直達配送到家。疫情防控期間,廣州農商銀行手機銀行、直銷銀行、網上銀行等電子渠道提供新冠肺炎“防疫問診”服務,並根據疫情情況逐步強化“在線醫療”服務。

減免物業租金

十八、承租廣州農商銀行位於廣州市範圍內物業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及疫情防控有關的醫療生產經營企業、醫院及研發機構等,減免2020年2月和3月物業租金,並視疫情情況和有關政策進行動態調整。

注:本措施有效期為疫情防控期及疫後恢復期,如省市相關政策有明確期限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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