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疫情防控的需要
春節延長了假期
現在也開始了復工
你做好上班的準備了嗎?
很多小夥伴是不是有點納悶了
這些日子的工資應該怎麼算呢?
被隔離了還能領工資嗎?
待崗期間工資怎麼發?
在家上班工資咋算?
在我國法律規定中,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工作日是三個不同的概念。要了解工資怎麼發,先要知道這三個概念意味著什麼。
簡單來說:
工作日,工資正常發放;
休息日,如果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法定休假日,如果加班,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具體到今年來說:
屬於法定休假日的為大年初一至初三(1月25日—27日),這3天如果加班,可以索要3倍工資;
國務院將春節假延長到了大年初九(2月2日),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初四至初九這段時間參照休息日處理,如果加班,可以申請補休或索要2倍工資。
此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比如:
1.被隔離的員工怎麼辦?
被隔離後不能上班,企業要正常支付報酬,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2.隔離結束後員工仍要治療的,怎麼辦?
企業按病假標準支付工資。
3.企業經營困難,工資怎麼發?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可以與員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
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合同支付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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