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網信辦 自治區公安廳關於嚴厲打擊網絡非法活動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西藏自治區政府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嚴格規範網絡行為,嚴厲打擊網絡謠言、虛假信息等非法活動,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

現通告如下。

一、嚴禁在信息網絡上散佈危害國家安全、破壞國家統一、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信息,或者以造謠、挑撥、誹謗等方式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二、嚴禁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攻擊黨的宗教政策的言論,宣揚宗教極端思想和分裂主義思想,煽動群眾對黨和政府不滿情緒,串聯組織群體性事件,利用網絡傳播散佈邪教和封建迷信等信息。

三、嚴禁利用信息網絡煽動群眾暴力抗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治疫情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

四、全區各級各類網站、公眾賬號、移動客戶端等網絡平臺要嚴格遵守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從嚴審查信息來源和內容。各市縣、各部門要認真履行屬地、行業監管職責,凡因審核把關不嚴、發佈違法違規信息內容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五、各類網絡平臺和廣大網民要提高對網絡傳播信息的甄別能力,相關信息應以官方權威發佈為準。對未經證實的、地域不清的、指向不明的疫情圖文、視頻、音頻等信息不發佈、不傳播、不評論,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對已發佈、轉發或評論的不實信息要迅速刪除處置,並主動在第一時間向公眾說明情況,消除其所造成的不良社會影響。

六、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要認真履行群組管理責任,規範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佈,群組成員在參與群組信息交流時,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文明互動、理性表達。如群內出現發佈、傳播虛假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網信、公安部門將依法依規從嚴處理,追究發佈人、轉發人、群主等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七、尊重和保護個人隱私,不通過網絡發佈和傳播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信息,不從事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的網絡非法活動。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對違法犯罪活動,網信、公安部門將依法嚴厲打擊,嚴肅追究相關人員及網絡平臺的法律責任。

鼓勵廣大網民積極發佈正能量信息,宣傳疫情防治知識和防範措施,引導廣大群眾正確認識疫情。若發現微博、貼吧、微信群及朋友圈、抖音和快手等網絡平臺傳播不實信息或造謠傳謠的,要積極向網信、公安部門舉報。

西藏自治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舉報方式

電話:0891—6315315

網址:www.xzjubao.org.cn

郵箱:[email protected]

西藏自治區公安廳舉報方式

電話:0891—6311297

網址:http://gat.xiz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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