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疫情期間,執行階段性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

2月12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根據通知及榆林市應對疫情相關文件精神要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疫情期間做好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企業和繳存職工管理服務工作,對住房公積金政策作如下階段性調整:

一、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無力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繳存比例為5%)或者暫緩繳存公積金(最長期限暫為3個月)。

二、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和職工(含靈活就業人員),可向公積金管理中心說明情況,可待疫情結束後進行補繳。因疫情造成的延期繳存,不超過三個月的,可視為正常繳存,職工(含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計算,提取及貸款權益不受影響;提取及貸款相關資料有關期限要求可順延三個月。

三、將新冠肺炎列入“因重大疾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範圍,對已確診的新冠肺炎本人及配偶、父母(含岳父母、公婆)、子女(含兒媳、女婿)可憑患者醫院診斷證明或相關病歷及相關親屬關係證明、身份證、銀行卡,不受時間和住院費用限制一次性提取公積金賬戶中整百元以上餘額。

四、提供住房公積金提取便利。疫情防控一線工作者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可約定提取,具體手續由單位統一申報辦理。

五、對於已經完成住房公積金預抵押貸款備案的樓盤項目,各業務經辦網點服務窗口將安排工作人員採取預約方式分批次辦理貸款業務。

六、對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工作者、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等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人員,在疫情期間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暫時不轉逾期,不計收罰息且不影響個人徵信。

七、各繳存單位和繳存職工可通過榆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業務大廳(http://zfgjj.yl.gov.cn)、手機APP、微信公眾號、各服務網點諮詢電話”等線上服務平臺查詢和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指南見附件1)。也可通過預約方式錯峰辦理住房公積金相關業務,減少等待時間、減少人員聚集,中心各服務網點將會根據預約登記順序進行依次辦理,預約聯繫方式詳見榆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諮詢預約熱線電話(附件2)。

八、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可根據疫情防控情況進一步調整或恢復。記者馬露露報道

附件一:

榆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線上業務辦理指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疫情期间,执行阶段性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疫情期间,执行阶段性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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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榆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服務網點預約諮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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