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病過程中,小區物業公司制發通行證,違背相關法律法規不?

農業志士


上下同欲者勝,同舟共濟者贏。自從此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戰打響以來,全國上下迅速形成一盤棋的防控網絡,形成了城鄉一體的立體化防控體系;大家深刻認識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關係著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必須明白,疫情防控是全方位全民性的事情。我們看到,各地所有的小區、村莊、景區全部實行封閉管理,立即構建起了城鄉聯防聯控、嚴防嚴控的網絡。為了有效管控人員流動,造成疫情擴散和漫延,小區物業制發通行證合理嗎?鄉村關中認為,凡是有益於疫情控制的好辦法、凡是有益於遏制疫情擴散的措施,都是合情合理的。

第一,採取嚴密措施遏制疫情擴散。

城市作為疫情嚴控區域,做好城市的疫情防控,是十分重要的。這其中,封閉小區,嚴控市民流動,減少人員聚集,採取更加嚴密的管理措施,才能迅速遏制疫情擴散勢頭。在這緊要關頭,各小區物業立即封閉小區,出臺嚴密出行管理規定,做好出入時限管控、嚴格登記流程,對外出業主發放通行證,掌控人員流動方向和時間,是十分必要的。我們說,採取這樣嚴格的管理措施,是從源頭控制疫情的針對性舉措,這是物業管理部門對業主的高度負責,對小區全體人員的負責,更是對當前疫情防控管理的高度重視。

第二,只要能遏制疫情都是合理的。

對於當前非常時期實施封閉小區管理,對出入業主發放通行證,是否合法合規,鄉村關中認為,只要有利於疫情嚴防嚴控,只要有利於小區安全,只要有利於業主身體健康,只要有利於迅速打贏這場疫情阻擊戰的所有舉措和方法,都是合理的。疫情面前,沒有合法合理之說。病毒傳染,不分城市和農村,不分富有和貧窮,不分大和小,只要有人群,只要感染源存在,就無孔不入潛入其中,迅速波及周圍人群,在這樣的情形下,講法理法規管用嗎?法理法規是維護人民權益,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是保護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只要理清這個關係,一切就都不會含糊,一切都“一唱雄雞天下白”!

第三,所有業主必須無條件配合防疫。

對待疫情,要臨危不懼,更要果斷出手,嚴厲阻擊,所有人都要緊急行動,嚴格配合,才能及時遏制疫情發展。對於小區物業採取“硬核”的防疫措施、嚴密管理規定,作為業主,不僅要全力配合,還要積極支持,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同時,全身心地投入到這場疫情戰鬥中,以形成強大的合力儘早殲滅疫情。只有集中所有業主的力量,才能辦成防控疫情的大事,物業上下要堅定形成一盤棋的防控思維,才能打贏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

總之,一個小區,就是一個小型社會群體,在這場必須打贏的戰役面前,物業迅速集結所有力量,以最快的速度形成聯防聯控的強大合力,就是要儘早殲滅疫情戰。鄉村關中想說:疫情面前,封閉小區,雖有些不合法規,但卻合情合理,又非常合適;畢竟,現在非常時期,在非常時期物業採用非常的管理辦法,顯然又是合法合規的。


鄉村關中


小區物業發通行證當然不合法,物業沒有限制出入自由的權力,物業是服務機構,不是國家機關。在這種特殊的時期,為了保護小區居民,有這麼一道屏障又是好事,那怎麼辦?其實這不矛盾,出入證可以發,但是不能由物業發,應該由社區發,最起碼由居委會發放。因為在很多利益方面物業和小區居民本身是矛盾的,物業是牟利單位,這也是這麼多年來很多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和物業鬥爭的原因。利用疫情發放出入證讓物業的權利大大的加強了,難保會有個別的利用此權利做出傷害業主利益的事情。前兩天就發生了一家三口在一起飯後打麻將被打事件。所以,把權利關在制度的籠子裡是最好的方法。出入證發放部門和檢查部門絕對不能是同一個機構,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證好小區居民的權益和安全。剛才看了很多評論,正面反面都有,反面的我總結了一下,無非說防疫重要。這點我們是思想統一的,防疫是重要呀,越是這種時候越要理性科學管理,不能簡單粗暴,我們是法治國家,不是軍閥。

