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訴訟助力疫情防控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印發《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做好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導自治區檢察機關依法有序開展好公益訴訟工作,助力疫情防控。

  《指導意見》要求,要確保防疫和辦案兩不誤,切實做好與疫情可能存在關聯的野生動物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哄抬物價和虛假廣告、生產和銷售假藥及不符合標準口罩、銷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和食品、違規排放或處置有毒有害物質或其他危險廢物等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的線索處理,準確把握案件辦理的必要性、時機、方式等,加強與行政機關、刑事檢察部門的協調溝通,履職不缺位、不越位,幫忙不添亂,穩妥有效地助力地方疫情防控工作。

  2月11日,青海省檢察院在全省檢察機關部署開展“助力疫情源頭防控強化野生動物保護和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公益司法保護”專項活動,並制定印發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明確,要突出做好三項重點工作:一是積極穩妥探索拓展野生動物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檢察工作。依法辦理非法獵捕、買賣、運輸和食用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或者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重點打擊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藏羚羊、雪豹、普氏原羚、黑頸鶴、青海湖裸鯉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二是助力完善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的社會治理措施;三是積極助推野生動物保護和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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