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8小時審結“口罩男孩”詐騙案

  2月12日,眾多市民關注的“口罩男孩”詐騙案又有進展。按照省、市檢察機關對涉疫情案件從嚴從快辦理的要求,當日,大慶高新區人民檢察院受理審查起訴了這一案件,在8小時內就將此案審結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據悉,該案將擇日宣判。

  經檢察機關審查,多日前,被公安機關抓獲的李某在看到社會上N95口罩緊缺的消息後,便以“口罩男孩”的稱謂,在微信中發佈自己有大量口罩的假消息,並以此方式對多人實施詐騙。隨後,即有網民向他轉賬訂購了N95口罩。而實際上,李某並沒有供應口罩的能力,他將騙取的20000多元訂金,都用於了償還個人債務。2月11日,大慶高新區檢察院根據公安機關的提請,已將虛假銷售醫用口罩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口罩男孩”,也就是李某批准逮捕。

檢察機關8小時審結“口罩男孩”詐騙案

案件遠程開庭審理過程中,檢察官遠程參與公訴


  據高新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闞麗媛介紹,12日上午,在林甸看守所提審犯罪嫌疑人李某過程中,經過訊問、李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表示願意認罪認罰,願意對被害人進行退賠並進行深刻檢討,請求從寬處理。當日下午16時10分,鑑於李某認罪認罰,檢察院、法院、看守所三方進行了遠程開庭審理,李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並表示會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

  高新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王鵬帆提醒,希望通過“口罩男孩”案件,告誡所有存有不法想法的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對利用疫情實施犯罪的行為,檢察機關一定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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