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市場監管局關於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秩序的公告

大荔市場監管局關於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秩序的公告

大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秩序的公告

為了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秩序總體平穩,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現就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監管,維護公平合法的市場價格秩序,現公告如下:

一、經營者要嚴格遵守《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對所經營的商品進行明碼標價,使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二、經營者應按照《價格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守信的原則,自覺服從價格監管,切實加強價格自律,誠信經營,守法經營。在疫情防控期間,各經營者之間不得串通漲價;不得通過行業協會、中介組織,以協議、協調、口頭約定的方式合謀漲價;不得虛構、散佈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物價;不得通過抬高等級、短缺數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價格欺詐手段變相提高價格。三、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請保留好購物小票及相關物證,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維權。大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及時進行查處,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四、大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繼續加強對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力度,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及時曝光典型案例,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歡迎廣大群眾積極監督,若發現各類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或0913-3229315進行舉報投訴。

大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2日

審核: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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