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武漢市慈善會”公眾號掃碼騙捐八千,揭陽男子獲刑並處罰金

南都訊2月19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第二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例。此次發佈的五個典型案例,涉及抗拒防疫措施、哄抬物價、騙取捐款、非法收購野生動物等犯罪行為,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其中3人並處罰金。

廣東高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審判機關將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懲治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進行。

案例1

坐公交不戴口罩,吐口水毆打輔警

男子獲刑一年半

1月26日19時許,陳某某酒後欲搭乘公交車,司機見其未戴口罩,勸阻無效後報警求助。陳某某對就近處置的輔警吐口水,用手機擊打輔警臉部,並對後續趕到的民警和輔警謾罵推拉。

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陳某某構成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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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順德妨害公務案庭審現場。

案例2

聚集打牌被傳喚,毆打民警後逃離

男子獲刑一年

1月26日,江門市沙堆邊防派出所到該鎮麻將室進行防疫宣傳,勸散在此聚集打牌的吳某某、陳某某(另案處理)等人。吳某某不滿民警依法傳喚陳某某,採取言語質問、動手拉扯的方式阻撓執法,導致陳某某乘機逃脫。在民警依法傳喚時拒不配合,擊打致民警摔倒後趁機逃離並藏匿他處。

江門市新會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吳某某構成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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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新會妨害公務案庭審現場。

案例3

25元一盒進的口罩600元一盒賣出

男子因非法經營罪獲刑一年

武漢出現新型冠狀肺炎後,譚某某以50元/盒的高價在某電商平臺出售進貨價格為25元/盒的一次性醫用口罩。1月23日又將銷售價格提高至600元/盒,實際銷售金額5.1萬元,贓款案發後全部退還。

廉江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譚某某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二千元。

案例4

註冊“武漢市慈善會”公眾號,騙捐8000多元

男子獲刑一年

1月27日,被告人蔡某利用疫情期間群眾愛心捐款的意願,註冊名為“武漢市慈善會”微信公眾號,發佈“掃碼捐款所得款項將全部用於武漢抗疫及疫情人員治療所用”等虛假信息。當晚18時至22時,共有廣東、四川、貴州、吉林、安徽、遼寧等地109名被害人掃碼捐款,蔡某以此詐騙人民幣共計8833.03元,部分用於個人花費。

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蔡某構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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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陽詐騙案庭審現場。

案例5

非法收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餐廳老闆獲刑一年

1月29日,市場監管人員在被告人劉某某經營的餐廳廚房冰櫃中,查獲其新近向鄧某某(另案處理)非法收購的兩隻野生飛禽(收購時已死亡),經鑑定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白鷳。

韶關市曲江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劉某某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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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曲江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庭審現場。

採寫:南都記者 吳筍林 通訊員 全小晴 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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