感覺有些朋友跑題了,絕大多數能理性看待這個問題,但是有些朋友較真認為對抗防疫怎麼做都可以。在此聲明防疫是目前最重要的事,重中之重,關乎你我他的生命安全,誰會反對?要評論就心平氣和的認真的耐心的看完問題,不要斷章取義。我們青島所有小區都有出入證。但是,由社區或居委會委託發放的小區到目前為止,沒發生過問題;由小區自己發放的出過一個問題。我並不是在此否定什麼,我也沒有權利,我只是希望公正客觀的看待問題。所以,除了不可理喻的,幾乎所有的我都耐心回答,這是尊重。如果一個社會按照喜好來操作會是什麼樣子?百步亭請大家上網看一下,牛!!!沒有社區,沒有居委會,牛。全國樣板,結果在疫情面前真相畢露。在此我不多說,有如此慷慨激昂的朋友請真實瞭解一下。誰敢在此和我說小區發放出入證都能做到大公無私?誰敢保證小區物業不捆綁自己的利益?再聲明一遍,我哥是物業經理,每天戰鬥在抗疫第一線,我反對的不是物業,我只是就事論事。物業是盈利單位錯了嗎?物業員工是工作錯了嗎?辛苦我們都承認,難道醫護人員不辛苦?請問,醫護人員可以自己制定規則嗎?可以自己決定工作或者休息嗎?法就是法,不要道德綁架,也不要用疫情綁架。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不能因為某個人的激憤就不按照法律來開展工作。無論怎樣做,物業員工還是奮鬥在第一線!可是,如果無法可依,發生了情況你們會不會一窩蜂的找物業?誰來保護他們?有法可依也是保護物業呀。還要怎麼解釋?


茶滿餘生


看到有文章說物業是防疫一線戰士,把真正的防疫一線戰士排在物業後面,心裡很不平靜,物業抓住一切機會表現自己,彰顯自己的角色。這次防疫讓物業又膨脹了一下,其實,防疫工作是在街道辦事處組織下,社區組織人員和自願者直接插進小區做工作,挨家挨戶排查疫情,物業完全被邊緣化了。所以,物業才搶先發行《通行證》,讓人感覺非驢非馬,有點尷尬。殊不知你物業只是一個生意門市,是業主的僱傭而已,沒有資格自己印發《通行證》。特殊時期社區委託你物業印製《出入證》是對的,你也應該去社區蓋章,不能抓住機會表現自己,蓋自己物業的章。這件事情又一次表明物業的鑽機經營本色,一個奸商本能。

試想一下,假如平日裡物業把小區衛生清掃徹底了,噴灑消毒了,疫情會如此猖狂嗎?疫情擴散了,讓有關部門如此忙碌,你物業不該承擔罪責嗎?當然,這裡說的是物業管事的人,被物業聘用的人是很辛苦的,工資又低,這些人是業主的朋友。

業主出入小區都是社區工作人員(包括自願者學生)在登記檢查,你物業自嗨什麼?

向為疫情日夜操勞的人民政府致敬

向一線的醫生護士致敬

向一線的解放軍戰士,警察致敬

向一線的街道辦事處社區致敬


和睦230225880


那是不是因為不違規的需要,我們應該也讓確診和接觸過確診家屬也都通通的進入小區啊?因為本著違規不違規說的話,只要作為小區業主,就算是知道有的業主接觸過確診患者,那這個業主作為小區業主,物業又有什麼權利不讓人家進入小區呢?那麼作為小區物業是不是應該就只是做好詢問和登記其他的就不用管了?

在疫情防控這麼嚴峻的情況下,小區物業公司這麼做是為了什麼?難道他們不知道每天接觸詢問每個業主和外來人員承擔著更容易接觸疫情的風險?難道他們不知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接觸也許會更安全一點?難道他們在這麼辛苦,還容易遭到別人誤解和謾罵的情況下還加班加點的做登記,做排查,發出入證是為了他們自己嗎?他們即便是面對一些因為影響到他個人,而不理解和謾罵的情況下還是履行自己的職業,因為他們是為了更多業主的安全,因為小區裡那些個自私自利胡攪蠻纏的人是少數,因為還有更多業主會支持和理解。

也許,物業又好有壞,疫情過後大家該對物業不滿還是會對物業不滿,物業的各種問題還會突顯。但是,至少在疫情期間,物業公司的辛苦和付出,我覺得應該的到大家的認可和支持。


小區物業人




遠方微影


特殊時期特殊對待,我們不能用平時的方式來應對,尤其像疫情這種爭分奪秒搶時間的事情,是需要一些非常手段的,如果說每個小區進出都需要申請批覆的話,那麼早就錯過最佳的時期了。

我們當地是從正月初一開始封閉的,正月初一的下午,我從老家驅車返回城裡,小區也給我發放了一張通行證,上面登記車牌和樓宇單元號,還標註我的手機號。物業告訴我,從正月初一開始,所有非本小區的車輛一律禁止進入小區,小區內車輛進出必須有物業統一制發的通行證。從我個人角度來講,我感覺物業這樣做沒什麼不妥,而且我認為他們的行動還是非常迅速的,市裡當天下發通知,他們當天就把通行證做出來發放到業主手中,在疫情面前,我們就需要這種執行力,如果馬馬虎虎拖拖拉拉,那怎麼行呢。

所以說,這種行為並非物業擅自作主,而是在各地防疫工作的統一指揮下進行的,是得到明確授權的,如果小區不採取任何防控措施,那反倒是一種錯誤的行為。包括一些地區的封閉式管理,這一切都是基於疫情的防控,是建立在為居民生命健康考慮的工作措施,是理應得到理解並貫徹執行的,這個不管在哪裡不管是誰都必須無條件執行。


元芳有看法


回答是肯定的,你也說了是防疫情時期,說實話,你認為物業人員願意給業主辦理出入證啊,費時費力還不討好,非常時期,全體業主都理解一下,物業,居委會,街道辦事處也辛苦,麻煩一點是暫時的,誰也不願意自己住的小區出現情況吧,同事住的小區出現一個疑似的,全小區封閉,不讓出,進可以,最後不是的,全小區也是十四天讓出來的,所以都不要那麼驕情,什麼違不違規,違法的,是為了大家好,真不怕死的出來去武漢當志願者去,看看有幾個報名的,非常時期,非常辦,都理解一下吧。


會飛的兔子466


看到各個物業公司制發所謂的通行證,沒有通行證的就不得出入小區,確實比較奇怪。我們需要探討的是物業公司製作這種通行證的權力來源在哪裡。

疫情當前管控嚴格一點,本來沒有什麼大的問題,但偏偏在執行中出現了各種物業公司自己加碼,有的時候給業主造成了一些障礙和負擔。如果沒有業主的授權,物業公司有什麼權利制止業主自由進出自己的小區?物業公司到底是物業服務公司還是物業管理公司呢?

物業公司確實理直氣壯的說這是社區的要求,但是作為法律工作者,我比較較真,仔細研讀一下各個地方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的通告,都是要求對一些社區進行封閉管理。這個封閉應該理解為要求與本小區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出小區,但是並沒有要求對小區的業主限制出入。例如其他外來人員,包括快遞人員,外賣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小區而已。

在正常的理解中,物業公司作為服務機構,其一切權利應該來源於業主的授權,在沒有業主全體代表大會或業委會授權物業公司製作通行證的前提下,物業公司是無權自行製作通行證的。如果業主同意每戶每兩天或一天有一人進行採購,那麼通行證管理無可厚非。否則物業的這種行為就值得商榷了。


律師獨角獸


小區物業發通行證當然不合法,物業沒有現在出入自由的權力,物業是服務機構,不是國家強制機關。


五哥現代人


物業不發,誰發?社區發?那麼多小區,他們有那麼多人和時間嗎?就是社區或者公安局發了,誰管理?還是物業管理吧?這段時間物業和業主因為進出小區生氣的少嗎?網上視頻都是物業保安被業主打了,業主被公安抓了。在這個非常時期,不是誰發合法不合法的問題,誰發也一樣。關鍵是每個人要自覺起來,這是為了個人和大家的安全考慮,而不是為了限制誰的自由。誰不怕死,可以去武漢啊,沒人攔著你。攔著你,是為了你的安全,更是為了別人的安全。當然,物業也要特殊情況特別對待,不要給點陽光就燦爛,為小區服好務才是物業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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